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鄭板橋手書自傳之發現
(2011-11-21 18: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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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子曰叢刊》第2期,1948年,作者楊蔭溥。余於板橋素無研究,所論確否,不敢妄斷,聊供參考耳。
中華民國卅六年十二月廿三日午飯後,偶作漢口路(上海)舊書鋪巡禮,信步至“漢學書店”,主人郭石祺氏,出方自友人處攜歸之清書家手刑六種見示。中有板橋行書一冊,計十三幀,首行題曰“板橋自敘”。余素愛板橋字,更愛板橋文,亟一氣讀之意,第沉放誕恣肆,充滿眞意天趣,非出板橋手,無此奇筆,無此妙文,急出金購之歸,展誦數回,喜不自勝。夜歸,就燈下檢所藏《板橋全集》及陳東原氏所著《鄭板橋評傳》(商務出版),與相印證,發現《自敘》道及而《全集》及《評傳》付缺如或存疑者,不一其處,益覺此文之可貴。茲錄其原文如下:
板橋自敘(分節亦照原本)
板橋居士,姓鄭氏,名燮,揚州興化人。興化有三鄭氏,其一爲“鐵鄭”,其一爲“糖鄭”,其一爲“板橋鄭”。居士自喜其名,故天下咸稱爲鄭板橋云。板橋外王父汪氏,名翊文,奇才博學,隱居不仕。生女一人,端嚴聰慧特絕,卽板橋之母也。板橋文學性分,得外家氣居多。父立庵先生,以文章品行爲士先。教授生徒數百輩,皆成就。板橋幼隨其父學,無他師也。幼時,殊無異人處。少長,雖長大,貌寢陋,人咸易之。又好大言,自負太過,漫罵無擇,諸先輩皆側目,戒勿與往來。然讀書能自刻苦,自憤激,自豎立,不茍同俗。深自屈曲委蛇,由溔肷睿杀凹案撸蛇冞_遠,以赴古人之奧區,以自暢其性情才力之所不盡。人咸謂板橋讀書善記,不知非善記,乃善誦耳。板橋每讀一書,必千百遍。舟中、被底,或當飲忘匕筯,或對客不聽其語,幷自忘其所語,皆記書默誦也。書有弗記者乎?
平生不治經學,愛讀史書以及詩文詞集、傳奇載簿之類,靡不覽究。有時說經,亦愛其斑駁陸離,五色炫爛。以文章之法論經,非六經本根也。
酷嗜山水,又好色,尤多賒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然自籌老且醜,此輩利吾金幣來耳。有一言乾與外政,卽叱去之,未嘗爲所迷惑。好山水,未能遠跡。其所經歷,亦不盡遊趣。乾隆十三年,大駕東巡,燮爲書畫史治頓所,臥泰山絕頂四十餘日,亦足豪矣。
所刻詩鈔、詞鈔、道情十首,與舍弟十六通,行于世。善書法,自號“六分半書”。又以餘閒作爲蘭竹,凡王公大人,卿士大夫,騷人詞伯,山中老僧,黃冠鍊客,得其一片紙隻字書,皆珍惜藏庋。然板橋從不借諸人以爲名。惟同邑李鱓、復堂相友善。復堂起家孝廉,以書事爲內庭供奉,康熙朝,名噪京師及江淮湖海,無不望慕歎羨。是時板橋方應童子試,無所知名。後二十年,以詩詞文學與之比竝齊聲。索畫者,必曰復堂;索詩字文者,必曰板橋。且愧且幸,得與前賢埓也。李以滕縣令罷去,板橋康熙秀才,雍正壬子舉人,乾隆丙辰進士。初爲范縣令,繼調濰縣。乾隆己巳,時年五十有七。
板橋詩文,自出己意。理必歸于聖賢,文必切於日用。或有自云高古而幾唐、宋者,板橋輒呵惡之曰:“吾文若傳,便是清詩清文;若不傳,將幷不能爲清詩清文也,何必侈言前古哉?”明清兩朝,以制藝取士,雖有奇才異能,必從此出,乃爲正途。其理愈求而愈精,其法愈求而愈密。鞭心入微,才力與學力,俱無可恃,庶幾彈丸脫手時乎?若漫不經心,置身甲乙榜之外,輒曰:“我是古學。”天下人未必許之,只合自許而已。老不得志,仰借于人,有何得意?
