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必须维持绝端虚伪客套关系。
问候出版社:“生意还好吗”,老板一定答:“托你鸿福”,这时,千万不可信以为真,宜即时诚惶诚恐,汗出如浆般回答:“啊,合作十多年,还如此客气,折煞小人矣”,为什么不呢,互灌迷汤,皆大欢喜。
根本也是事实,人家店面卖镭射影碟,文房用具,已经够开销,印制小书,不过是额外兴趣,一些作者老以为他的大作提携了某出版社,真正可爱。
又报馆邀稿,必定好话说尽,大老板一而再、再而三亲自到草庐探望,又派得力伙计助阵,务必达到目的。
受用?当然,飘飘然享受之余,切莫信以为真,表面上当然必恭必敬:“喳,臣愿赴汤蹈火,报知遇之恩”,私底下千万留条后路,兄弟,花无百日红,人无千日好,迷汤全部受落,解药则自备。
行江湖日久,什么阵仗没见过,到处都是双面人,经验由惨痛牺牲换来,到了今日,自然刀枪不入,神功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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