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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三名乙肝携带者状告“泰金宝”案
——我国企业界首份《反乙肝歧视倡议书》诞生
近日,发生在江苏吴江的三名乙肝携带者诉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争议案终于落下帷幕,员工与公司达成庭外和解,2008年1月14日,三名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近日,三名原告已经收到了法院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对于和解方案,双方均感到满意。另外,泰金宝公司已经根据劳动部新近发布的法律规定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建立了反歧视制度,并且发表了一份《反乙肝歧视倡议书》,据悉,这是我国企业界首次发表的反乙肝歧视倡议书。同时,泰金宝还将向公益机构捐款,以支持我国的乙肝防治事业。
案情回放:体检后离职,维权诉至法院
2006年11月1日,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组织了一次福利体检,这次体检之后,包括本案原告吴伟(化名)等3人在内的22名乙肝携带者从泰金宝公司离职。
5月17日,吴江法院受理了这三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并于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
庭外和解:双方均感满意
近日,本案的原、被告双方就本案达成了庭外和解。2008年1月14日,三名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近日,三名原告已经收到了法院准许撤诉的《民事裁定书》。本案至此划上了句号。
本案原告吴伟表示,他对本案的和解方案感到很满意,他同时还感谢社会各界对于他们的支持和对乙肝携带者就业权保障问题的关注。
原告代理人“江苏良翰律师事务所”刘宏伟律师表示:“吴伟等三名乙肝携带者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的做法值得赞赏,并且最终这一事件得到了圆满解决,作为原告的律师,我感到欣慰”。
一直大力支持吴伟等三名乙肝携带者进行诉讼的全国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论坛”负责人陆军,是三名原告的另一位代理人,陆军表示:“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保护乙肝携带者平等就业权的法律,而企业界对待乙肝携带者的态度也出现了相当大的改观,我们对消除乙肝携带者就业受歧视这一社会不良现象的前景感到乐观”。
泰金宝光电(苏州)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泰金宝公司对于双方的和解也感到满意。“这次和解,使得我们双方消除和弥补了此前的误解,而且显示了泰金宝公司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贯追求。”
泰金宝公司代理人“江苏剑桥人律师事务所”孙建明律师、徐飞律师表示:“尽管此前企业曾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胜诉,但本案原被告双方能在庭外达成和解,作为被告的律师,我们甚感欣慰。最终的法律结果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公司超前一步的社会责任感,看到了劳资关系中的和谐音符。”
我国首份《反乙肝歧视倡议书》:泰金宝在积极行动
据泰金宝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泰金宝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状况考评每年都在提升,而且公司还一向支持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据了解,除了这次与三名乙肝携带者员工达成和解之外,泰金宝公司还将会向乙肝防治的公益机构进行捐款。
“近期以来,泰金宝已加强了人力资源规章制度、招聘指南和员工手册,在其中加入了明确的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行为。泰金宝还在公司内开展了沟通工作,教育其员工:在正常工作环境下,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共同工作是没有健康风险的。泰金宝今年还为其员工进行了乙肝疫苗的接种。泰金宝为其所有员工提供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乙肝病毒检测仅作为自选的检测项目。泰金宝的人力资源部门还将严格执行《反对乙肝歧视的措施》,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非乙肝病毒携带者将一视同仁,赋予平等的工作机会及权益。同时,新雇员不会被要求进行乙肝病毒检测。”,这位泰金宝负责人这样介绍。
除了在企业内部倡导平等的企业文化之外,泰金宝还发表了一份倡议书,这份公开发表的《反乙肝歧视倡议书》倡议企业界平等对待乙肝携带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企业责任。据悉,这是我国企业界针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平等问题首次发出的倡议。
“我们赞赏泰金宝的《反乙肝歧视倡议书》,希望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和国有、民营企业响应这份倡议,共同倡导平等、消除歧视,共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原告代理人陆军这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