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
作者:王大伟
导师劳凯声: 教授
系别、年级:教育系2000级
学科、专业:教育学原理
完成日期:2003年6月
导师劳凯声: 教授
系别、年级:教育系2000级
学科、专业:教育学原理
完成日期:2003年6月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中 文 摘 要
1本文提出一个研究的崭新领域——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Victims in School or Pupillage Victim)。这是教育领域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它既是学校、家长与社会关注的焦点,又是学校教育研究的盲区,理论的处女地。教育学应对其传统的功能进行反思,从教育与社会、治安、生活等侧面,准确的把握定位,为中小学生创造一个更好的生存环境与提供保护自己的技能。
2本文以整体分析理论、成因条件理论、预防控制理论等三大理论为写作的理论起点。整体分析理论以“被害人太极论”为核心,以“中小学生被害人理论研究模式”为写作的逻辑框架。中华文明的精髓是和谐,具体体现在古代哲学的太极论理论中。阴与阳揭示宇宙间运动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运动包溶、渗透转化。在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中,无数矛盾交织:罪与非罪、被害人与加害人、打击与防范。无数运动转化:被害人与加害人的角色转化、常规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渗透交融。以运动和谐的理念观察这些矛盾与运动,变化规律一目了然。被害人太极论是本文的理论总支点。
3“中小学生被害人理论研究模式”是写作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模式由有以下5个要素构成:A、犯罪侵害的被害方;B、犯罪侵害的行为;C、犯罪侵害的加害方;D、犯罪侵害的规律;E、犯罪侵害的预防。了解犯罪侵害的规律,建立犯罪侵害的预防与救助体系,需要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而学生的积极参与、自助自救尤为重要。
4犯罪成因的层级理论(犯罪八卦论)。青少年犯罪成因层级理论模式把各种犯罪成因系统化、体系化、层级化。使各种理论在成因体系中占有归属层级。层级模式体系由两个子系统构成,即“社会震荡”与“个人失衡”。“社会震荡”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震荡源导致社会平衡的破坏(平衡与失衡);社会生态(平衡与失衡);社会道德规范(平衡与失衡)。“个人失衡”理论模式也包括三个层次:即个人小社会环境(平衡与失衡);触发犯罪的自然条件(平衡与失衡);个人内部生理,心理因素(平衡与失衡)。两个子系统,
有六个层次,共同构成层级模式。由于该模式受到中国古代哲学的启迪,又叫做“犯罪八卦论”。
5预防控制理论:“宏观不可防”与“微观可防”的理论。“宏观不可防理论”: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犯罪,犯罪量是守恒的。发案高峰是社会震荡的结果,从宏观而言,防范工作不能改变政治经济的大背景,犯罪升降的宏观趋势就不可能根本改变。“微观可防的理论”:个体学生,局部单位,可以通过控制易导致犯罪条件,控制与预防犯罪。从理论上讲,任何“微观犯罪”侵害都是可以控制和防范的。
6通过大样本的问卷调查,揭示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的触目惊心的现状。近一半的学生遭受过别人的威胁、打骂等侵害。三分之一的学生遭受过勒索钱财的侵害。绝大部分中小学生不敢告诉父母,使得案件在校园内泛滥成灾,却又十分隐蔽。侵害规律呈现侵害的性别聚集,侵害的地域递增与侵害的家庭差异性。我国中小学生对犯罪侵害的反应令人担忧。在面对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拼命反抗,大声呼救”,这样极易激怒犯罪分子,令其突起杀心。中小学教师对有关法律知之甚少,仅有1%的教师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关注校园内的犯罪人。警惕教师犯罪人,警惕教室、校园内的犯罪聚集性。警惕性和信任与熟悉成反比。教师犯罪呈现隐蔽性、长期性、中和性、恶劣性与广泛性的特征。法律知识的荒漠化、校园内犯罪情景的多元化、传统理念的合理化是滋生教师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是中小学生被害的主要因素。人们认为犯罪人与被害人的角色是固定不变的,而本文认为,在大量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中小学生被害人常常“漂移”到犯罪之中。
