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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田野

(2013-07-05 14:52:48)
分类: 故事—荼蘼开在燕园西

在雾灵山度假村的第二天,欢乐的气氛到达了顶峰。

 

舒克在消失了一整晚之后重新出现了。在爬山的时候他一直和张晓雷走在队伍的前面,两个人好像有说有笑的,不知道是不是在说他的事情。

 

昨天晚上他和舒克在阳台上数星星——对舒克来说,那是什么“天王”还是“天后”的星座,对他来说,那只是数星星而已。他指给他看的那几个星座,田野到最后也没有找到,或者说,他根本无从知道自己有没有找到。

 

他问舒克为什么天文地理无所不知,他答:“这些东西存在,总是要被一些人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是要有一些人不是为了做有用的事情活着,否则该多无趣啊?我就是想做一个有趣的人,一个有趣的人即使托钵穷途也能找到有趣的事情,一个无趣的人即使给他兰博基尼、阿斯顿马丁,也不过就是当成捷达开而已。”

 

这些话让他震惊——做一个“有趣”的人?这听起来可一点都不有趣啊。人要怎么变成一个有趣的人?难道能有什么考试,努力地背俩礼拜就变成一个有趣的人吗?没有。真要说起来,做个有趣的人比做个有用的人要难得多了,因为“有趣”没有衡量的标准。

 

但田野现在觉得,有趣的人比有用的人好,知道怎么在秋天的天空里找到北极星的人,比知道什么是“项目投资的内部回报率”的人好——这个词是他从青年投资家俱乐部的招新材料里看到的。田野忽然觉得这师兄是个上上等的闲云野鹤般的人物,而自己却是个红尘中的凡夫俗子,一种羞愧感油然而生。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田野愿意把自己心里的想法和盘托出,也愿意听从舒克对他的建议和劝告。既然他都觉得张晓雷是个好的选择,那我应该试试看。

 

张晓雷从各方面来看都是个上佳的男朋友人选,成绩优秀,为人厚道,在学校里又一呼百应广有人缘,家世也是好的。而且他说话行事都很谨慎,让人看不出来他有一点点同性恋的倾向,这一点也是好的。田野记得在广州的时候有一次见网友,那人在网上贴出来的照片阳光健康,真实生活中却打扮得夸张而近妖,画着极重的眼线,脸上打了很白的粉底,头发抓成个宝塔状,走起路来两瓣屁股左一下右一下地大幅扭动,跟海盗船似的。跟他走在一起的时候,田野觉得全世界的眼睛都在看着自己,觉得他们都在猜想自己和此妖的关系。他不想别人知道他是同性恋!和张晓雷在一起,至少可以免除此忧。至于长相么,张晓雷起码比晨风和他的前男友还是要好看一些的,他都能跟晨风和他前男友口交,要和张晓雷“更进一步”,也没有什么问题。

 

长得好不好看不也就是操的时候有点差别,关了灯还不都一样么?长得再好看,平时摆在书桌对面也不能当饭吃啊。

 

 

 

田野略微有点扁平足,平日里不大喜欢走远路,爬山什么的更不在考虑,但眼下的风和日丽山清水秀让他也抱怨不出个二话来。

 

他们爬的山离度假村不远,似乎不是什么热门景区,即使在十一假期间也没什么游人。山势并不险峻,多数时候都是宽宽的石阶,可以让人从容地拾级而上。山间有一股溪流,时为明溪时为暗河,耳边总是响着潺潺的水声。爬过了山腰,水流突然变宽了,长年冲刷过的地方形成了一片卵石滩。众人在这个地方歇脚吃午餐。

 

这时离他们上山的时候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但大家的体力都还很好,唯有汪静在抱怨脚疼。这也难怪,谁让她穿了一双高跟鞋来的?舒克拿这事儿调侃她,她还坚持说那是一双“设计师时尚运动鞋”。好吧,只能说这位设计师真得很不经常运动。

 

过了卵石滩,山势开始变得陡峭起来了,路况也愈差,许多石阶都已经磨损殆尽,或者从来就没有修好过。但这对田野倒不是什么负担,他像只松鼠一样在一块块大石间跳来窜去,从小练羽毛球让他的手眼协调能力很好。他抬腿跨过几个半掩在黄土中的石级,一抬头,见到张晓雷正站在一个陡坡的上方,喘着气,朝自己伸出手来。

 

其实这个坡对他来说没有什么难度,但他依然伸手让张晓雷把自己拉了上去。张晓雷手上一使劲儿,田野几乎撞到了他的怀里。他看得出张晓雷是那种喜欢照顾别人的人,他懂这种类型的男人,他们需要通过事事处处照顾别人来确认自己是所谓的“alpha male”——当然,田野不觉得这是种缺点。对于这样的男人,你最好是让他觉得你也需要他的帮助——是的,我只有大一,但在看男人上我可不是新手

 

“累不累?”张晓雷问他。

 

“不累啊,昨天休息得很好,今天早上吃得又很好,很有精神。”田野答道。

 

“那就好。”张晓雷点了点头,“你们都能玩好吃好我就放心了。”

 

Typical alpha male. 

