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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回顾从事新闻工作的经历,只是有点温故而知新的意思而已,丝毫没有自夸。无论在什么岗位,除去自己的勤奋,我想,作为一个新闻人应该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守住自己做人的节操,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
记者,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人们把记者称为无冕之王,除去记者这种职业对于自身的要求外,也带上了社会对这个职业的敬重。在我们国家的新闻史上,曾经出现过许多杰出的新闻人,比如穆青、范长江先生等人。是他们,创造了新闻工作的辉煌,是每一个新闻人应该学习的榜样。记者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
然而,也正是由于人们对于记者的崇敬,使不少职业操守不高的人为所欲为、违法乱纪。殷鉴不远,前不久,新华社就曾经发布过几家新闻单位记者违法乱纪的消息;就在前几天,中央电视台还报道了几个冒充央视记者的骗子在湖南某地行骗的消息。其实,明枪易躺,暗箭难防,对于那些冒充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方法进行识别,但是,记者队伍中职业操守不好的人,利用了人们对新闻单位和记者的信赖,从事非法的勾当就相当难办。本人也曾经有过识破假记者的经历,当时接待的单位诚惶诚恐,倍加小心,因为人家不熟悉新闻业务。当和这个人接触的时候,问了一些新闻业务知识,也了解一下他所在新闻单位所在地党政首长的姓名。结果,堂堂省报记者,竟然连本省省委书记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再识不破这不成了笑话?
说起来,本人从事新闻工作的时间应该不算短了。这么多年,一直坚持扎实、肯干、忠厚、吃亏、以诚待人、光明磊落,从不搞小动作,从不搞阴谋诡计,不算计别人。先做人,后做事,做人与做事并重,从事新闻工作亦是如此。试想,如果一个人心术不正,能力再强,将来带来的危害会更大。新闻单位是舆论工具,担负着教育人的责任,是社会舆论的引导者。要保证舆论导向的正确性,首先要保证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在今天新浪网策划的记者节专题上开宗明义:“新闻工作,是艰苦而又神圣的职业。第一时间亲临现场,亲眼目睹事件经过,这是新闻工作魅力所在;不为诱惑所动,不为艰苦所惧,甚至冒着生命危险采写出真实报道,是新闻工作的神圣体现。无论何种职业,从业者都必须具备相关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两者通常是相容的。教书育人,治病救人,教师与医生等在工作中发挥职业素养,也履行了社会责任。而有些行业,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偶尔会发生冲突,譬如律师和记者,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与公平正义产生的矛盾,以事件即时报道的新闻性为重与参与事故营救的社会责任产生的矛盾,常常让他们感到茫然和挣扎,面临痛苦的取舍选择……”
我想,这些话所说的,无非就是一条:没有崇高的职业操守,是不能体现公平公正的;记者要做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要做有良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