8防范模式。从“被动他救技防模式”到“主动自救观念模式”的转变。被动他救技防模式:传统观念认为警察是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中小学生在预防犯罪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中小学生在遭受侵害时不能自助自救,坐以待毙。过于相信技术防范,轻视观念预防。主动自救观念模式。新的观念认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军是公众。在预防小学生犯罪中,学校和中小学生是预防犯罪的主力军。树立自助自救的观念,对传统的观念进行批判和反思,树立:“学会和陌生人说不”,“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等崭新观念。
9中小学生在犯罪侵害面前的无能为力与错误反应,是由于缺乏对犯罪规律性的了解。学校教育应将犯罪的时间与空间规律,行之有效具有操作性的预防知识与技能纳入中小学课程。创立多种形式的宣传机制。宣传机制包括:免费宣传品与编写《预防犯罪侵害的十万个为什么》。儿童护身符系列,包括:预防犯罪侵害的玩具,警语系列与尖叫报警器等。电视、广播节目与中小学生维权网站。开展中小学生学校安全活动。包括校外安全活动与校内安全活动。建立中小学生被害救助机构:“性犯罪救助中心”、“离家出走学生之家”。加强对中小学生被害人的法律救助与保护,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保护法》。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增加保护与救助中小学生被害人的内容。
10“带犯罪发展论”与“犯罪免疫力”。在现代社会中,犯罪存在的规模和数量是产生犯罪与抑制犯罪诸因素彼此作用,形成动态恒定的结果。犯罪的产生发展和运动有其自身规律性和法则。西方发达国家犯罪已达800/万人,没有回落的迹象。犯罪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大背景决定的。不以警察的意志为转移。尽管社会存在着犯罪,整个社会还要发展,不可能等消灭了犯罪再发展,只能带犯罪发展。中小学生不可能躲进世外桃源,躲避犯罪侵害。而应直面犯罪。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缺乏对犯罪的免疫力。在可控条件下让中小学适当了解一些校园暴力信息,对形成犯罪免疫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了解预防知识,掌握防范对策。如同种牛痘一样,感染一点病毒,激活全身免疫力,树立主动自救与观念防范的意识。
2本文以整体分析理论、成因条件理论、预防控制理论等三大理论为写作的理论起点。整体分析理论以“被害人太极论”为核心,以“中小学生被害人理论研究模式”为写作的逻辑框架。中华文明的精髓是和谐,具体体现在古代哲学的太极论理论中。阴与阳揭示宇宙间运动的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运动包溶、渗透转化。在中小学生被害人研究中,无数矛盾交织:罪与非罪、被害人与加害人、打击与防范。无数运动转化:被害人与加害人的角色转化、常规文化与犯罪亚文化的渗透交融。以运动和谐的理念观察这些矛盾与运动,变化规律一目了然。被害人太极论是本文的理论总支点。
3“中小学生被害人理论研究模式”是写作的理论框架,这一理论模式由有以下5个要素构成:A、犯罪侵害的被害方;B、犯罪侵害的行为;C、犯罪侵害的加害方;D、犯罪侵害的规律;E、犯罪侵害的预防。了解犯罪侵害的规律,建立犯罪侵害的预防与救助体系,需要社会、学校、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而学生的积极参与、自助自救尤为重要。
4犯罪成因的层级理论(犯罪八卦论)。青少年犯罪成因层级理论模式把各种犯罪成因系统化、体系化、层级化。使各种理论在成因体系中占有归属层级。层级模式体系由两个子系统构成,即“社会震荡”与“个人失衡”。“社会震荡”包括三个层次,即社会震荡源导致社会平衡的破坏(平衡与失衡);社会生态(平衡与失衡);社会道德规范(平衡与失衡)。“个人失衡”理论模式也包括三个层次:即个人小社会环境(平衡与失衡);触发犯罪的自然条件(平衡与失衡);个人内部生理,心理因素(平衡与失衡)。两个子系统,
