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什么是精神疾病?(转)

(2014-05-02 09:13:07)

  50年代,往往把精神疾病简单粗略地分为5大类。当然,这个分类方法有不少缺点,所以已被目前的分类方法取代。但是,我觉得它还有一定的优点,在科普教育时,相当有用。所以我在这里介绍一下:

    这个精神疾病分类,可以列表如下: 

1、器质性精神病(包括老年期痴呆、躯体疾病所致精神病)。特征是:1)自知力缺失;2)意识障碍,或记忆障碍、智能减退。

2、精神分裂症。特征是:1)自知力缺失;2)意识清晰,但有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

3、情感性精神障碍。特征是:1)具有自知力;2)一般没有幻觉妄想;3)主要表现为周期性情绪障碍。

4、神经官能症。特征是:1)具有充分自知力;2)没有幻觉妄想;3)表现为强迫,或焦虑、恐惧。

5、人格障碍。特征是:从小就有,越来越严重的性格和行为的异常,往往能够认识错误,但却屡教不改。

      

    列在上方一类的疾病,可以具有以下方疾病的症状表现;作了上方一类的诊断,就不再作下方的诊断。例如,第2类疾病、可以具有3、4、5类疾病的症状表现,但不会出现第1类疾病的症状。也就是说,精神分裂症可以出现类似抑郁症或焦虑症的表现,但是不会出现老年性痴呆的表现。抑郁症就不会出现典型的精神分裂症的幻觉妄想,但是可以出现焦虑或强迫。既然做了精神分裂症的诊断,就不应该再作抑郁症的诊断了。但要说明的是,抗精神病药所致抑郁和强迫,不在此列。

 

    所以,一旦发现家人出现精神异常:

1、首先看有没有自知力。只有第1、2类疾病,患者才没有自知力。所以,如果当事人精神失常,但却没有自知力,又没有意识障碍、或记忆障碍、智能减退,就可以排除器质性精神病的可能;可以说,那就是精神分裂症,没有什么问题了。如果发现精神病性症状,诊断更是肯定无疑。

2、如果有自知力,那就根据症状表现,以及主诉,可以作出情感性精神障碍,或强迫症,或焦虑症等等诊断可能。但是,已经治疗了的精神分裂症,完全有可能已经恢复了自知力,就不在此列。千万不要因此又把他们误诊为情感性精神障碍。

3、上述第1、2、3、4类疾病,都并非从幼小就是如此,而是有一个明确(或相当明显)的正常与异常表现的分界线,也就是说,有明显的起病时间。而第5类疾病、人格障碍,则是从幼小到成年,好好坏坏,越来越严重;并没有一个明显的起病界线。这是重要的区别。

4、关于神经官能症的问题,有一个名称变更的过程。以前往往很笼统地把精神衰弱(强迫症)、神经衰弱、和癔病等等疾病,统称为神经官能症。80年代,认为强迫症、焦虑症等等,都各有自己的症状表现,不应该归在‘神经官能症’这么一个笼统的概念里,所以抛弃了这个名称,予以分列。至于神经衰弱,80年代的研究发现,绝大多数‘神经衰弱’病例实际上都是抑郁症,所以‘神经衰弱’这个诊断名称已被抛弃。于是,‘神经官能症’这个名称也逐步被弃用。至于内外各科医生往往还在采用的‘心脏神经官能症’‘胃肠神经官能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实际上都是不典型的抑郁症,或者是尚未查明病源的躯体疾病;按说,不应该再如此应用这些名称了。

5、关于癔病的问题,还有很多争议。以前把癔病列在神经官能症一类里,但是它与强迫症、焦虑症等还不一样,并非充分具有自知力,仅在不发病时可能具有而已。以前的精神科医生往往把因为心理应激引起的精神失常,都统称为癔病;于是癔病这个名称,几乎无所不包。80年代,美国带头取消了这个诊断名称,把各种疾病分别归于急性应激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多种人格障碍等等。国内意见尚未统一。不管怎样,近年来,癔病已很少见,原因不明;这种诊断,也已很少应用。

 

 

