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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证券市场 |
2012年贵州茅台“按季分红”畅想
——贵州茅台股价应该与其奢侈品身份地位相符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今年春节前,贵州茅台成功入选“全球十大最值钱奢侈品牌榜”,这是国酒的光荣与自豪。奢侈品当然应该有奢侈品的身价与地位,同样,作为A股上市公司的贵州茅台,其股价也应该符合其身份和地位。因此,笔者主张,贵州茅台应该永保A股第一高价股的优势地位。
事实上,贵州茅台占据A股第一高价股的位置,已有好多年了。今后,贵州茅台如果要想继续保持A股第一高价股的地位,并与其奢侈品地位相匹配,那么,办法很简单:只要坚持不送股票、只送钞票就可以了。
下面我们不妨为贵州茅台设计一套在2012年“按季分红”的备选方案,让贵州茅台为开创A股公司按季分红的先河再立一功,也让它的投资者得意一次。
一般地,按季分红具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公司要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其二,每年分红四次,并可持续、不间断;其三,每年现金分红水平应该是稳步提高的,比方,年均分红水平增速可保持在15%左右。
假设2012年贵州茅台开始实施“按季分红”政策,那么,笔者可为它设计三套备选方案:
(一)第一套分红方案(最低标准):维持去年派现水平不变
2011年,贵州茅台实施现金分红一次,每股派现2.3元(含税)。
2012年,假设贵州茅台仍按上年标准分红,并改为“按季分红”方式,为方便计算,假设2012年贵州茅台现金分红水平略调高至2.4元,则“按季分红”模型如下:
表一:假设2012年贵州茅台现金分红水平与2011年基本持平
2012年按季分红 |
每股派现 |
方案实施期 |
第一期派现 |
0.6元 |
2012年4月30日前 |
第二期派现 |
0.6元 |
2012年8月31日前 |
第三期派现 |
0.6元 |
2012年10月31日前 |
第四期派现 |
0.6元 |
2013年4月30日前 |
全年总计 |
2.4元 |
分红政策稳定、透明 |
很显然,相对于贵州茅台将近200元的股价,其年度现金分红水平仅为2.4元,这样的分红水平明显太偏低了,也太对不住投资者了。
(二)第二套分红方案(中等标准):按50%的派息率计算
在国外成熟市场,按惯例,一般绩优股均能按季分红,而且年度分红派息率大多高于50%。以恒生银行为例,2010年恒生银行每股收益为7.8港元,而当年现金分红为每10股派现52港元,因此,恒生银行全年派息率为66.67%。
派息率=每股派现/每股收益。根据业绩预报,2011年贵州茅台每股收益超过7元,若按50%的派息率计算,2012年贵州茅台的现金分红水平应该为:每股派现3.5元,据此,可设计如下“按季分红”方案。
表二:假设2012年贵州茅台派息率为50%
2012年按季分红 |
每股派现 |
方案实施期 |
第一期派现 |
0.8元 |
2012年4月30日前 |
第二期派现 |
0.8元 |
2012年8月31日前 |
第三期派现 |
0.8元 |
2012年10月31日前 |
第四期派现 |
1.1元 |
2013年4月30日前 |
全年总计 |
3.5元 |
要求分红政策可持续 |
事实上,贵州茅台上市近十年来,除了2006年和2010年两年派息率超过40%外,其余年度的派息率均低于30%,甚至有三个年度不足20%。这正是贵州茅台每股未分配利润居高不下的原因。因为对股东舍不得分配,因此,历年账上滚存着巨额未分配利润,公司宁愿放在那儿“贬值”,也不肯分配,但摆在那儿看起来却很诱人!
表三:近十年来贵州茅台各年派息率一览表
年度 |
派息率 |
年度 |
派息率 |
2003 |
14.6% |
2008 |
27.8% |
2004 |
15.5% |
2009 |
28.7% |
2005 |
23.9% |
2010 |
25.9% |
2006 |
12.6% |
2011 |
43.0% |
2007 |
42.6% |
2012 |
≥50% |
注:表中各年的派息率是当年每股实际派现与上年每股收益之比。
(三)第三套分红方案(最高标准):按5%的股息收益率计算
遵循股息收益率不低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原则,我们可以按5%的股息收益率来确定贵州茅台的现金分红水平。假设贵州茅台2012年平均股价为200元,按5%的股息收益率计算,则年度分红水平应该为每股派现10元;假设贵州茅台2012年平均股价为150元,按5%的股息收益率计算,则年度分红水平应该为每股派现7.5元;假设贵州茅台2012年平均股价为100元,按5%的股息收益率计算,则年度分红水平应该为每股派现5元。
基于贵州茅台酒不断涨价的事实,在这里,我们仍然采用稳妥而保守的估算方法:将贵州茅台2012年的平均股价锁定在150元,那么,2012年贵州茅台按季分红的模型如下表:
表四:假设2012年贵州茅台平均股价150元、股息收益率为5%
2012年按季分红 |
每股派现 |
方案实施期 |
第一期派现 |
1.8元 |
2012年4月30日前 |
第二期派现 |
1.8元 |
2012年8月31日前 |
第三期派现 |
1.8元 |
2012年10月31日前 |
第四期派现 |
2.1元 |
2013年4月30日前 |
全年总计 |
7.5元 |
分红政策稳定、透明 |
截止2011年底,贵州茅台账面滚存未分配利润已高达每股18元多,即便公司将来的利润不增长,在现在的盈利水平上原地踏步走,那么,今年每年的每股收益就可以保持在7元左右。因此,如果采用第二套分红方案(中等标准)——每股派现3.5元,则贵州茅台每股未分配利润仍会每年按每股3.5元左右的增量迭加,大量未分配利润仍会“闲置”、“贬值”,很显然,这一分红政策对现有股东不公(因为许多人买入成本都在200元附近)。
因此,笔者建议:应该采用第三套方案(最高标准),锁定5%的股息收益率,按实际股价水平来调整每年的分红水平。假设贵州茅台未来平均股价保守地维护在150元左右,那么,我们就可以按每股派现7.5元执行实际现金分红政策。如此算来,将来每年所赚利润基本上可以满足当年现金分红的需要,而且账面未分配利润一直可以维持在每股10元左右(扣除2012年每股派现7.5元)。笔者十分希望贵州茅台为开创A股“按季分红”的先河作出重要贡献!
(注:本文观点纯属理论探讨,并不代表公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