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怪职业
(2020-12-26 17: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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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定义文学创作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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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论,尽管用心了,“作家”一词也是很难定义的。
进入一个跟文化有关系的圈子,介绍起来,周边都是“作家”。不需多交谈,静心以听,自我感觉有些了不得,大声介绍自己是“作家”的,就有怪异之味了。
北宋李昉所撰《太平广记》中载:“唐宰相王玙好与人作碑志,有送润毫(酬金)者,误叩右丞王维门,维曰:‘大作家在那边。’”不觉一哂,没想到吧?这竟然就是唐宋时期对在文学艺术上成绩卓著者称“作家”的来由。
近现代,对“作家”通常的定义:是以写作为工作者,从事文学创作有成就的人。
在英文里广泛定义为writer(笔者),翻译成中文则只取其狭义部分,即有成就的作者或有独立思想的文学创作者。writer一般还可理解为作者的意思,也就是所有写作的人。
有时听话听音,体味一词多义。相对于“作者”一词而言,“作家”一词的褒义明显较强。
当然,也有不以为然者。其中自然也会包括了我。
十多年来,虽在全国各地发了数十万的文字,但那纯属个人爱好和业余所为。低微的稿费,也从未使自己有过些许以写作为生的感觉。同时又自感水平实在有限,文字未受一定范围之人认真肯定的前提下,即便在一家专业文艺部门工作两年,也从不敢自称作家,故而也很排斥别人介绍我为作家。有时便忍不住向介绍者纠正一下,自己只是一位作者,时不时在坚持写作。甚至还不顾旁人的脸色,说上一句:“作家的水平也不是以是否出书或出书的数量决定的。”
一次,一位年长于我者,把我拉到了一边,滔滔说了一番自己的道理,我也只回了一句:“谁若平白送我一定大帽子,反正我是不会戴的。”
内心里便有些赞同一位青年作家的说法了。“‘作家’说穿了就是一个职业,就当我是一个司机吧,如果被问‘你心中最当得起司机的人是谁?’我想:所有能够以写作来谋生,并且愿意称呼自己是作家的人都可以称呼自己是作家。至于好不好,或者说值不值得尊敬,那就另说了。见仁见智。”
为此,就会有一种绝对的说法出现了。1985年,玛格丽特·杜拉斯在给亨利·舒克鲁的《为了一种创造的经济》写的序中说道,“如果是作家,就要二十四小时都投身写作,否则就不是。”
估计这一点,玛格丽特·杜拉斯也完全做不到。
作家苏禹之说则很得我的认同:“作家是我的信仰,而非职业”。
其实,我倒认为,“作家”如果是一辈子的信仰,便会成为一生的职业。
不妨看一下沈从文在《黑魇》里对“作家”的妙解,就会有一些更深刻的认识:
“我凑巧拣了那么一个古怪职业,照近二十年社会习惯称为‘作家’。工作对社会国家也若有些微作用……虽名为职业,然无从靠它生活。情形最为古怪处,便是这个工作虽不与生活发生关系,却缚住了我的生命,且将终其一生,无从改弦易辙。另一方面又必然迫使我超越通常个人爱僧,充满兴趣鼓足勇气去明白‘人’,理解‘事’,分析人事中那个常与变,偶然与凑巧,相左或相仇,将种种情形所产生的哀乐得失式样,用来教育我、折磨我、营养我,方能继续工作。”
细加品评,此段话语包含了上述所引诸定义的要旨。看不出丝毫的玩世不恭,还有本意,却有其一以贯之的严谨与坚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