1、精神分裂症

如果不治疗

可能出现种种难以预料的意外,例如伤人、杀人、自杀、放火等等严重肇事行为。及至慢性衰退后,就流落街头,人称‘疯子’。

如果治疗,可能有四种不同的结局:

1)完全治愈,完全恢复正常。可以正常地生活、工作、结婚、生子。但是必须长期服用维持药量的抗精神病药,例如五氟利多。一旦停药,必然复发无疑。那种‘吃2年、5年可以停药’的说法、完全是无稽之谈、完全不可信。有些患者在治疗后感到很多不舒服,有些医生把它们误认为‘阴性症状’,实际上是那些所谓新抗精神病药的副反应,减药就好,或换用五氟利多就消失了。

2)症状基本消失,还剩下一点点幻听或妄想;自己知道是异常,觉得可以与它们‘和平共处’,愿意服药维持。那么,在家属督促监护下,可以比较正常地生活和工作。有机会的话,婚姻也是可以的。

3)症状没有消失,只是较以前减轻些。那么,必须由家属监督管理,以免发生意外。

4)症状没有减轻,家属无法照顾。只能送精神病院长期住院。

所有抗精神病药都会阻断多巴胺受体。阻断了有关精神症状部位的多巴胺受体,精神症状得以好转。阻断了有关协调肌肉活动部位的多巴胺受体,便出现锥外副反应。阻断了脑垂体有关内分泌部位的多巴胺受体,脑垂体就停止或减弱指挥卵巢的周期变化,子宫内膜就没有周期性生长和萎缩,就出现月经紊乱或停经。催乳素的升高,抑制了雌激素的分泌,引起了一系列雌激素缺乏的后果。神经递质多巴胺的多少,会涉及‘饥饱’的感觉:增加多巴胺,就感觉饱了,就没有胃口了,食欲就减退,于是体重就可以减轻,这就是减肥药的奥秘(为什么减肥药会导致精神分裂症的发作,也就是这个道理)。

 

2抑郁症或焦虑症

如果不治疗:

1)30%能够挨过这一次发作,但是过一段时间又会再次发病。

2)30%拖成慢性,超过2年,称为‘心境恶劣’,拖延终身。

3)30%自杀身亡。

如果治疗:

1)50%患者可能一辈子只发一次,所以第一次发病、应该争取治疗彻底,一般说,至少原剂量服用6月到12月。治愈后可以完完全全恢复正常。

2)50%患者有可能再次复发,但每次仍能治愈。

3)选药不当或剂量不够,有可能拖成慢性。

顺便提一下,有一位医生问及,如何区分有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与精神分裂症?我在文章里早就说过,抑郁症只有极少、极少数有幻听或妄想,那些幻听是很简短的,例如“你去死”等等,如果是妄想,必然是自责,怪自己不好,自己害了家人。如果患者是长篇大论的幻听,如果是被害妄想、责怪他人的想法,必然都不是抑郁症,而是精神分裂症。当前,有不少精神科医生基本功不足,乱下诊断,乱用‘万能药’。有一个办法可以立竿见影、分辨清楚这个问题。如果说是抑郁症,那么不必用抗精神病药、只用抗抑郁药物,不管有没有精神病性症状、都可以治好。否则,就是精神分裂症。特别是一停抗精神病药,就要复发的,更可证明是精神分裂症。所谓‘有精神病性的抑郁症’都是胡编乱说,我的老师夏老一辈子只诊断过一、二个;我只见过1例。

3、强迫症

如果不治疗:

自己感到痛苦,影响生活或工作。但不会危害社会。

如果治疗:

1)能够完全恢复正常。但是仍需长期服用维持药量;否则又会复发。

2)基本恢复正常,稍微有一点强迫症状,但不碍生活或工作。当然必需服药维持。

3)服药时能够好转,但因停药而反复复发。烦恼一生。

4躁狂抑郁症

如果不治疗:

躁狂期,有可能产生各种难以预料的后果。

抑郁期,有可能自杀。

如果治疗:

1)只要老老实实服用维持药量,可以终身不会复发,完完全全正常生活、工作、结婚、生子。

2)没有很好地服用维持药量,就难免复发。

3)被误诊我抑郁症而长期应用抗抑郁药物,导致‘快速循环’发作,每年发作4次以上,较难控制。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