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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中煤气 房东获刑

(2006-12-27 11:32:43)
分类: 新闻报道

    因为挣了600元不该挣的房租,陈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房客在屋里煤气中毒死亡后,陈某不但赔给了死者家属16万元经济损失,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记者获悉,朝阳法院日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据了解,这起刑事案件创了“租房人煤气中毒,房东要担刑事责任”的开端。
    去年11月的一天,23岁的河北打工仔于某到家住朝阳区小红门乡的陈某处租房子。陈某的院子里有十几间房,除了一间外其余  都已经租了出去。剩下的一间没有租,是因为烧土暖气的烟囱正好穿过那间房,陈某觉得“很不安全”,也听说过在朝阳区其他地方,有这样的房子住人后熏死人的事。 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是陈某还是怀着侥幸心理,把那间屋子租给了于某,每月租金200元。今年2月11日,于某因一氧化碳中毒在房间内死亡。经过对房间里的烟囱进行检验,民警发现,只要暖气一烧,铁皮烟囱的接口处就有烟冒出来。于某的死亡,系烟囱老化漏气所致。事后陈某支付了死亲属死亡补偿金等经济损失16万元。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陈某法制观念淡薄,在明知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轻信能避免意外的发生,最终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背景介绍
    据警方透露,80%的煤气中毒事件是在出租房内发生。房屋出租前,警方将与每位房东签订安全责任书。房东要对出租房内的煤气使用承担安全管理责任。一旦发生煤气中毒事件,如果情节严重,警方将根据《出租房屋管理规定》,对房东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上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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