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能爱屋及乌,就最好全体疏远。
朋友/伴侣/同事为人相当可爱,但是他的家人或拍档却全是厌人物,千万别有话直说,恃着交情,大肆批评别人的兄弟姐妹,或上司下属,诸余此类。
我们只不过是复杂人际关系里其中一环,没有必要逼着人家断绝一切关系单与我们有所联系。
倘若有人不住在我面前弹劾我兄我侄我友,我会想,这莫非是指桑骂槐?同我有那么亲密关系的人已被踩至一文不值,统统变形,我本人在利用价值告终之际又会有何好结果?
不如速速疏远。
最愚蠢的做法便是告这种状:“你的儿子呀……”“你那未婚妻……”“你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当事人怎么会听进耳朵去,来说是非者,自然就系是非人。
人人讨厌是非,况且日子久了,当事人会发觉,怎么净听你说他,他从头到尾都没提过你的名字?
若同某的好友合不来,最好连某也不来往,何必委曲求全,与继母有冲突,大可少到父亲家去,自动告退,省却麻烦。莫要求他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