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酒席申报应有长效机制
   
惠州市起今年6月底发生了一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造成54人集体食物中毒。所幸的是当地政府部门严格依照应急预案的操作手册进行报告和处置,才使该事件得到了妥善处理。为此,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陈锡江日前说,为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惠州市将加强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实行农村办酒席报告制(据《南方都市报》)。
    
实行农村办酒席报告制,对于保障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个好的举措,如果推行得好,毫无疑义,可以减少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长期以来,农村自办宴席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食品安全监管的核心点和安全监管的盲点。要真正杜绝农村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有资料载,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主要发生在餐饮场所、集体食堂和家庭。近年来,家庭已由过去的第三位上升到第一位,且较多发生在农村家庭自办宴席上。由此可见,要控制食物中毒事件,还要从每个家庭开始,从源头抓起。有关部门不仅对农村酒席管理员及村厨进行统一培训,还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比如抓种植养殖,制定无公害生产技术规程,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抓生产加工,储藏等环节,切实加强源头治理。
   
要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仅仅是实行农村办酒席报告制还是不够的,必须建立一个长效机制。由于农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村民们对办酒席报告制开始可能会产生抵触情绪,他们大多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认为这是上门找麻烦。再说,这样的规定并非法律法规,执行没有强制性,即使举办家宴没有上报备案,管理部门也没有任何处罚措施,农村办酒席报告制很有可能成为纸上谈兵。
   
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是在农村招募食品安全信息员,通过培训上岗,让他们成为农村食品安全的宣传员、监管员。应该说,这样做很有优势,因为一般家庭举办红白喜事,他们都能够迅速获知第一手消息。再说他们是当地人,乡里乡亲的,他们在宣传、上门服务上,村民们信得过,一般不会产生抵触情绪。他们懂得当地风俗,有利于和村民沟通,如果有关部门要上门指导,由他们带路和协调,也比较容易开展工作。
   
当然,要真正做好这项工作,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员仅仅是一个方面,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依笔者之见,宣传工作很重要,只有让村民们真正了解到,办酒席报告制是为了他们的家庭幸福、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懂得报告与不报告的利害关系,有了这种意识,他们才会自觉报告。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还要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对实施监管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苏辙说过:“非知之难,蹈之实难。(《龙州略袁》)”谁都清楚,难就难在付诸在行动上。如果对监管人员没有落实责任制,监不监管无所谓,要开展好这项工作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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