 

“那个叔叔是你们家的朋友吗?我们明天走的时候是不是应该还是起码把住宿的钱付了?”田野对于昨天晚饭时候出现的那个毫无时尚嗅觉可言的热情大叔印象深刻。

 

张晓雷笑了笑,说:“你不用担心这些,我会处理的。我们不占人便宜,实际上像王总这么精明的人,从来也不会让人占便宜。

 

“我们家跟王总认识十好几年了。”张晓雷接着说:“最早的时候他就在我们家院儿后头开个羊肉馆子——你看他现在所有的酒店里招牌菜还是羊肉,这也算是不忘本吧。到现在,他已经有好多家酒店度假村了,还做房地产。这么大的盘子,要是算不过来账的人,能搞得起来么?”

 

田野听得云山雾罩,讷讷地说:“我就是觉得这大叔好热情啊,又请我们吃饭,又请我们洗澡,还都是单独的包间,我们这么多人每天在这儿大吃大喝——by the way,刘师兄不是一般地能吃诶——拉屎、泡澡,完事了拍拍屁股就走,岂不是有辱斯文?”

 

张晓雷闻言大笑:“王总这样的人你见得少,所以才会这么想。你看着他们热情,好像热烘烘地跟贴饼子似得都快贴你脸上了,其实未必都是真的。又好像他昨天使劲儿吹他是怎么艰苦奋斗神机妙算才有了今天,把自己说得跟诸葛亮似的,其实你又知道他真正是怎么发起家来的?”

 

“怎么发起来的?”田野好奇地问道。

 

张晓雷微笑不语,把话题岔开了。他是个成熟的男人,很好,正好我需要的人也不是小屁孩。

 

下山的路上有个溜索,其实就是在一个山谷间拉了一段钢索,人可以穿上一件又像背心又像吊椅的东西,挂在钢索上,从高处滑到低处。只有田野、舒克、谷峰和拉拉玩了这个项目,因而比其他人早十来分钟到了山脚。

 

田野已经见过拉拉两次,都是吃饭的时候跟着张晓雷和舒克一起见的。她和舒克、张晓雷是死党,经常约着一起看书吃饭什么的。谷峰、林多多、陈宇翔和吴杰生都是头一回见。谷峰和他一样都是广州人,他初次见到就觉得眼熟,名字也像是在哪里听过,细聊之下,果然是华师附中的校友,那时候谷峰还不像现在长得这么出挑,但在学校里也算是小有名气,是一个自行纠集的街舞社的社长,田野一定是在哪次文艺演出的时候见过他。

 

“学长,我记得你在附中的时候有个女朋友,现在还在一起吗?”在等大部队下山的时候,田野和谷峰、拉拉和舒克两两找地方坐着闲聊。田野起先试图跟谷峰讲广东话,但很快就发现那并不是谷峰的母语——他是初二才到广州的,那时候已经错过了学语言的最好时机,广东话又不容易学,讲不好也是难免的。田野对自己的帅哥高中学长十分宽容。

 

“你连这都知道?”谷峰笑笑。

 

“当然了。以前学校里都说你们是‘天仙配’,而且又都考上了北大,那几届的学生谁不知道啊。”

 

谷峰摇了摇头,说:“去年就不在一起了。”他没说原因,田野也便识趣地不再问下去。

 

这时田野依稀听见汪静的声音穿过山间的林木,正越走越近——她的声波传递速度似乎比别人快些,频率又高,在话多的时候,让人听着心烦。要在打仗的时候,她是绝对不能派上前线的,敌人靠她的呱噪来追踪我军,估计比卫星、雷达还准呢。田野站起身来,迎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他觉得,此时还是不要让张晓雷有自己流连于帅哥之间的感觉为好。

 

回到度假村的时候已经日落西山了——那真是严格意义上地“日落西山”,太阳坠入了西边的山阴,只留下满天云霞。到了停车场,张晓雷吸取先前的教训,让车上的人先下去,再开始倒库。田野站在车外,看渐趋微弱的暮色洒在他男人的眉头紧蹙的汗脸上,陡然有一种温柔和骄傲夹杂着油然而生。

 

晚上大家先去泡了个解乏澡,又在最饥肠辘辘时饱餐了一顿。桌上王总本着“一定要让你们喝好”的精神一轮又一轮地劝酒,酒过中巡后也用不着劝了,大家互相干起杯来。林多多喝得最多,跟张晓雷喝,跟谷峰喝,跟舒克喝,跟吴杰生喝,最后摇摇摆摆地跑到汪静身边,非要跟“静静喝个交杯”,被汪静在胸前轻轻一推,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

