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向北京警方索赔2700万元
北京专电(记者柯立)由武汉女孩罗惊、韩萱组成的“超级玛丽”组合状告北京警方“行政不作为”并索赔2700余万元一案,原定于昨日第一次开庭,却再度搁浅。受理此案的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再度要求他们修改诉状,把被告由潘家园派出所更改为其上级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开庭时间另行通知。这是从今年4月初2位女孩家属开始起诉以来,第4次被要求修改诉状。
2天前,罗惊的父亲罗锦松、韩萱的父亲韩洪震接到朝阳区法院的开庭谈话通知,专程从武汉抵京。昨日下午2时,罗锦松、韩萱和代表律师张起淮赶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只有两位法院立案厅工作人员在6楼一个和解室里接待他们。
本报记者以亲属身份也来到和解室,但被法院工作人员请出现场,不到10平方米的小屋只留下两位父亲和张律师。一个小时后,当事人走出和解室,张律师小声告诉记者:“我们又被要求修改诉状,主要是把被告人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潘家园派出所’更改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记者聆听现场录音,张律师对办案人员抱怨:“5月份我们把诉状递交立案厅时,当时被告写的就是‘朝阳区公安分局’;7月3日我们接到法院的通知,专程前来把被告改成潘家园派出所,还说这是经研究决定的。”一旁2位女孩的父亲也表达不满:“这么大热天,我们不停地从武汉跑到北京来……”
办案人员解释:“我们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办案人员比较多,熟悉行政诉讼案的不多。潘家园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这次要你们修改被告,也是我们反复研究决定了的。你们就照办吧!”
昨日一走出法院,张律师就对记者感慨:“这个案子光立案前后就花了4个月。也算开创了吉尼斯记录。”
“超级玛丽”出事后,2位女孩的家人通过熟人介绍辗转找到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起淮,曾代理过“断足少女因为登机被海南航空公司拒载延误病情,惨遭截肢”等著名案件,他无偿接下这个案子。3月7日,罗锦松、韩洪震与张起淮正式确定委托代理关系,3月9日,他们委托长安公证处保全事发现场。“超级玛丽”事件正式开始法律程序。
张律师介绍:“今年4月11日,罗锦松、韩洪震首次将状告‘北京市公安局(110)’的诉状送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因为北京市公安局地处东城区)。东城区法院经过研究决定:行政诉讼和索赔是两个案子,不能写在同一份诉状里,必须先打赢行政诉讼官司后,再谈行政赔偿事宜。我的两位当事人于是很快修改了诉状,暂时把行政赔偿请示搁置一旁。4月21日,东城区法院又通知我们:110接警后已经作出了相应的处理,此案主要涉及朝阳区公安分局的潘家园派出所,根据属地办案原则,案件应该归朝阳区法院审理。”
“5月25日,修改后的诉状转到朝阳区人民法院,被告人也改为‘朝阳区公安分局’。7月3日,我们再度接到通知,让我们把被告人改为‘潘家园派出所’。几天前我们接到朝阳法院找我们开庭谈话,同时也看到了潘家园派出所的答辩状,以为是通知我们开庭,没想到,是再次让我们修改起诉对象。”
张律师最后向记者算了笔账:“根据这样的办案速度,一审最少得6个月,二审得3个月,加上鉴定、法律文件变更等,起码得花一年时间,告赢之后的行政赔偿又起码得花半年多。现在两位孩子的治疗需要高额费用,两个家庭都陷入极度贫困状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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