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重连战先生,但反对用纳税人钱为他修先祖墓 
     
•洪巧俊
   
我很敬重连战先生,因为他把两岸缓和与两岸合作,看成是关系到中华民族兴衰的问题,这是一个民族精英,一个负责的政治家所表现出的崇高境界。但我又反对湖北省广水市政府花巨资修复连战先生先祖陵墓,因为用的却是纳税人的钱。
   
报道说,湖北省广水市政府将投资人民币一千三百余万元,对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先祖北宋连舜宾的陵墓进行修复。据陵墓修复工程负责人介绍,连战先生是连舜宾的第三十一代孙。连舜宾陵墓占地三十余亩,前期已完成投资三百余万元,陵墓主体工程将在五月十五日前竣工,后期还将陆续投入一千万元对周边环境进行治理。(2009年5月6日中国新闻网)
   
这条新闻一出,遭到了大多网友的反对,有网友责问,1千多万修墓,为什么不拿去解决民生问题?在我看来,如果不是用纳税人的钱,不是政府行为,是连战先生的个人行为,或是连姓家族行为,或是民间行为,只要不违犯法律,不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我们都应欢迎。问题是用纳税人的钱修复一个名人之先祖的墓,问过纳税人吗?广水市位于湖北省北部偏东,北与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交界,属低山丘陵区的县级市,一个并不富裕的县级市要拿1300万元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作为政府的一项投资,预算实施了人大审查批准吗?
   
据广水县志载,北宋初期,连氏祖先连光裕调任应山县令,即落籍应山。其孙连舜宾,为人谦和,在城南设帐授徒,深受百姓爱戴,欧阳修也是他的学生。公元1048年,欧阳修仰气功德,为其撰写了墓表。这说明连舜宾之墓具有一定的文物价值,如果连舜宾墓是文物,当地政府也应根据文物法规来做。《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具备修缮能力而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负担。”现在的问题是连战先生的先祖墓究竟归谁所有?是归广水市政府所有吗?如果连战先生先祖墓的修复不应由地方政府出资,那么就很有可能落人话柄,成为连战先生政敌攻击的靶子。
   
连舜宾陵墓占地三十余亩,但没有修复之前占地还不到一分地,修复前有网友专程去了连舜宾墓,说该墓座落在半山腰,3米见方,四周是用石头磊的半米高的墙。墓地两边都是村民的房子,墓园中有两棺彭姓祖坟,且立有碑,反而连舜宾的没有见到碑,有喧宾夺主之势。也就是说,现在扩大连舜宾陵墓,不仅要拆民房,还要移彭姓祖坟。可能还涉及到耕地,如果涉及到耕地,国土部门审批了吗?再说彭姓的子姓会不会问,名人祖先之墓要气派,平民百姓的祖墓就要迁走吗?又有谁能断定多年之后,彭姓的子孙就不会出名人?那些需要搬迁房屋的村民会不会有如此怨言:我们这些活人咋就还没有死人重要?
   
有人称连战先生是个想民族之利益,做民族之益事,当民族之孝子的人,既然连战先生是一个如此申明大义的人,他会同意花1300万元纳税人的钱修先祖之墓吗?
  
洪巧俊评论:
用事实告诉世界,中国仍然是穷国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607374.html
一个“太监化”的社会
http://blog.ifeng.com/article/2396050-108.html#comments
4000名贪官为何能从容外逃?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799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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