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北京惨烈的酷暑中一觉醒来,就听见匣子里在广播,迈克尔·杰克逊已离开人间。
我喜欢管迈克尔·杰克逊叫米高·吉逊,正像我管迈克尔·乔丹叫米高·佐敦,管迈克尔·舒马赫叫米高·舒麦加。不管是歌霸、球霸、车霸,在我这里一律米高。包括凯瑟琳·泽塔-琼斯他爷们,也被我叫成米高·道格拉斯。更早,我在北京大学生体育馆采访法网男单前冠军张德培时,也不管他叫张德培,而叫米高张。
所以我说,一个米高告别人间,其他的米高还在生活。即便是米高们都不在了,米高梅还在。
俗话说的好——未来不在我还在!未来要真不喜欢我在,那我就滚呗,人生谁没滚过呀?
在对人名和地名的翻译上,我比较喜欢粤语翻译,粤语的翻译很有张力,胜过普通话的翻译。比如阿诺淑华新力加,就远比阿诺德施瓦辛格具有语感的魅力;还有就是那位与狼共舞的美国大腕凯文·科斯特纳,就不如粤语的积云·高士拿来得富有韵律。
有一次,我认识的一个资深老板球迷,去香港出差,他是个英超迷,到香港就买报纸关注英超。但是粤语的翻译把他击蒙了,他用国际长途向我咨询英超球会的译名——车路士VS锡周三,这是俩什么队呀?我说——就是切尔西对阵谢菲尔德星期三。他恍然大悟,说了声他们就不会说人话吗?我说——在人家的地盘,没准儿你说的就不是人话。
等我这球迷老板从香港回来,我教会他怎么识别粤语和普通话的翻译。尤文图斯,香港那边叫祖云泰斯;巴塞罗那,他们叫巴斯隆拿;托特纳姆,人那边叫托定咸;罗纳尔多,粤语叫朗拿度。
后来,在皇家马德里下榻的北京昆仑饭店,一个妹妹过生日非要让我搞到贝克汉姆的签名,我只好第二次让世界球星签名,第一次是让我最崇拜的南美独狼罗马里奥签的名。在昆仑饭店大堂,我候着贝克汉姆,小贝跟皇马终于从工体训练完回来了。我佩戴组委会证件冒充工作人员对小贝说——戴维,来一个吧?辣妹他老公还比较平易近人,没耍大牌就给我签下戴维·贝克汉姆。然后我试着用粤语的英语感谢他——山寇,避嫌。小贝竟然听懂了,说了声NO啪,当然就是那句著名的——NO怕不伦!一定要记住,万人迷贝克汉姆的英译粤——叫做“避嫌”。
三十年代,中国文人最初接触西方文学时,上来就把好莱坞译成荷里活,还把普希金译成普式庚,最后索性把贝多芬译成了白皮活粉。
让我们回到刚刚离开我们的米高·吉逊。
他给我的感觉就是非主流,超叛逆,内衣外穿,男女混搭。男中杰克逊,女中玛多娜!他们都生于1958,只比我大一岁。
我年轻的时候听过米高·吉逊的一首颤栗——事态已变得,进退两难,而你却被卡在中间,痛苦犹如雷鸣一般……
我等的人生,不就是一直被命运卡在中间么,还有什么好辩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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