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电企花500万买意见”有何不可?

(2006-09-17 08:45:27)
       据新浪转载红网消息,山西省电力公司设立了专项奖励基金500万元,用于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和建议。有位属名陆志坚的网民对此质疑:作秀还是炫富?
       文章称,“该电力公司设立奖励基金这样规定:凡反映供电企业及员工在客户服务中违反国家电网公司规定的行为,以及单位或个人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等问题,查证属实的都将给予投诉举报人1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提高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和优化供用电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将给予100元至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拿出500万元的经费来“买意见”,其重奖经额之高,完全可以列入吉尼斯纪录了”。“这种巨额奖金让人想得更多的却是一种作秀,一种炫富”。
       其实,如文章所说,花钱买意见,是时下“许多企业在生产经营及至销售中的一种博奕市场的策略”。既然如此,作为企业的供电企业,为什么就不可以花钱买意见?尽管他们这次出的钱是“多”了些,但作为企业行为,我觉得丝毫不值得大惊小怪。这是其一。
       其二,这家企业的行为并非独创。此前数年,山东省电力公司早就开展“彩虹工程”,其中也有花钱买意见的内容,尽管山东省电力企业开展的彩虹工程是一项旨在提高企业服务水平,但花钱买意见也的确是一项比较过硬的措施。当然,社会上也有电力企业职工收入过高的说法,但从山东省桓台县听到的舆论,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却是居民实实在在感受到的。
       第三,不用管这些钱从哪里来,既然人家拿得出来,就肯定有列支的渠道。这些钱的用途是“买意见”,那么最终的去向肯定是关心电力企业、给电力企业提意见的人,得到实惠的,更多的还是电力企业之外的人,那么,对于提意见的人,这也算是合理的报酬。虽然这家电力企业的做法不能完全排除“作秀”的嫌疑,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拉动了经济的增长。于国于民均有利,为什么就可以直接断定为“作秀”、“炫富”?
       第四,至于奖励兑现的监督,我想,这也应该不是一个问题。至于山西省电力公司是不是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意见和操作程序,但作为一家在本地知名的企业,做事是不可能那么不严谨的,既然他们对外作出这样的承诺,肯定会配套相应的措施。即使是作秀,这些起码的东西也是应该有的。现在活动刚刚开始,怎么就能够怀疑奖励兑现的诚意呢?以我对彩虹工程和了解,山东省电力公司不仅制定了规章制度,而且也的确落实了相关的奖励。
       第五,至于文中所说“普通职工的年薪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这是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因此而断定“这种富得流油的垄断地位注定了电力行业潜存的问题多多”,未免更是猜测;断言“根本无须设巨奖”,也是显得武断。“时下有关电力行业服务质量差的投诉并不鲜见,皆可为“金玉良言”,电力部门又何曾善待过”?我觉得也有失公允,凭什么把电力系统这么多的干部职工一棍子打死?职工收入高,可以通过相关的调控手段调整,一个企业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是正常的,出现问题后进行整改到位也就过去了。这与设巨资作奖金买意见好象风马牛不相及。
       本人并非供职电力企业,也没有得到类似企业的什么优惠,想表达的意思,无非是想说明客观地看待这家电力企业的做法。倒是这篇文章所表露出的“仇富”、“仇电”情节值得引起人们的警惕。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后一篇:修水表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