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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恋男神容易脑残

(2014-08-26 11:35:20)
分类: 大仙最新随笔
迷恋男神容易脑残

    fans这个词儿,变成江湖通吃的粉丝,老外要知道了会挺崩溃的。粉丝傍着超女应运而生,再被媒体一通忽悠,迅速成为大众话语的急先锋。
    那天,一热衷于当粉丝的女孩问我:你要是当粉丝当谁的粉丝?我说当然是当海飞丝——海明威的粉丝。
    每个人的意识中都当过一段粉丝。生于世上,没有崇拜过什么人,那是瞎说,再大的腕,也有崇拜自己父母或爷爷奶奶的时候。只要你崇拜过别人,你就是一具粉丝,可能你崇拜的人比较伟大,比如达尔文,比如笛卡尔,那你可能是名牌一级的粉丝,比如“六六顺烘干龙口粉丝”,只要你“粉过”别人,你就在粉丝的清风中荡漾。
    我成长的那个年代,大家基本上都是雷锋的粉丝,那时我们不叫粉丝,叫螺丝。因为雷锋同志是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我们也都奔着甘当革命螺丝钉的理想走,哪里需要就往哪儿拧。后来,学习雷锋好榜样的风气不如以前那么红火了,螺丝钉也开始生锈,有的螺丝钉还没来得及拧呢,就已锈迹斑斑,当废品撮堆儿卖了。
    在粉丝来临之前,有些词儿曾顶过一阵儿,追星族和偶像就具有代表性。1993年,一位中国早期白领阶层的奠基人在酒桌上跟我说:大仙,我是你的追星族!然后狂背我的名言警句。当时不仅空气在颤抖,我握杯的手也在颤抖,杯中的茅台也在颤抖,连女服务员的手也在颤抖,因为我的酒洒在女服务员给我端汤的手。
    我赶紧道歉:小姐,对不起,烫着你了吗?女服务员嫣然一笑:是酒洒我手上了,不是汤,汤您还没喝呢。
    粉丝的大举进犯跟港台娱乐蜂拥内地有关,再加上韩剧日剧掩袭而至,80后基本上就是“粉丝的一代”,到了90后,粉丝的氛围中弥漫着一股脑残的气息,不脑残不足以思考人生。我这么说没得罪那些死忠铁粉吧?在你的人生目标尚未确定之际,先用粉丝过度一下,也未尝不可。
    但是,一定记住,你再怎么粉一个人,这个人跟你没任何关系。粉丝的悲哀就在于,当你把青春和热情投入到某个名人身上时,人家根本不知道你是谁,就算知道了也不搭理你。这种自残式的迷恋、自虐式的盲目、自辱式的崩溃、自嘲式的挣扎,绝对耽误你!当你混过这几年粉丝生涯之后,年华没了,一看周围就自己耍单儿了,着急想嫁人了,哪还有人等你呀?人二婚都婚完了。一些女粉儿在迷恋男神中容易自残,自残久了,就变脑残,这样很容易被剩下。面对男神之际,脑残随时发生,自从成为粉丝,脑残必伴左右。
    喜欢一个人,崇拜一个人,追一个人,甚至狂热奔向一个人,无可厚非,但别把这点儿破事儿当成生命。你追的人再有名,也别忘了自己叫啥名;你自己再怎么没名,在你的小心灵就是最大的名。
    如果我1979年去斯特拉福德镇拜偈心中大偶莎士比亚故居,恨不得用牙齿咬开莎翁的墓地,看看他的灵魂究竟长啥样儿?可我是1997年去的,心境比天高云淡还淡,比江河湖泊还泊,所以我学会了淡泊。2004年我跟苗炜去巴黎野外寻访梵高墓地,我问苗炜:见着老梵,你咋不激动呢?苗炜说:不就是一画家吗?
    正是:有心追星频似梦,无边粉丝腻如稠,勿将他人当命根,且视自己为天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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