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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跟女方么?

(2010-05-24 16:47:25)
标签:

余婧律师

户口

离婚

抚养权

杂谈

分类: 咨询回复

北京王女士咨询:

    余婧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是08年登记结婚的,后来生了一个女孩,现在小孩一岁多点,我们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孩子的户口在她爸爸那,请问我们离婚之后孩子的户口可以跟我在一起吗?财产方面该怎么解决?

余婧律师解答:

    王女士你好,你的问题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你的描述,你的孩子尚未满2周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满2周岁的孩子,跟随母亲生活对孩子成长会更为有利,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如果你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将孩子的户口迁到你处,也可以不迁,继续留在你丈夫处;对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部分都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分配方式你可以与你丈夫进行协商,如果就上述问题你们达不成一致,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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