賈、董、匡、劉之作,引繩墨,切事情。至若韓信登壇之封,孔明隆中之語,則又切之切者也。理學之執持綱紀,只合閒時用著,忙時用不著。板橋十六通家書,絕不談天說地,而日用家常,頗有言近指遠之處。
板橋非閉戶讀書者,長遊於古松、荒寺、平沙、遠水、峭壁、墟墓之間,然無之,非讀書也。求精求當,當則粗者皆精,不當則精者皆粗。思之,思之,鬼神通之!
板橋又記,時年已五十八矣。
全文眞情流動,妙語環生,非板橋不肯如此道,不敢如此道;非板橋不能道得如此爽利,道得如此眞摯。讀此文竟,一直率天眞之鄭板橋,躍然紙上,呼之欲出。直欲浮三大白,大呼:“快哉!快哉!”
《自敘》原文,成于乾隆十四年己巳,時板橋年五十七;“又記”成于次年,時年五十八。故本文敘述所及,顯然係截至五十八歲爲止。陳東原氏《鄭板橋評傳》稱:“《揚州府志》說他卒年七十三歲。”是自五十九至七十三歲之十五年間,爲本文範圍所未涉。
本文連“又記”雖僅九百五十餘字,但可供參證之材料卻不少。第一,對板橋生卒年份,可由此獲得一較正確之推算。
陳氏《評傳》,根據《板橋全集》,鄭方坤氏之《板橋小傳》,法坤宏氏之《書事》,以及《揚州府志》等材料,作板橋之生卒考略(見原書第七至十頁),其結論如下: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
乾隆元年四十五歲
乾隆二年四十六歲
乾隆七年五十一歲
乾隆二十九年(一七六四)七十三歲
陳氏此項推算,有顯著之可疑點三。(一)自康熙三十年至乾隆二十九年(一六九一至一七六四年),前後計涉及七十四年。揚州人計年歲法,誕生時,亦卽作一歲。享壽七十三歲,祇應涉及七十三年。故設生於康熙三十一年。(二)《文集》中《濰縣署中與舍弟墨第二書》,明明云:“余五十二歲,始得一子。”今陳氏《評傳》,則謂得子時爲五十一歲(見原書第八頁)。旣爲五十一歲,則此兒六歲時,板橋應祗爲五十六歲,不應爲五十七。而陳氏《評傳》又云:“他兒子六歲時,他尙在濰。那時他應是五十七歲了。”(見第九頁)(三)陳氏斷定板橋於“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時,剛五十七歲”,(第九、第十頁),則由此推算,板橋生年不應爲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而應爲康熙三十一年(一六九二)。總之,陳氏根據零星間接材料,推算板橋生卒年份,途徑不錯,而計算上顯有錯誤。今參證《自敘》材料,此項推算,可能較爲正確。
《自敘》內明舉年份處有二:一爲中舉人、舉進士年份,卽“雍正壬子舉人,乾隆丙辰進士”二語;一爲完成《自敘》年份,卽《自敘》原文後所題“乾隆己巳,時年五十有七”二語。後者所舉,尤爲重要,蓋年份與板橋歲數並提,除非《自敘》根本不可靠,否則可作爲推算板橋生卒年份最直接、最確實之根據。茲就此項材料,與《板橋全集》內所提及年份及歲數,相互參證,重加推算,可得板橋簡要年譜如下:
康熙三十二年,癸酉,(一六九二)
板橋生。
雍正七年,己酉,三十七歲
作《道情》十首。(刻於乾隆八年,見《道情》後附跋。)
雍正十年,壬子,四十歲
