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发现:
一、背景介绍
作为“农村金融与小企业融资调研活动”的一部分,本次调研着眼于如何建立为农户和小企业服务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研究银企之间的关系。调研选取了15个省市的部分金融机构(其中90%为县域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作为调查样本,累计发放金融机构问卷475份,回收有效问卷434份,占发放问卷数目的91.37%。
调研采取抽样问卷调查、调研座谈等形式,获取了目前中小企业融资的第一手资料。
二、调查情况与分析
本次调研对象以国有商业银行(41.7%)股份制商业银行(28.9%)以及农村信用社(20.7%)为主。如下图:
(一)小企业获得贷款难度大
从调查报告中我们发现,从金融机构角度来看,竟然有53.5%认为“金融机构不能能满足本地区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提供资金融通的金融机构尚且如此认为,小企业资金融通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小企业融资难有其自身原因。
在分析小企业不能成功获得贷款的原因时,缺少信用担保机构的担保,缺少抵押,以及财务透明度低,企业经营状况不理想均为最重要的原因。(如下图)这些都是小企业自身的“硬伤”,也是它们应当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应逐步改善的。只有努力提升资质,使自身成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才能有效解决自身融资难的问题。
此外,可以看到,曾经被认为造成小企业贷款难的首要因素“所有制歧视”问题已经不成为小企业贷款申请被拒的主要原因。而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更加看重担保、抵押、财务透明度、企业经营状况等实际问题。如下图所示:
金融机构认为,要解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固然离不开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共同支持,但是解决问题的瓶颈还在于是企业自身。企业要成功得到贷款,需要加强“内功修炼”,其本身需要做好的工作主要有: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增强企业盈利能力,以及为金融机构提供合适的抵押品。如下图所示:
我们针对其中部分问题对金融机构进行更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在谈到企业财务制度问题上,被采访的金融机构表示,部分企业财务制度并不完善和规范,甚至少部分注册公司没有设置财务、会计的职位,其职能只能由厂长或其他企业管理者负责,少数企业机构空洞,财务制度混乱,给金融机构审批和发放贷款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企业比较关注的信用等级问题上,31.4%的金融机构认为企业首先需要增强企业信用意识,此外,完善信用体系(26.2%)、建立监督系统(21.2%)和形成社会信用环境(21.1%)的重要性也不可忽视。由此看来,企业要进行信用担保,不仅需要完善自身资质,使得自身的公信力得到全面提高,同时也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社会等全面努力为之服务。在信用担保融资过程中,企业凭借其信用等级能够更及时得到需要的的贷款,信用级别也可以在贷款过程中不断得到提升,形成良性循环。但是,我国依靠信用担保方式发放的贷款相当有限,这在后面的调查分析中会涉及到。
目前,我国信用体系的不完善,造成了金融机构与小企业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金融机构难以对小企业加以完全的信任。而小企业尚未有效的借助外部相关机构来证明自己的资质,明确自身的偿付能力,一定程度上也使得金融机构不愿与之建立关系。比如根据调查结果,79.1%的金融机构在企业申请贷款时看重其是否具有外部审计制度,对小企业的外部审计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三)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限制多,审批更严格。
在调查各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所采用的利率时,我们发现80.4%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至基准利率上涨10%以上,其中24.8%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至基准利率上涨50%以上,甚至有5.9%的金融机构将利率调整到了基准利率的3倍以上,这是相当严苛的贷款条件了。
在放贷期限一项,86.8%的金融机构选择了“一年以下”。这说明金融机构目前发放的贷款仍然以短期贷款为主,这种贷款仅能满足小企业的短期资金融通。愿意为小企业提供固定资产融资,发放中长期贷款的金融机构极为有限。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金融机构在贷款过程中如此看重流动性和上调利率,与其经营的基本原则存在很大联系。在为小企业提供资金贷出之后,若出现贷款不能回收的情况,56.3%的金融机构会承担贷款损失的比例为10%至30%,14.8%的金融机构会承担30%以上的贷款损失,因此,在贷款过程中,金融机构一直贯彻和秉承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的基本原则。
但是,这种审慎性原则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结果,就是各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对象增长缓慢,70.6%的金融机构的贷款对象每年增长速度基本在20%以下,其中,28.2%的金融机构仅仅维持一个基本不变的客户群,21.8%的金融机构客户增速低于10%。
在调查中,我们请求各金融机构就其针对不同对象:私营企业、乡镇企业、股份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国有民营企业、国有企业所采用贷款审批程序的严格程度做一排序,但是这个问题很多被访金融机构不予以作答。金融机构表示,目前并不存在所谓的“所有制的歧视”,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服务的过程中,完全按照审批程序办事。
