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出书
(2021-03-03 2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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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出书鲁迅出版本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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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又在天津日报满庭芳副刊发了一篇短散文,一位前单位的老同事见到了,特意打来电话夸赞了几句,就问我出过几本书了?我道一本也未出,他很诧异。
其实,这个问题许多文友也已问过。
这也算是我的一个心结。总认为,要出书,就得对得起读者,否则,水准有差,出了也会随即没入故纸堆。著名作家孙犁说过,但凡出书,已很少送人了,原因在于,就连别人上门讨去的书,也曾亲见在卖废纸时出现,何况我辈?
名满天下的孙犁是个崇尚古道之人,对此他自己所给出的解释是:“这几年,我的书接连印了不少,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预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党政领导,文化界名流,出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着再送,以免重复。朋友们都上了年岁,视力不佳,兴趣也不在这上面,就不必送了。我的书大都是旧作,他们过去看过,新写的文章,没有深意,他们也不会去看的。”“有的同志,把书看成一种货物,一种交换品,或者说是流通品。”对此,孙犁再给这样的人赠书,当然就有些戒心了。
关于是否想出书,早先时有一位领导也问过我这一问题,还说看到我博客里已有八百多篇文章了,许多篇都在各类报刊上发表过,完全可以做一阶段性整理了。当时我也说了相同的意思。还用手比划了一下,才认真回答道:“真有一定读者感觉我写的还有味时,我会千挑百选,出一本像鲁迅先生《朝花夕拾》一样的薄集子。”目前来看,当然差之甚远。
既然追求文章千古事,出书时严格自控不失是个好措施,万万不可随意。
古人著书立作多不为钱,虽然古代早有叫做润笔的稿费。只有那些在诗词文章非常杰出的人物,受人之邀所作,才会有报酬。
通常情况下,也出书,分个人出书和国家出书两种。
个人出书,在中国古代的出书中占了很大的份额,那么其目的何在呢?
首先就是总结人生及成果。一个人无论成功与否,其人生必定是跌宕起伏的。若曾国藩的诗集和家书等,将个人作品及生活汇总、编写出来,也算是对自己人生的一个总结。当然,更多似李白,离世后,由其族叔李阳冰将其作品收集刊印传世。更多是优秀文化保护的意义。
还有就是儒家的倡导。儒家的倡导之中,立功、立德、立言被视为三不朽。立言之所以重要,在于通过著作写下自己的言行,让自己的思想可以代代相传,影响深远。
国家出书的目的,则比较单纯和直接,主要是国家层面的考虑,以此彰显国家实力,编篡《史记》类历史,以总结前朝得失。编篡《文心雕龙》等,以指导人学习。编篡《世说新语》等,让人了解当时社会的一些风土人情。
宋时毕昇发明活字印刷术后,出版业开始逐渐发展起来,文人出书的热情也逐渐被点燃起来。但纵使如此,古人出书还是多采取审慎的态度。也有人说,宋朝文人之所以热衷于在墙壁上题诗,除了外出不会随时携带纸笔墨砚外,主要是因为那时候纸张较为昂贵,印刷出版的成本又太高,一般文人根本就承担不起出书的费用。此话当非虚言。
到了近现代,审慎出书,此风犹存。在胡适出版诗集《尝试集》,鲁迅出版散文集《朝花夕拾》方面,都可看出这一点。
出版杂文集《坟》时,鲁迅先生在其后记《写在〈坟〉后面》里满怀深情地讲道:“还记得三四年前,有一个学生来买我的书,从衣袋里掏出钱来放在我手里,那钱上还带着体温。这体温便烙印了我的心,至今要写文字时,还常使我怕毒害了这类的青年,迟疑不敢下笔。”说的就是写文章、出书,要对读者负责之意。
很信奉作家冯骥才的一句话:“作家的良心在笔里。作家对读者的精神是负有责任的。”因此我想,在出书方面,我将见贤思齐,决不名不副实去求虚名。哪怕出一本薄薄一册小书让读者记住其中的一两篇,也决不出了三四本、五六本书,以此为条件加入了某一级协会,读者却连你的大名都不甚了了,而对作品更是毫无印象。充其量轻松地玩了回自娱自乐,庄重地来了个孤芳自赏。何苦来哉?
作为一名对文学始终怀有虔敬的认真的写作者,我当然想出书,但前提是一定要名副其实,一定要不负自己的本心,最低也要对得起读者的购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