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保健体制的三大类
(2010-03-05 09: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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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杂谈杂记 |
国家卫生体系、健康保险体系和自由市场体系。
在国家卫生体系中,医疗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者以及医疗服务的提供者都是政府,政府通过税收筹资.并举办医疗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但为了控制费用,政府通过总额预付制对医疗机构进行预算分配.并对居民的就诊实行严格的限定。这种体系的特点是:能够保证全体居民平等地获取一定的卫生保健服务,以较低成本实现较高健康水平.但是由于政府的控制,限制了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自由选择权,导致了一定程度的低效率。
健康保险体系中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同时承担资金筹集和支付者以及服务提供者的角色,二者是互为补充的。其中,由政府进行组织管理、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的社会性保险发挥着主要的作用。
在自由市场体系中.政府除了保证一部分弱势群体(老人、儿童、低收入者)的医疗保健之外.大部分人的医疗保健服务是由市场提供的,也就是说,资金的筹集和支付者是私营部门(保险公司)和个人(消费者)共同承担的,医疗服务提供者主要是私营部门。
任何卫生体系都必须在四个相互矛盾的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和取舍。这四个目标是:确保系统的经济可持续性.服务的平等可及性,服务的质量以及医生和病人的自主权和满意度。他认为.国家卫生体系在前三个方面都令人满意,而自由市场体系在后两个目标上有优势,健康保险体系的利弊则介于两者之间。
参考来源:法国社会经济政策研究专家Bruno Pal ier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