有六个层次,共同构成层级模式。由于该模式受到中国古代哲学的启迪,又叫做“犯罪八卦论”。
5预防控制理论:“宏观不可防”与“微观可防”的理论。“宏观不可防理论”:一个国家在一定的历史阶段,会产生一定数量的犯罪,犯罪量是守恒的。发案高峰是社会震荡的结果,从宏观而言,防范工作不能改变政治经济的大背景,犯罪升降的宏观趋势就不可能根本改变。“微观可防的理论”:个体学生,局部单位,可以通过控制易导致犯罪条件,控制与预防犯罪。从理论上讲,任何“微观犯罪”侵害都是可以控制和防范的。
6通过大样本的问卷调查,揭示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的触目惊心的现状。近一半的学生遭受过别人的威胁、打骂等侵害。三分之一的学生遭受过勒索钱财的侵害。绝大部分中小学生不敢告诉父母,使得案件在校园内泛滥成灾,却又十分隐蔽。侵害规律呈现侵害的性别聚集,侵害的地域递增与侵害的家庭差异性。我国中小学生对犯罪侵害的反应令人担忧。在面对侵害时,大部分学生选择“拼命反抗,大声呼救”,这样极易激怒犯罪分子,令其突起杀心。中小学教师对有关法律知之甚少,仅有1%的教师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7关注校园内的犯罪人。警惕教师犯罪人,警惕教室、校园内的犯罪聚集性。警惕性和信任与熟悉成反比。教师犯罪呈现隐蔽性、长期性、中和性、恶劣性与广泛性的特征。法律知识的荒漠化、校园内犯罪情景的多元化、传统理念的合理化是滋生教师犯罪的主要原因。青少年犯罪是中小学生被害的主要因素。人们认为犯罪人与被害人的角色是固定不变的,而本文认为,在大量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中,中小学生被害人常常“漂移”到犯罪之中。
8防范模式。从“被动他救技防模式”到“主动自救观念模式”的转变。被动他救技防模式:传统观念认为警察是打击犯罪的主力军,中小学生在预防犯罪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中小学生在遭受侵害时不能自助自救,坐以待毙。过于相信技术防范,轻视观念预防。主动自救观念模式。新的观念认为:产生犯罪的根源在社会,抑制犯罪的主力军是公众。在预防小学生犯罪中,学校和中小学生是预防犯罪的主力军。树立自助自救的观念,对传统的观念进行批判和反思,树立:“学会和陌生人说不”,“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等崭新观念。
9中小学生在犯罪侵害面前的无能为力与错误反应,是由于缺乏对犯罪规律性的了解。学校教育应将犯罪的时间与空间规律,行之有效具有操作性的预防知识与技能纳入中小学课程。创立多种形式的宣传机制。宣传机制包括:免费宣传品与编写《预防犯罪侵害的十万个为什么》。儿童护身符系列,包括:预防犯罪侵害的玩具,警语系列与尖叫报警器等。电视、广播节目与中小学生维权网站。开展中小学生学校安全活动。包括校外安全活动与校内安全活动。建立中小学生被害救助机构:“性犯罪救助中心”、“离家出走学生之家”。加强对中小学生被害人的法律救助与保护,制定《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保护法》。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增加保护与救助中小学生被害人的内容。
10“带犯罪发展论”与“犯罪免疫力”。在现代社会中,犯罪存在的规模和数量是产生犯罪与抑制犯罪诸因素彼此作用,形成动态恒定的结果。犯罪的产生发展和运动有其自身规律性和法则。西方发达国家犯罪已达800/万人,没有回落的迹象。犯罪是由社会的政治经济大背景决定的。不以警察的意志为转移。尽管社会存在着犯罪,整个社会还要发展,不可能等消灭了犯罪再发展,只能带犯罪发展。中小学生不可能躲进世外桃源,躲避犯罪侵害。而应直面犯罪。中小学生被犯罪侵害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缺乏对犯罪的免疫力。在可控条件下让中小学适当了解一些校园暴力信息,对形成犯罪免疫力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了解预防知识,掌握防范对策。如同种牛痘一样,感染一点病毒,激活全身免疫力,树立主动自救与观念防范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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