 

其实酒席间只上了纯生啤酒,估计是王总考虑到他们还是学生,不敢让他们喝得太多。这纯生喝起来跟汽水似的,连田野喝着都不觉得上头,想来林多多是借酒装疯,又想有人“吃他的孩子”了。这男孩其实长得蛮好看的,就是太瘦了。田野不喜欢跟自己一样瘦的男生。拉拉昨天回了房之后嫌恶地骂林多多根本就是“行走的生殖器”,但田野倒不以为然——这个年纪的男孩,有几个不是精虫上脑的?只是人家有本事不“上”到自己的“脑”上罢了。

 

田野是素来不主张在性和道德之间建立起直接关系的。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又没有人拿着枪逼着谁日,爽爽就怎么了?谁规定的爽了就得交往,就得过一辈子?天天吃猪肉的,也没见谁在家里养头猪啊!田野自己的裤腰带勒得就不太紧,当然也就不会为仅以排他的交往为前提的性行为鼓与吹。

 

要不是他太闹,林多多这点小狂野还是蛮对田野胃口的。这哥们玩得开,没准愿意跟男人试试呢。

 

果然,林多多在酒桌上佯醉了半小时,等回房的时候又跟没事儿人一样了,吵吵着要继续喝。大家伙也都喝得意犹未尽,而且带来的两瓶Absolut伏特加连封都没拆开,于是决定今晚开战。

 

张晓雷从背包里拿出了一个1.5升的大水瓶,先往里倒上四分之一的伏特加,再倒进去一升可乐,来回晃了晃混合均匀,酒就调好了。舒克说这是“简易长岛冰茶”。田野在广州的酒吧里喝过长岛冰茶,知道这种用伏特加调出来的饮料厉害,以他的酒量,两杯就能放倒。

 

张晓雷这厢在调着酒,刘壮壮已经把酒具摆上了桌,是一组十个五彩玻璃小酒杯,比平常见到的白酒杯要更高、更胖一些,看着一个杯子有三两左右,插在基座里——看样子他们是早有预谋要喝个痛快的。田野的父亲喜欢喝酒,晚上吃饭的时候总喜欢来上一小盅,有一段时间他妈看得紧,不让他喝,于是家里各处犄角旮旯的柜子深处都藏着酒。可能就是因为他妈妈对酒精的强烈反感传染了他,田野对酒这东西没什么好感。酒神巴库斯是纵欲、狂欢和没有道德约束的象征——但这听起来其实也没那么坏,不是吗?

 

先来了几圈“七上八下”和“虎克船长”——这回是带酒精的,大家都集中精神全力以赴。这种游戏考的全是反应,像田野这样的,玩熟了以后几乎就不可能输,五六圈下来滴酒不沾,而黄淑汮和林多多已经喝得满脸通红了。这俩人也真是笨得可以,回回都做错,要不就是一脸痴呆地看着大家,不知所措。

 

“回回就他们俩喝,太没劲了!我们也要喝酒!”汪静忍不住了,起哄道。

 

众人附和。张晓雷示意大家安静,说:“你们可别后悔,我们现在就玩一个新的游戏,让你们喝死!”

 

“这个游戏叫十点五,规则很简单。”张晓雷拿出一副扑克牌,开始解释规则:“我做庄家,先给每个人发一张牌,这张牌是有分数的,1到10就是牌面上的分数,1就是1分,10就是10分,understand?如果碰到JQK或者猫,都算0.5分。然后呢,我会随机抽出牌来,开始拍卖——记住,拍卖的牌的数量只比牌局上的人的数量多一张,我们现在有九个人玩这个游戏,也就是说,会有十张牌让大家有机会买。

 

“用什么东西买呢?酒!从一杯到100杯,随便你喊,不设上限,叫价最高的人,牌就归他了。等到十张牌都卖完了,大家就要结算手上的牌,7点及格,10点半最大;不及格的人,或者超过10点半——就是爆掉的人,罚10杯;最后一名,加罚4杯;另外,场上每有一个人得分达到10点半,加罚2杯。明白了吗?”

 

场上一片哗然,众人皆发出敬畏的“哇”声,同时眼中却闪烁着不可抑制的兴奋。尤其是林多多和黄淑汮,田野觉着他们已经进入半癫狂的状态了,说笑都格外大声,举手投足动作都极尽夸张——黄淑汮眉飞色舞之际还一肘甩在舒克的腰上。妈呀,那一肘子,看得我都肝疼。胖子喝酒危害公共安全,田野暗自总结。

 

拍卖开始,刚刚因为“虎克船长”这弱智游戏有点发冷的场子顿时沸腾起来了。第一张是个6,场上的价格已经一路抬到了11口,最后被刘壮壮拿下,舒克以一口只差抱憾。热闹倒是好看的,但田野暗自嘀咕:这游戏违反经济学规律啊!不及格的人也不过就罚10口,但是为了一个6,居然就已经有人喊到了11口——那赢跟输到底还有什么分别?在赢付出的代价和输付出的代价相等的情况下,一个理性的人就应该不会再追求赢的结果了,更何况是为了赢所付出的代价要比输更加大呢?

