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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川洋:有罪的替罪羊

(2009-07-08 16: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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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何川洋:有罪的替罪羊
 
青青李子
 
  继北京大学之后,香港大学也决定不予录取何川洋。这让我对这位造假状元的心态逐渐发生了变化,由起初的憎恨、愤怒,而变为怜悯。

  是的,怜悯。在这起考生身份造假事件中,何川洋当然不是无辜的。他说自己“看到爷爷奶奶背背篓就以为自己是土家族”,这自然是低劣的借口,可以与阿娇的“很傻很天真”媲美。但是,承认他有罪,却并不等于罪全在他。在整个高考造假事件上,他其实成了一只替罪羊——虽然,他自己,也是有罪的羔羊。

  在笔者看来,向某个群体加分、倾斜的高考政策,本身就隐藏着不公正的制度性原罪。无论这个群体是某个民族,或是某个地域,还是其他的特殊群体。如果没有这项政策,也就不会有汹涌的高考移民以及改民族之风。这也正是笔者希望香港大学可以录取何川洋的原因——何川洋违反了现有高考体制的游戏规则,北京大学按照规定不能录取他;不仅如此,内地的所有大学,也都不应该录取他。因为相关法规明确要求,对违规变更民族身份的考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但是,香港大学不受内地限制,有自主招生的自由。香港大学愿意录取何川洋,不只是可以给何川洋一条生路,更重要的,可以在尊重高考现有政策的同时(即使这个政策不够合理,也必须受到尊重),消弭制度性原罪。这种消弭的效果可能是极其有限的,但它毕竟提供了一个方向,一点希望之光。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何川洋事件之所以受到高度关注,是因为公众对公权腐败已经到了极度怨恨、忍无可忍的地步了。何川洋的父亲被免去招生办主任职务,身为组织部部长的母亲被停职,何川洋本人实际上已经被取消录取资格,这差不多已经是最严厉的惩罚。

  但是,以为惩处了何川洋就维护了高考公平,无疑是痴人说梦。我们所能看到的是,重庆市已经查实有31名考生事涉民族身份造假,但除了何川洋和重庆石柱县副县长汤平之女事发外,其他29名事涉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被重庆市招办以“不对外公布是我们联合调查组研究决定的”理由而拒绝公开曝光。连身份都不能公开,怎么可能相信他们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那么处理何川洋,就根本不是为了所谓的高考公平,甚至算不上杀鸡骇猴或是杀一儆百,它只是有关部门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而不得不作出的权宜之计。何川洋被舆论群殴、被有关部门处理,是因为他成了公众的出气筒,成了公权腐败的替罪羊。而这件事的荒谬之处也正在于此,何川洋本人,本来是公权腐败的受益者,现在却成了替罪羊,被推到风口浪尖,无路可走。

  关于何川洋的现状与前途考虑,很可能是过于悲观了。因为根据惯例,等风头过去,被免职的何家夫妇,十有八九还会咸鱼翻身,再握公器。而他们,也必定会再化公器为私器,为自己谋福利——换了是我,我大概也会这么做。凭什么呀?那么多人造假,只处理我一个?

  也许这才是最大的悲哀。对于这个整体,这个现状,我们实在无能为力。我们所能做到的,最多是,在某个个体上一拥而上,凝聚所有的力量,取得表面的、暂时的胜利。

  我们为这胜利而狂欢,狂欢之后却发现:一切,根本没有发生多少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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