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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迎兵点评胡雨
(2006-04-14 19:36:03)
情有独钟
日期:
2003-11-25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 胡雨(0141113)
阅读:
121
一提起服装,我马上会想到老妈,既而觉得对不住她,因为自从有思想以来,我就从没喜欢过她为我挑选的衣服,自从有权力拒绝以后,我就再没穿过她为我准备的衣服。这种近乎“早熟”的举动最终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就是老妈很早就不得不违心地将挑选衣服的权力下放到我手中,她只负责讨价还价和掏腰包而已,而如今连这项工作她也不得不“毫无保留”地移交给我了。当然这同时也意味着我可以毫无顾虑随心所欲地挑选衣服打扮自己了。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认为我是一个很时尚很讲究的人,其实不然。事实上小时候没什么发言权,让穿什么就得穿什么,赌气也没用,于是鬼灵精怪的我开始寻求其它的反抗方式。那时候好动贪玩,跟着一群同样好动贪玩的小朋友们,哪脏哪乱就往哪钻,结果自不用说,灰头土脸,面目全非,那身衣服也惨遭蹂躏,脏乱不堪不说,有时可能还会破破烂烂。奇怪的是,这种时候就算挨打心里也有种说不出的快感:既然不能不穿不喜欢的衣服,那就干脆糟踏它好了!由于这种近乎变态的思想作崇,我从那时起就再没在乎过裹在我身上的到底是啥玩意。这当然不是什么好事,后果就是直到今日我对服装的感觉依然跟白痴没什么区别,而且更糟的是,一看见花哨一点的服装,我就有忍不住有要蹂躏它的冲动。
当然,我毕竟不是白痴,对周围的事物也不会无动于衷,耳濡目染嘛,也还能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正常人的样子。然而依旧跟不上时尚的步调,不是跟不上,根本就是落后了好几代。幸运的是,有一些服装,不管时尚如何变化发展,总还是可以穿出门的,比如说,运动服。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运动服就一直停留在初始阶段,事实上它也同样经历着紧跟时代潮流的变化与发展,只是同那些时尚服装比起来,变化没有那样显著罢了。
其实有时候做一个自相矛盾的人也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我虽然不在乎衣着打扮,却对运动服情有独钟。瞧瞧那些英姿飒爽的运动员们,简直一个比一个酷哇。就算你不是什么职业运动员,穿上一身合身的运动服,也会马上帅气十倍。女孩子要是穿上一身运动服,那更是英气逼人,摄人心魄哇。无奈本人五短身材又饱满有嘉,中号的挤了大号的又长了,硬是没有能合适地套在本人身上的,只好双眼点燃又羡又妒的火焰盯着那些身材高挑的女生身上的运动服流口水了。
你可能会奇怪我这种不管从什么角度分析都无法划入运动型的人,怎么会迷上运动服的,这话说来就长了。要追本溯源的话,大概得回到小学一年级第一次穿校服的时候了。你应该知道除了港台、上海等少数地区的学校发放制服式的校服以外,我国大多数地区学校的校服是运动服式的。由于无法拒绝穿老妈准备的衣服,校服便成了我反抗的惟一武器。于是这种反抗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除了校服洗了没干的那些日子,我几乎天天穿着它,由于骨骼长势不佳,后来干脆演变成新旧校服换着穿的恶局。这一穿就上瘾了,再也脱不下来了。之后见了与校服式样相似的运动服就不由自主地产生亲切感,这亲切感一经发展就不可收拾,最终导致上面的结果。
现在进了大学,没校服可穿了,只好还穿着高中时那一套凑数。不过我与服装的这段孽缘还没完呢,以后它还会不会再给我一次震撼让我改变现在的服装观,谁知道呢?
点评:
与其说是“另类”,不如说是任性。《情有独钟》里的“我”追求自由,我行我素,但“另类”到极点之后,反倒又回归到传统的运动服上去了。随便、自在,而且也很简单,用不着拖泥带水,只是显得一意孤行了。
胡雨在谈自己的服装观,如:“……而且更糟的是,一看见花哨一点的服装,我就有忍不住要蹂躏的冲动。”作者的性格也与众不同,正因此她才雷打不动地坚持自己的原则。文字里流露出的锋芒,似乎与过于招摇和妖艳的服装观不共戴天。
胡雨在纷扰的现实面前,力求恪守自己的一方天空,这是难能可贵的。
李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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