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逢五一长假,乘坐飞机出游的旅客明显增多,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民航总局新近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决定从2007年5月1日起,严格限制旅客乘坐飞机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数量。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数量限制。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不包括酒类)的总量不能超过1升。而乘坐国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所携带的液态物品在总量不超过1升的情况下,单件液态物品的盛装容器不能超过100毫升,对于容积超过100毫升的容器,即使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应办理托运。如今市面上销售的一般矿泉水,容量大约在350毫升至550毫升。按照规定,这样的瓶装矿泉水也不能随身带上飞机。
其次,包装严格。乘坐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必须集中放在公告规定要求的塑料袋内,规格20厘米×20厘米的专用透明塑料袋,并且要求塑料袋能完全封闭。每位旅客只能随身携带一个这样的塑料袋,超出部分一律交付托运。。不能放进塑料袋内或不能使塑料袋完全封闭的液态物品容器不允许带上飞机。旅客在行程当中,不得自行拆开,否则袋内物品不准携带乘机。
最后,种类限制。化妆品类的膏、霜、乳液、化妆水、洗发液、牙膏等都列为液态物品范畴。旅客携带的液态奶制品需有婴儿随行,糖尿病人或其他疾病患者必需的液态药品凭医生处方或医院的证明,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根据飞行时间适量携带,超量部分同样需要托运。另外,国内航班不允许旅客随身携带酒类物品,如确需携带,可办理行李托运。需要注意的是,酒类物品托运须提前做防渗漏、防破损保护,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在机场办理托运手续时向服务人员说明,对装有酒类物品的行李贴上易碎标签。而易燃、易爆和具有毒、腐作用的管制液态物品,严禁以任何形式带上飞机。
因此,大家五一乘机出行时尽量少带或不携带液态物品,如必须携带时最好提前两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相关手续,以免耽误班机。并且携带的液态物品尽量在办理乘机手续时托运,如未办理托运,在安检处被查扣的超量液态物品,旅客可以选择放弃,当然,也可以在所乘坐航班还没有截止办理手续前要求补办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