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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意识的反作用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反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⑴区别。①含义不同。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是指在实践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意识的能动作用是指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所具有的主动创造性。②表现不同。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作用具有两重性: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意识的能动作用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表现在意识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意识不仅能够正确地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正确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意识能够反作用于客观事物。正确的意识能够指导人们有效地开展活动,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意识,则会把人的活动引向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③范围不同。意识的能动作用包括意识的反作用,意识的反作用是意识能动作用的一个方面的表现。意识的能动作用比意识的反作用范围要大。
⑵联系。二者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都具有重要作用,起作用都要受到客观规律、客观物质条件的制约,也都要受主观因素的制约。
误区二: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因此,人们的意识都是一样的,随时随地都是正确的。
意识能够正确反映客观事物,但不等于说人们的意识都是一样的,也不等于说每个人的意识随时随地都是正确的。不同的人,由于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对同一事物会产生不同的意识,其中包括正确意识与错误意识的差异。造成正确与错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中最根本的是指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特别是社会实践所达到的广度与深度的制约。主观原因主要是立场不同,世界观、人生观和思维方法不同,知识构成不同等。
误区三:意识的反作用是指意识对客观事物的直接作用。
意识的反作用是指在实践中,意识总是指挥着人们使用一种物质的东西去作用于另一种物质的东西,从而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变化。在这里要注意从三个方面来理解:⑴意识本身不能自行引起客观事物的变化,它的反作用必须通过实践来发挥作用。⑵物质的东西只能用物质的东西去直接改变,意识不能直接改变物质的东西。⑶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在于通过指导实践引起物质具体形态的改变。
误区四: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只有正效应(促进作用)。
意识对物质的反作用不仅有正效应,即积极的促进作用,也有反效应,即消极的阻碍作用。我们必须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使其反作用发挥正效应功能,从而改造世界造福于人类。
误区五: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能促进事物的发展。
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但不能笼统地认为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因为意识有正确和错误之分。正确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歪曲反映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
误区六:意识对客观事物具有反作用,因而意识的作用是无所不能的。
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承认前者必须同时承认后者,反之亦然。
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作用,不能等量齐观。物质的决定作用是前提、基础,是第一位的;而意识的能动作用受物质决定作用的制约,是第二位的。意识的能动作用尽管十分巨大,但它是第二位的,总要受到客观物质世界的制约,受到物质决定作用的制约。认为意识的作用是无所不能的,夸大了意识的能动作用,会陷入唯心主义的泥坑。
误区七:在意识的能动作用上,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是一致的。
物质的决定作用和意识的能动作用,是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唯心主义颠倒了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片面地夸大意识的能动作用,认为意识第一性,物质第二性,意识决定物质。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虽然承认物质决定意识,但否认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把意识的反映当作是静止的、僵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