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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今天刊登作者熊培云的文章: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文章说,最近,在谈到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表示:“没有不受监督的部门。从安监系统的实际情况看,违纪违规的现象是存在的,要虚心接受监督,包括媒体监督。媒体不是中央纪委,媒体不是审计署,媒体不是调查组,你不能要求他们每句话都说得对。只要有事实依据,就要高度重视。”李毅中此番表态,既是安监总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承诺,也是对舆论监督的鼓励。
读过此则报道,不觉为政府官员的开明和宽容感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政府官员面对舆论监督应有的态度。客观地说,一段时间以来,各种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这些媒体的出现,对于强化舆论监督,促进公正公平及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唯其如此,舆论监督成为媒体的一柄利剑,化解新闻风险便成了一些地方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殷鉴不远,昨天新浪网曾转载人民网关于位于山东滨州段黄河上第一座公路铁路桥枕木搬走的新闻,早晨刚看到,上班就发现被删除。如此把舆论监督看作洪水猛兽的做法实在令人不敢苟同。
善待媒体,体现了政府和公众对媒体的宽容、理解和支持,作为媒体,应该怎样回报这种宽容、理解和支持呢?正确的态度应该是更加严谨,更加准确,更加精准求精。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离开了真实,新闻的生命就无从谈起;离开了真实,舆论监督就会苍白无力。如果因为政府和公众宽容,“不能要求媒体每句话都说得对”,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推卸因报道失实应承担的法律和社会责任,这也不是媒体可取的态度。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媒体把舆论监督作为谋取单位甚至是个人利益的手段。有的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动辄以曝光威胁;有的从纯新闻角度出发,不顾及新闻报道的后果,片面强调真实,诱发这样或那要瓣问题,甚至带来不稳定;还有的甚至完全子虚无有,凭空捏造。前不久发生在山西的中国贸易报工作人员兰成长被打死案,某法制日报刊登的山东淄博防疫站打击报复普通职工等,应该就是这方面的典型。相信各地主管此类工作的同志,或多或少都能够感受一有苦难言的痛苦。
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更需要真实,更需要慎重。鼓励舆论监督,体现了政府的开明和宽容。作为媒体,更要从促进社会和谐出发,更加注重真实,更加注重全面,更加负责任,使舆论监督真正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的利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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