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丈夫为保工作借钱请客“饥荒”算个人债务

(2006-08-11 10:13:48)
分类: 媒体点评

http://fzwb.ynet.com/img.db?11525628+s(300)

    老公借2万元“打点”单位领导 事后将这笔欠款归入夫妻共同债务———

  我与张某要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他提出有一笔2万元的借款,是当时为了保住工作,找朋友借的,用于请客送礼。我认为这笔钱跟我无关,但他却说,这笔“开支”虽说是为了保住他的工作,但实际上也是这我们的这个家“作贡献”。请问,这2万元算是我们的共同债务吗?

    张起淮律师:这笔钱不能算作是你们两人的共同债务,因为这笔钱并没有实际用于你们家庭的共同生活,故该笔债务不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应由你丈夫自行承担。

《法制晚报》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