(四)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结构开始呈现多元化趋势。
在本金融机构最常用贷款方式一项,有60%的金融机构选择“抵押贷款”这一项;近几年我国担保业发展很快,但担保贷款还远未成为贷款发放方式的主流,选择这一项的金融机构仅为19.9%。究其原因,我们经调查发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有时候需要通过专门担保机构的途径完成担保过程,但是此类担保机构数目少,担保费用高,而且担保手续复杂麻烦,整个过程需要较多的时间,使得企业一般望而却步,转而寻求在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担保来完成融资。仅有6.1%的调查对象选择了“信用贷款”。此外,有6.2%的调查对象选择了质押贷款,被访者表示,这和2006年以来,中国邮政储蓄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全面推开小额质押贷款业务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质押贷款的发展,为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更多的途径。
(五)中断贷款主要源自企业经营本身
很多企业曾对金融机构中断贷款的行为表示出强烈不满,认为金融机构此举断开企业周转的资金链,使得企业正常运作受到损害,甚至导致企业的亏速或者倒闭。对此,金融机构表示,中断贷款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经营状况变差(51.1%)以及突发性负面因素(24.4%)。尤其是企业的一些违规操作,一经金融机构发现,金融机构会要求其立即还款,并中断以后的贷款。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去年股市的异常火爆,一些企业在贷款后,将本该用于企业经营的资金挪用来炒股等,这种投资行为被银行中断银行贷款,并提前追索贷款。
(六)正规金融机构对非正规金融机构褒贬不一
通过上面的调研结果可以看出,小企业难以通过正规融资渠道取得所需资金,这迫使其求助于非正规金融。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非正规金融合理性与合法性的思考。在我国,这个问题在学术界引发了强烈的争议,从现实中看,广大金融机构和小企业也对此贬褒不一。为此,在我们对各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时,也就他们对于非正规金融机构的认识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意见相当不统一。38.4%的调查对象认为非正规金融机构是非法组织,他们认为,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许多不合规的操作,扰乱了金融秩序,影响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盈利和发展,应当严厉打击;50.4%的调查对象认为它们是正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空白,促进了小企业的发展,应当大力扶持。其它对象表示对此问题很难说清楚。
三、结论与建议
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仍旧是目前小企业最重要的外源性融资来源。这是由于现阶段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渠道单一,银行的作用越发明显,可以说银行在中小企业债务融资乃至全部融资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银行为小企业提供贷款并有意识地加强信贷管理并不仅仅是使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便利,也为积极地寻找和培育高品质的小企业创造有利条件。
目前,信息不对称仍然是建立健康良好银企关系的主要障碍。应该努力解决金融机构和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鼓励金融机构发掘优良的小企业客户,拓宽小企业融资渠道。
(1)简化信贷业务流程。
金融机构要公开信贷政策,简化业务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小企业贷款笔数多、数量少,将目前银行对大中型企业的采用逐户评审的评估方法运用在小企业,必然会导致贷款成本高、效率低。因此,可以考虑利用信用资料,实行对小企业的小额贷款信进行信用评级的办法,简化审批程序,降低审批成本,按照企业的信用等级对其提供相应的信贷服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可以适当放宽信贷条件,为其融资提供更为优惠的便利服务。同时,将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信息在各金融机构共享,增大企业逃废贷款所要付出的成本。
(2)完善金融产品创新
鼓励金融机构为小企业提供符和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因地制宜提供符合地方实际、有地方特色的金融服务,密切关注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扩大对小企业的资金供给,使金融机构切实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主导力量。
(3)对非正规金融加以合理的引导,使其发挥对企业融资的积极作用。在操作中应切实分析非正规金融机构的性质,充分分析非正规金融机构业务的复杂性,不要搞“一刀切”。
只有这样,才能使得非正规金融机构的发展与正规金融具有互补效应。在间接融资占比过高的情况下,非正规金融机构融资不仅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为小型民营企业、县域经济融资另辟蹊径,还可以减轻小企业对银行的信贷压力,转移与分散银行的信贷风险。
本调研得到霍英东教育基金(91087)的资助,主持人:郭田勇,主要成员:孙轶东、陈佳、邓伟、褚蓬瑜、赵晓玲
(注:本文发表于2007年6月15日《中国经济时报》,发表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