中舉人。(見《自敘》。)
乾隆元年,丙辰,四十四歲
舉進士。(見《自敘》。)
乾隆八年,癸亥,五十二歲
得一子。(見《濰縣署中與弟墨第二書》)
乾隆九年,甲子,五十三歲
在范縣署中。(見《范縣署中寄舍弟墨第三書》。)
乾隆十三年,戊辰,五十六歲
兼任書畫史,留泰山頂四十餘日。(見《自敘》。又《板橋全集》有印文曰:“乾隆東封書畫史。”)
乾隆十四年,己巳,五十七歲
(一)至少一部時間仍在濰縣。(《濰縣寄舍弟墨第三書》中有“吾兒六歲,年最小”之言。板橋於五十二歲生此子,則此子六歲,板橋當爲五十七歲。)
(二)發出在濰最後一通寄弟書,並刊行家書十六通。(刻本十六通家書卷首板橋自題“小引”,所書年份爲“乾隆己巳”。)
(三)作《板橋自敘》原文。(見《自敘》;至文後“又記”,則作於次年。)
(四)迄是時,除《家書》外,已刊行《詩鈔》、《詞鈔》及《道情》。(見《自敘》。但《自敘》中未提及現《全集》中所列第五編《題畫》,想係後來加入,故中有乾隆二十一年二月三日,九人桌會題畫蘭詩。《板橋全集》初刻時,顯非一時刊行,又如前舉《道情》,亦經註明係刻於乾隆八年。)
(五)可能於本年罷官。(在濰寄家書,絕筆本年。又刻《家書》及寫《自敘》,頗有作一段結束意味。)
乾隆三十年,乙酉,(一七六五)七十三歲
卒。(據《揚州府志》,卒年七十三歲。)
據此推算,板橋生年,較陳東原氏推論所得遲二年,而卒年亦較遲一年,結果似不相同。但以與陳氏推論所舉事實相印證,又盡吻合。例如:照陳氏推論,板橋於四十二歲時,“尙在窮困”,故舉進士作官,必已不止四十二歲。板橋於乾隆元年成進士,故“乾隆元年,他已不止四十二歲”。(原書第八頁)今照新推算,乾隆元年,板橋爲四十四歲,確“已不止四十二歲”,證明陳氏推論不誤,但陳氏推定當時板橋確實歲數爲四十六歲,則有誤。又如陳氏根據“方濬《夢園書畫錄》內載板橋畫四幀,就有兩幀是乾隆甲申,甲申爲乾隆二十九年”,因之推定於乾隆二十九年,板橋尙健在,但卽以是年卒。照新推算結果,乾隆二十九年,爲板橋去世之前一年,其健在自無問題,與陳氏推論,又並無矛盾。陳氏祗有零星間接材料,但推算結果,祗相差一二年,實已非容易事。又據姜亮夫氏《歷代年里碑傳總表》(商務出版)所列板橋生卒年份,(見該書第三九五頁)與此項根據《自敘》所推出者,完全相符。姜氏材料,係取自《碑傳集》,可爲一有力之旁證。
第二,對板橋家世及早年生活,可獲得若干補充材料。各書對此點,都未加述及;卽較詳之陳氏《評傳》,亦從缺略。今從《自敘》中,或獲得下列補充材料:
(一)板橋父字立庵,品學兼優,家居授徒,先後數百人。
(二)板橋求學,全由父教授,並無他師。
(三)母氏汪,無姊妹,“端嚴聰慧特絕”。
(五)板橋雖由父課讀,但具才氣,則自認得自外家之遺傳居多。
(六)幼時,“無異人處”。少長,“貌寢陋”,不爲人所重。
(七)讀書能“自刻苦,自憤激,自豎立”,以苦學輔助其天才之發揚,爲板橋日後成功之要素。
(八)板橋取此別號,亦祇因家居板橋,人咸以“板橋鄭”稱之,因以自稱。
雖仍係零星片斷,但終屬聊勝於無。
第三,對板橋治學途徑,亦可得下列補充:
