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临时改变计划,不写“女人为什么会喜欢已婚男人”,先写“上当受骗是件可耻的事”。
原因是下午有两个MM加我,一个在南中国,一个在北中国,说出来的话却如出一辙,即:愤怒控诉受了男人的骗,告知我“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这一扑颠不破的真理——全然忘了我也在臭男人之列。其中有一个MM更过份,居然向我讨教怎样才能报复那个负心男人,是绑架他孩子还是找人强奸他老婆;若是使用硫酸,是泼在他脸上还是命根子上比较合适。听得我是尼加拉瓜大瀑布的汗哪……
所以,我决定,开写,上当受骗是件可耻的事。
我以为,世上有一件事是可以而且绝对应该被原谅的,那就是被暴力侵犯。你没有别人力气大,他强迫你,你没有办法,错不在你。另一种,被人胁迫,以升职、钱财、前途诱惑,或是暴隐私而威胁,都算胁迫,这种没有什么值得诉苦的,这等于是一种交易,既是交易,你失去了一些东西,又得到了一些东西,这不能算不公平。
至于所谓的上当受骗,是让我最看不上眼的:你为什么会上当受骗?只能说你智力不如人。而智力不如别人绝对不是一件光彩的事。——难道人家肩膀上长的是脑袋,你肩膀上长得是夜壶?你TMD智力不如别人,被人骗了玩了甩了,还好意思跑出来丢人现眼?上当受骗是件可耻的事,你还要弄到路人皆知,就真不是一般的笨了。
而且,在男女之事上,没有绝对的谁惑谁之说。身为过来人,我深知所谓泡,是大家互相在泡。他能泡到你,是说明你对他也有意思。你咬定青山不放松,任他东南西北风,他能奈你何?
再一点,你们在一起时,我相信你也曾有过心动、温暖和沉醉,有也过快感、高潮,那你觉得你吃了什么亏?你付出的是时间、精力,他难道是越活越年轻?男人也会老去,也会心痛,也会憔悴,凭什么女人是人,女人吃亏,男人就是衣冠禽兽?大家共同做同一件事,愉悦双方的事,凭什么到了最后男人就TMD是混蛋,女人就吃亏?如果,你告诉我,每次ML时,你都没有丝毫快感,相反如同上刑,只是因为爱他才愿意忍着——OK,我同意你吃亏之说。
但是,这TMD可能吗?
我正经说说话吧。男男女女这种事儿,如果最后没能天长地久,就忙着算计自己是不是吃了亏,是不是受了骗,是一件很无聊、无趣、无用的事。理想的结局是,两人最后即使分开了,也在彼此心中存有一份怀念和感激,这样有什么不好?——其实我想说的是,大家还保持着亲密关系好了,不能天长地久,以后有机会再亲密接触、切磋交流一下也是好的。弄得跟仇人似的,有什么鸟意思?
即便是,不幸的事情真的发生了,他真的是在欺骗你,玩弄你,那么,最好的办法,不是做秦香莲现代版,而是,嚼碎了门牙,和血咽到肚子里,微笑离开。就当你交了一笔学费,上了人生大学。费越昂贵,你就越能吸取经验教训,越能成熟起来。胖子我偶尔打打小牌时,经常说的一句话是“牌不够,钱来凑”,你经验不足,智商有点低,交点学费是应该的。不过要记住,一而再,再而三地交学费,就不正常了。
至于报复,我觉得最没意思。世间什么最宝贵?你自己最宝贵。你何必为了他把自己也毁掉?最好的报复不是拉着他同赴地狱,而是让他就停在人间好了,你努力上升,直达天界——再见他时,他骑自行车而你开宝马,他穿三十块钱的T恤而你穿一万块钱的套装,他身边是黄脸婆而你貌美如花。你自己过得比他想像中的好出N倍,让他再见你时后悔自己当初瞎了狗眼错过了你,这才是对他的最好的报复。
前一阵子,我读丁立梅的新书〈忽然花开〉,老实说,丁立梅的文章是好的,只是她那种小女人的温暖和幸福并不适合我的阅读口味。但有一篇文章却让我过目难忘,那篇文章叫〈华丽转身〉,大意是一个女人离开负心人时,盛装,惊艳离开。许多年以后,那个男人始终难以忘掉他。
在一切都已失去时,我们唯一可以保留的,是自己的风度。
最好,华丽转身,优雅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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