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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何物?
——社会责任是诚信与道义
文/董登新
在和谐社会里,社会责任是什么?社会责任象征着是一种道义、公正、乐于助人、扶持弱者,并且诚信、勇于负责,社会责任应由包括雇主、雇员及全社会一道来承担,尤其是上市公司,它们应该做社会责任担当的表率。
自本轮经济过热引爆股市泡沫和房市泡沫以来,社会责任一词开始广泛地受到政府、企业和媒体的重视和关注。近年来,社会责任正在被付诸实际行动,社会进步有目共睹。
上市公司是民族优秀企业的代表,它应该是社会的表率和楷模。尤其是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上市公司应该模范地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绝不是什么套话、空话、大话,它是上市公司从自身做起、从脚下做起的一种诚信、一种道义、一种担当。
(1)上市公司应该带头遵守劳动合同法,让雇员的劳动体面而有尊严。
作为民族企业的佼佼者,上市公司应该模范遵守劳动合同法,带头承担起应负的基本社会责任。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一柄双刃剑。对于原先经营规范、合规守法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将是一件大好事,它可以帮助企业留住人才,稳定雇员队伍。相反,对于原先偏好廉价用工、非法用工,而且逃避社保缴费责任的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则是一种约束,一道紧箍咒,它必然会加大这类企业的用工成本。
同样,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一般地,工厂设在大城市的上市公司,由于它们平时用工较为规范,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工成本不会有明显变化;相反,对于工厂主要设在县城或中小城市的上市公司来说,问题可能会大一些。因为县城或中小城市用工远不如大城市来得合规守法,因此,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地处县城或中小城市的上市公司可能会明显地加大用工成本。
(2)上市公司应该学会对股东按季分红,并应发表“不分红”的责任报告。
在国外,包括我国香港地区,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分配一般以现金分红为主,而且多为按季分红。按季分红,既是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强、现金充盈的表现,同时,它也是上市公司竞争力强、财务控制能力自信的表现。
按季分红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一种基本责任。如果一年到头,上市公司不仅无钱可分,反而严重亏损,则董事会应该向全社会、全体股东作出深刻的“责任检讨”,并提交书面“责任报告”。否则,何以面对你的全体父老股东?
(3)上市公司应该依法披露信息,财务不造假,尤其不搞“报表重组”。
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其信息披露的准确性与及时性,是投资者决策的“生命线”之所在。财务报表则是上市公司定期性的信息披露之重要内容,它同时也是投资者评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报表(包括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正是上市公司对股东及投资者诚信、负责任的最基本表现。
(4)上市公司产品不造假、不伪劣,用安全可靠的产品质量对消费者负责。
生产者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该用一颗感恩的心来回馈消费者,报答社会,决不是靠假冒伪劣产品来欺骗消费者,从中谋取不议之财。因此,作为上市公司,更应该用货真价实、安全可靠的优质产品来对回报社会,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出现。只有获得全社会认可的有生命力的企业,才有可能发展成为基业长青的品牌公司。
(5)上市公司必须为全体雇员缴纳社会保险五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障是国家赋予雇员的一种社会福利,不仅雇主、雇员要共同缴费,而且国家财政还要额外拨款,如果雇主拒绝为社保缴费或少缴费,也就意味着雇主剥夺了雇员的社会保障权。雇主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只是雇主的一种法律责任,因此,它并非是雇主施舍给雇员的企业福利,而是一种法定的社会福利,任何雇主无权剥夺雇员的社会保障权!否则,它就属于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处惩。从这一意义上讲,雇主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只是雇主对雇员应尽的社会责任之一。
(6)上市公司应该带头节能减排,做环保卫士,对环保负责。
节能是利国利己的好事;减排从短期来看是企业的成本支出,而从长远来看,减排是企业的一种远期收益。对于企业而言,节能与减排同样重要,不可厚此薄彼。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视与否,反映了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轻重。
据西班牙《国家报》日前报道,每卖出一辆“蓝驱”汽车,大众汽车公司便承诺种17颗树;西班牙某奶酪公司承诺为生产干酪时产生的二氧化碳买单;最近几年,外国一些私人企业和国际活动组织者纷纷作出承诺愿为二氧化碳排放量作出等价补偿。
(7)上市公司应该用爱心回馈社会,在有能力的条件下多捐善款。
捐款是企业向社会献爱心的最直接表现形式之一。新年伊始,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要求有条件的中央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国家电网在美国《财富》杂志“2006企业社会责任评估”排名中,以0分的成绩(以100分为满分)排位倒数第一,而在美国《财富》杂志2007年公布的“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中,中国国有垄断企业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今年已出炉的部分央企“社会责任报告”显示:从2003年至2007年的5年中,中石油共捐7.2亿,年均捐款1.4亿元;国家电网每年“献爱心”约1亿元;中国人寿每年捐款约为1500万元,另成立了拥有5000万元资金的慈善基金;中国电信则表示:“我们没什么可说的”。
另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消息,2003年——2007年5年间,共有74家证券公司“献爱心”,每家证券公司平均每年向社会捐款19万元!
美国早期商业巨子、美国钢铁公司创办人安德鲁"卡内基(1919年去世,84岁)是一个小气、冷酷无情的人,但是他在晚年捐出了绝大部分私人财产。他在遗嘱中说:“死而富有是一种耻辱。”为此,我们同样可以说:只顾赚钱、一毛不拔的企业,应该感到羞愧或耻辱!
(8)上市公司不偷税、不漏税、不走私,应做依法纳税的表率。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包括企业)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上市公司应该做依法纳税的楷模,不偷税、不漏税、不走私,准时足额纳税。
(9)上市公司不以廉价劳动力作为制胜法宝,并敢于以“科技创新”标榜自己的国际竞争力、让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尽早走向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