(一)治學方法。板橋讀書重記誦,“每讀一書,必千百遍”。且到處記誦,隨時記誦,“舟中、馬上、被底,或當食忘匕筯,或對客不聽其語,並自忘其所語”,均不放棄其“記書默誦”工夫。其治學復能循序前進,從根本上著手。“深自屈曲委蛇,由溔肷睿杀凹案撸蛇冞_遠,以赴古人之奧區,以自暢其性情才力之所不盡”,並能注重實際體念,以補閉戶讀書之不足。“長遊於古松、荒寺、平沙、遠水、峭崖、墟墓之間”,藉天趣以啓發個人靈感。此種作風,必大有助於其日後文學上及藝術上之成就。
(二)治學範圍。板橋治學範圍,相當廣泛。“愛讀史書,以及詩文詞集,傳奇說簿之屬,靡不覽究”。不僅閱覽,且加研究。研究者不僅史書詩文集,且及傳奇說簿之屬。在傳奇說簿被視作“閑書”時代,板橋能對之“靡不覽究”,不能不謂爲識見超人一等。同時直認“平生不治經學”,卽有時說經,亦祗愛讀其文字,祗欣賞其文章,以文學眼光來讀經,而非以經學立場來治以。雖自認爲“非六經本根”,但處此時代,能不茍同俗尙,不高唱迂論,揭去一本正經、講學衞道面目,亦非常人所能及。
(三)治學態度。板橋治學態度,第一爲偏於現實,第二爲富於創造。惟其偏於現實,故“文必切於日用”。凡能“引繩墨,切事情”之文,始爲好文,始爲實學。惟其偏於現實,故不言復古,祗求能“自出己意”,爲“清詩清文”。惟其偏於現實,故輕視理學,以爲此種“執持紀綱,只合閒時用著,忙時用不著”。惟其偏於現實,故擁護“制藝取士”,視甲乙榜爲正途。板橋自稱讀書能“自豎立,不茍同俗,……以自暢其性情才力之所不盡”。其治學之富於創造精神,於此可見。惟其富於創造精神,故以之爲詩文,則“絕不談天說地,而日用家常,頗有言近指遠之處”。以之畫蘭竹,則“意在筆先”,“趣在法外”,神韻化機,自成一格。以之作書,則以隸法與行、楷相雜,自創其所謂“六分半書”,(他書或作“七分書”,或作“六分書”)遒勁古拙,別具高致。世稱板橋之詩文書畫有三眞:曰眞氣,曰眞意,曰眞趣。所謂眞氣、眞意、眞趣,何莫不自創造中得來?
第四,對板橋之個性,亦有一二點於《自敘》中流露者。
(一)自負。《自敘》中自稱“好大言,自負太過,漫罵無擇,諸先輩皆側目,戒勿與往來”。味其語意,似乎天生一副傲骨,於少年未達時,卽已如此。今讀板橋遺文,到處有率眞入理之言,在當時社會中,定被視爲怪論。
(二)孤高。板橋恃其三絕(詩、書、畫),名重當世。“凡王公大人,卿士大夫,騷人詞伯,山中老僧,黃冠鍊客,得其一片紙隻字書,皆珍惜藏庋”,當時“索詩字文者,必曰板橋”,想係事實。然時人重板橋,而板橋“從不借諸人以爲名”,其孤高自賞風格,見於言外。
(三)風趣。板橋自稱嗜山水,乾隆十三年,得臥泰山頂四十餘日,自謂足以自豪。又自稱好色,“多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女色男風,絕不自諱,是何等風趣?
總之,此區區不及千字之《板橋自敘》,可視爲研究析橋生平之一重要文獻。雖板橋書畫,贋鼎甚多,本件是否眞品,不敢妄斷,但字可假而文不易假,文之眞率如《板橋自敘》者,尤不易假。質諸讀者,以爲何如?
民國卅七年五月二十日,總統就任日,脫稿於上海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