 

更让田野瞠目结舌的事情还在后头——第六张牌是个Q,0.5分,刘壮壮居然又出手了,另外两个竞拍者是汪静和谷峰。要到7口酒的时候,汪静已经退出了,谷峰和刘壮壮继续一人一口地往上喊,最后竟然以15口酒坐收,又被刘壮壮收入囊中。15!他用26口酒拿到了10点半!如果他不及格的话,就算场上除他以外的每一个人都拿到了10点半,再加上不及格的10口酒,也不过才26口!

 

田野瞪大了眼睛,看着张晓雷,不可思议地问:“是大家已经疯了吗?”张晓雷耸了耸肩,笑着说:“这就是这个游戏好玩的地方。”

 

田野看了看自己手上的牌:2点。他瞥了一眼26口酒下肚的刘壮壮,脸已经变成了猪肝色,比平时更丑了几分,于是暗自下决心得出手要要牌了,他可不想输了以后喝得跟他一样惨。

 

然而,世事难料,第七第八第九连出了三张0.5,分别被舒克、黄淑汮和陈宇翔用一两口酒的轻松代价拿走了。还剩最后一张牌,田野的心怦怦直跳。他们手里都已经捏了那么多牌了,如果出一张5点以上的牌,不会有人跟我抢的,然后我就可以轻松过关,没问题的。

 

“最后一张牌,”张晓雷缓缓地亮出底牌,宣布:“10点!”

 

游戏结束,清算开始。舒克、黄淑汮和刘壮壮都拿到了10点半。谷峰手里捏着一张10点,汪静8点,陈宇翔正好7点,勉强及格,林多多6点,吴杰生5点,田野2点垫底。

 

完了。田野此时的感觉就像刘壮壮酱紫色的手在自己脸上左右开弓扇了12个巴掌。“不及格10杯,3个10点半6杯,最后一名4杯——田野20杯!”场上有人幸灾乐祸地替他数着。

 

他从小就痛恨输,不要说考试输给人家,就是打羽毛球输了,游泳输了,或者比赛谁知道的首都更多输了,都能让他不痛快一天。而田野现在知道,连在酒桌上输掉,都是他不能忍受的事情。

 

愿赌服输,他知道这是“江湖规矩”。他爸说过,逃酒是下下等人的作为。但是,看着桌上满满的一杯杯“简易长岛冰茶”,田野还是脖颈发紧——他实在不知道自己喝下这些酒以后会成个啥样子。

 

张晓雷那手捅捅他,说:“没事儿的,我帮你喝一半。”谷峰也站了起来,说:“我帮我学弟喝。”

 

田野拿起一杯酒,闭上眼,一仰脖,把酒灌进了肚。伏特加的劲儿可真大,即使和着可乐,仍然在所经之处留下暖暖的一条线。放下一杯拿起一杯,放下一杯拿起一杯,田野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最后他还要去拿,有人说:“没啦,你师兄们都给你喝了,还想喝再输两次吧。”

 

“我才不会输!我告诉你们,老子从下一盘开始,再也不会输了!再输是乌龟!”田野都不知道这些话是怎么从自己嗓子里嚷嚷出来的,但它们就这么出来了,语气中夹杂着毫无理由的骄傲和亢奋。田野觉得他的每一根手指、脚趾都灌上了使不完的劲儿——他现在简直能徒手劈死一头猪。

 

他开始叫牌,6口半点,11口8点,为了一张2点一路抬杠,逼着舒克最后喊到20口,田野看着他一杯一杯地喝,怪叫,高声大笑,开心得好像刚刚打赢了百年战争。他现在明白了,经济学规律不适用于酒桌,什么规律也不适用于酒桌。这里没有理性,这里释放出来的只有天性,而人类的天性或许就是没有理性的,他们追求放纵,追求片刻不受约束的自由,不计算得失轻重。

 

这是酒的力量,这是巴库斯的力量。

 

 

 

 

田野睁开眼,眼前一片漆黑,但即使这黑,也在不停地晃动,晃动,晃动,晃得他呕心掏肺的难受。他闭上眼,呻吟了一声。

 

身边有人,听到他的声音,转过身来,把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以前从没喝过这么多吧?”

 

是谁?

 

那人接着说:“本来想劝你别喝那么多,但是也罢了,每个人都应该有权利享受酒精的快感——当然了,也得接受酒精的惩罚。”

 

那人凑到他的唇边,吻他。田野睁开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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