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走了,心里很痛!很痛!
想再次做个沉默的大多数,可残酷的事实,让我这个沉默者无法抑制内心的愤怒,也无法压抑喷薄而出的追问!
电视上的视频一遍又一遍的播放,反复刺激我的神经,就像心灵一次又一次的受到碾压。每每遇到这种情形,我总是刻意回避,转移视线、或者调换频道,不敢直面这惨淡的事实。早晨,心灵再次被电视画面碾压,思绪喷薄而出!这大概就是在沉默中爆发。我也有个女儿,和小悦悦一样大,像大多数父亲一样疼爱着她!我决不能容忍这种事情再次出现!
小悦悦被撞倒,碾压,二次碾压,逃逸,第二辆车再次碾压,逃逸,十多名过路者漠视,最后,被一名老奶奶救助。当这一幕呈现在我们面前,没有一个社会可以漠视这样的事实,没有一个时代可以忍受这样的行为。可是,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我们的社会到底哪里出现了问题?
最应该谴责的是两名司机。无论是第一名司机的两次碾压,还是第二名司机的疾驰而过,这种漠视生命、不敬畏生命的行为,极其野蛮、极其无耻,极其没有人性。从社会学上来讲,这种人如同畜生!
其次,还应该被谴责的是那些视而不见的路人。并且,我们似乎更加的谴责这些路人,这是为什么呢?
从救助成本上来讲,帮助别人大概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是较小的成本。比如举手之劳、顺便而为;第二种是较大成本。比如耗费一定精力、时间、金钱物质等。第三种是极大成本。比如耗费极大精力、时间、金钱物质,甚至生命,以及有这种风险的可能性。
从受益大小上来讲,被帮助者也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较小受益;第二种较大受益;第三种,极大受益,比如生命爱到救助。
由于投入者与获益者没有任何法律关系,救助者与被救助者就是一种道义关系,或者说是与文明程度密切的社会关系。一般来讲,道义上要求我们帮助别人是不能讲成本的。比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见义勇为等,要求我们不管成本多大都应该尽力而为,但事实是不可能的。
在实际生活中,成本与获益有以下几种对等可能。如果以较大救助成本让别人获取较小利益,将会获得极大赞扬;如果以对等的成本让别人获得对等的利益,能够获得社会的肯定;如果用较小的成本让别人获得极大的利益,只能获得较为一般的赞同,甚至理所当然,如果不去救助就会受到谴责。
我们再看看小悦悦事件中救助者的认识。当路人见到血泊中的小悦悦正常的反应应当是帮助她,然后会想到如果帮助她自己会付出什么样的成本。第一种,打个电话,告诉120;第二种打电话叫120,然后一起送到医院,垫付医疗费用,直到找到悦悦家人。第三种,打电话叫120或直接打车送到医院,垫付医疗费用,等不到悦悦父母,或者垫付医疗费用后不能收回,更或者被栽脏陷害,从此陷入困境。并且,这三种成本中都有被栽赃陷害的潜在风险,第二、三种成本垫付医疗费也是极其可能的。也就是说,救助者有可能是在用较大成本或者是用极大成本去帮助别人,这种成本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付出的。当然对于受益者来讲是极大受益。
我们再看看救助小悦悦事件中大众的认识。通常我们会认为打个120电话,或者把小悦悦送到医院就算救助完成。也就是说,我们大众认为用较小成本就能让小悦悦获得极大利益。
经过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在救助成本上,救助者的认识与大众的认识是有区别的。我们不理解低成本高获益而不为的救助,但我们能理解高成本高受益而不为的救助。就如,我们不理解举手之劳可救助小悦悦生命而不为的行为,但我们会理解,不去从火海中救助困在其中生命的行为。
正是在救助成本上,救助者与大众的认识存在巨大差异,人们才如此震动,才是这次事件存在的“合理性”之所在。合理的,不一定是对的,合理的,更不一定是要容忍的。
即便救助者可能会以较大成本来完成救助,但是在救助生命面前,我们也应该去救助,因为生命对任何人来讲都是极大获益。用较大成本或者极大成本去救助别人的极大利益是共同价值观。所以说,不管路过者如何评价此次救助成本,都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否则就应受到谴责。
为什么一些人不愿意伸出援助之手呢?最根本的原因是不同的人愿意付出不同的救助成本。一旦超出他自认的成本,他就有可能选择袖手旁观。救助成本是阻止救助的最核心因素。
因此,我在想,如果能够排除救助者对救助成本的后顾之忧,救助者就会大胆的伸出援助之手。除了加强道义教育,加强生命敬畏教育,加强奉献精神教育,我们的社会也应该建立一系列完善的“救助者补偿机制”,凡是能够得到证明的付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使之制度化,常态化,强制化。这样就不会被救助成本影响施救者的行动。不再像现在,极个别的救助者获得巨奖,而绝大多数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甚至成本极大还受到诬陷,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公正的。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救助者托管机制”,救助者在施救后,对于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能够顺利的托管给某个政府机构,使之不致于陷入其中,严重影响其正常的工作生活。对于立法强制救助的提议,感情上可以理解,但强制救助在法律上是立不住脚的,可行性更差。救助一定是要出于自愿,善良之心存在于任何人胸中,我们要做的就是鼓励她、保护她、倡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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