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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三部分“新闻报道”中,有以下内容建议考虑:
①1988年1月3日,《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分别在一版头条、二条位置刊登文章,报道我县开展民俗改革的消息,向全国推广我县开展民俗改革的经验;
这两篇稿件是时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的王法昶先生采写的。
②1991年3月23日,《人民日报》二版发表《桓台县基本解决卖粮难》的消息,对我县各级在建成吨粮县后为农解忧的做法进行报道;
③1991年9月6日,《经济日报》在一版头条刊登引题为“为官建筑之乡,不搞近水楼台”,主题为“桓台县干部不建私房不住好房”的消息,并配发题为“为桓台的干部叫好”的专评文章,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连消息加评论,占了当天《经济日报》一版大半个版面,此后,因为干部不建私房不住好房,桓台成为全国的党风廉政建设典型。需要说明的,这件新闻的挖掘,是本人与时在县建管局,现任广播电视局副总的孟先生一同商定的,虽然最后的采写我们没有参与,但线索以及一些基础材料却是我们提供的。
④原文“1992年,《桓台报》、桓台电视台……”中,“桓台报”正式创刊是1993年7月1日,原文所说与事实不符。
上述事实是否能够被采纳,是县志编辑们的事。也许还有更多的同志会发现其他的需要加上的内容,因为毕竟这些年桓台在外的宣传有品位层次的太多。以此来看,一部县志初稿,仅宣传一项就有这么多值得商榷的内容,全部书稿还会有多少呢?如果不能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去对待,历史将会向未来传达什么样的信息呢?
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虽然不能妄谈位卑未敢忘忧国,也不能说做了这件事就是负责,但是对待历史是来不得半点相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