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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受邓玉娇事件启发创作行为艺术

(2009-05-30 09:51:17)
标签:

杂谈

分类: 公益法律
  

女大学生受邓玉娇事件启发创作行为艺术 

 

 

女大学生受邓玉娇事件启发创作行为艺术

 

524日中午11点钟,在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天莲大厦门前,几名年轻人展示了一场行为艺术。一名女青年被白布层层缠裹,极力挣扎却无法挣脱。女青年身边摆放着几个大字:“谁都可能成为邓玉娇”。

据展示该行为艺术的年轻人称,这一行为艺术是受了邓玉娇事件的启发。反映了女性受到重重束缚,自我保护能力薄弱,亟待加强社会尊重与法律保护。

该行为的参与者之一武嵘嵘毕业于中华女子学院,毕业后一直在社会公益机构从事法律援助工作。邓玉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武嵘嵘的高度关切。“除了复杂的法律问题之外,邓玉娇事件还揭示出了女性权益和尊严是亟待加强的”。

巧的是,武嵘嵘的一位好朋友兰钰姣对于这一事件也非常关心。特别是,兰钰姣的名字与“邓玉娇”十分相像。“邓玉娇的遭遇,不是她一个人的遭遇,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遭遇侵害和侮辱”,兰钰姣这样认为。

于是,武嵘嵘、兰钰姣和朋友们设计了这样一个行为艺术,而兰钰姣自告奋勇扮演了被白布层层包裹的角色。

(组图附后)

 

联系人:

武嵘嵘(公益机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员工)、兰钰姣(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学生):010-51917982

  

背景:邓玉娇事件

5月10晚,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伙同同事黄德智等三人,酒后到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娱乐“休闲”,发现女服务员邓玉娇正在休息室洗衣,黄遂要求邓提供特殊服务,遭拒绝后,邓贵大掏出一叠钱,一面抽打邓玉娇的头及肩部,一面吼道:“还怕我们没有钱吗?”邓玉娇欲摆脱其纠缠,起身离开休息室,邓贵大两次将她按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用修脚刀奋起反抗,致使邓贵大死亡。上前阻拦的黄德智也被刺伤。

11日,巴东县公安局却以“涉嫌故意杀人”为由将邓玉娇刑事拘留,并将邓玉娇送精神病院。

其后,公安部门两次修改案情通报,将“按倒”改为“推坐”,将“特殊服务”改为“异性洗浴”,将“修脚刀”改为“水果刀”……时至今日,公安部门仍未对邓贵大的同伙黄德智等二人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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