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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威士忌面前什么都不忌
(2011-04-21 16:32:57)

我比较痛恨中国白酒,但我又比较馋白酒,我以前不太喜欢吃饭时喝酒,这纯粹是用酒精来破坏美食。中国白酒就是为吃饭预备的,没见过哪个酒吧卖白酒,更没见过哪个人在酒吧里喝白酒。所以,我原来一直约束自己不喝中国白酒,连带着什么中国酒都不喝,只喝外国酒。后来被80后女生把我这崇洋媚外的臭毛病给扳过来了,她们在饭局上狂喝白酒,我也只好随大流特别是随女流。
外国酒我首选威士忌,自从知道威士忌是“生命之水”之后,我就喝得更勤,生怕自己的生命中缺水,更怕“生命之水”与我生命无缘。不过,像现在市面上常卖的“黑方”、“芝华士”、“皇家礼炮”我也不喝,我只喝一种流派的威士忌——单一麦芽威士忌(Single
Malt Whisky)。
1987年我第一次接触威士忌,是在三里屯现在盖起兆龙饭店的地方跟一个英国记者喝“白马”威士忌,觉得威士忌挺味儿事儿的,没咱的“二勒子”爽。当时我还是一名诗歌愤青,狂崇拜英籍美国诗人T·S·艾略特,英国记者说他祖父跟艾略特他爸是哥们,给我看一本剑桥版的《四个四重奏》,结果我们在艾略特具有玄学风格的诗歌中,撅了一瓶“白马”威。我觉得威士忌还成,有股洋味儿,适合谈一些人生的终极命题。我喝“白马”威也想敦促自己早日成为一名白马王子,可是我长得那么糙,只能一直在古道西风瘦马的边儿上溜达着。
后来我在竹园宾馆用37元兑换券买了我人生第一瓶威士忌,名叫“四玫瑰”,我学会的第一句英文自然是“佛肉丝”。九十年代初,我在北京文化圈子煽起喝威士忌的风气,除“四玫瑰”和“白马”之外,还有“顺风”、“百龄潭”、“威雀”、“红方”、“占边”、“格兰菲迪”。记得1992之夏,我和一哥们在国际饭店酒吧,一气把“红方”、“黑方”、“金方”三个方面的威士忌造大发了,后来我结婚时,一个哥们送我一瓶150美刀的“蓝方”,那天在刘建宏老师家的地堡里,我神奇地喝到一瓶“绿方”。
进入21世纪,我猝然拒绝混合威士忌(Blended
Whisky),专攻单一麦芽威士忌,间或穿插如“杰克丹尼”之类的经过二次蒸馏的谷物威士忌(Grain
Whisky)。“杰克丹尼”一度成为北京圈子酒,我们都管它叫“杰丹”,工体北门对面小巷里一间叫“幸福花园”的酒吧已被标榜成“杰克丹尼俱乐部”,后来周迅在她的《夏天》专辑中,特意为“幸福花园”清歌一曲。
我喝威士忌拒绝加冰,净饮纯喝直给硬着来,属于“死坠”的那种,喝“杰丹”更是巨烦兑可乐,我觉得“丹尼可乐”事儿妈事儿妈的,不像北京男人的硬派风格。圈子里的怨妇女文青在我们的带动之下,也狂煽威士忌,喝高了就喷出一句“有多少爱可以胡来,有多少人值得做爱”。
单一麦芽威士忌是水、发芽的大麦和酵母完美结合的产物,清澈、纯净的水流自苏格兰山丘和沼泽中缓缓流向酒厂,途中浸染了泥炭、石楠和花岗岩的气息提升出天然优雅的水质。同时,泥炭在干燥大麦的时候散发的热气、奇异的铜蒸馏器、橡木桶中的成熟过程、酒厂工人的酿制技巧以及地窖储藏时的通风状况,结构成单一麦芽威士忌独到的口味。
苏格兰威士忌故乡是一幅山峦重叠、溪水潺潺的山地风貌,谁能想到这里却蕴藏着一个美妙的低地平原,储存着上乘的大麦和纯洁的水源,成为威士忌源源不绝的原创动力,这就是苏格兰著名的低地威士忌区,爱丁堡和格拉斯哥是两座威士忌的重镇,“玛丽皇后”号、“伊莉莎白一世”号是著名的威士忌运输货轮。
单一麦芽威士忌芳醇、柔和的口味让你一饮难忘,它不像混合威士忌的味道那么辛辣刚猛,而是充满了的幽风淡韵。我一般喝格兰杰(Glenmorangie)这个牌子,每次出国都带回好几瓶。北京酒吧中只有“隐蔽的树”有这种酒,一份要卖50元,所以价钱便宜一些的“詹姆森”(尊美醇)和“格兰菲迪”成为我泡吧的首选。
格兰杰一般是12年制品,属于马德拉木制终极感觉,威士忌嗅香新鲜、甜润,含有些许的干果和柑橘香味,而味道亦有回肠荡气的柑橘和蜜糖辛香,却终感不甜。
在北京的夜场,有一帮在威士忌“生命之水”中云游的漂浮者,跟艺术沾点儿边,跟文化靠点儿谱,跟女孩起回腻,跟人生叫回板,久而久之,他们成了威士忌欢场中的主流,修筑着夜晚威士忌的梦幻之乡。记得在一个星空高朗的夏夜,一帮女愤青狂造“绿茶芝华士”,然后在我的带领下,奔向下一个战场。有多少灵魂在“绿茶芝华士”的香涩中游荡,然后,是我那句响彻三里屯大地的名言——在威士忌面前什么都不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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