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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这江湖:请允许我重色轻友

(2006-04-27 09:58:20)

这就是上次我所说的要发出来供大家学习的惊天地泣鬼神之佳作。凡我中华同胞,皆应认真学习此文,从内心深处牢牢树立“以重色轻友为荣,以重友轻色为耻”的观念,并身体力行,以此指导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看完此文,应以“论重色轻友是一种良好美德”的参考题目,每人写出不少于1000字的心得体会。

钦此。

 

请允许我重色轻友

 

三毛曾说, 金庸写出了“人类最伟大的,古往今来最不能解决的,使人类可以上天堂,也可以下地狱的一个字,也就是‘情’字”。

古龙,却只是个浪子,他重友情而轻爱情,他的书中少有真正的爱情。

比如说,李寻欢,这位古龙所推崇的头号大侠,文武双全,“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却不恋庙堂之高,反退居江湖之远;他重义轻利,胸襟宽广,为朋友两肋插刀不说,难得的是,对背叛自己伤害自己的人也能以德报怨。这真是一个几近完美的理想人物了。

  但,我就是不喜欢他。

  不喜欢他,是因为一个女人。

  一个叫林诗音的女人。

  李寻欢与林诗音倾心相爱,但他的好朋友龙啸云却爱上了林诗音。李寻欢为了成全朋友,便决定要让林诗音自己离开他。于是,他开始纵情声色,花天酒地,甚至将名妓小红和小翠也带回家来。两年后,林诗音终于心碎,失望,选择了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风云第一刀》)。

  就是从这里开始不喜欢他的。女人也是人,也是独立的人。你凭什么把爱人像转让一个物件一样转让给别人?而且,还那般残酷地伤了她的心?难道为了肝胆相照的朋友,就可以牺牲两情相悦的爱人?李寻欢,这个“用爱和信念温暖他人”的人,对自己的爱人却是如此的冷酷无情!为了所谓的“义”放弃爱情,太让人难以接受了!这分明就是“女人如衣服,朋友如手足”之类腐朽落后的观念,让人反感而作呕!

  而李寻欢做出了那般“伟大的牺牲”,结局却并不圆满。他浪迹天涯二十年,终是旧情难忘,整日饮酒浇愁,没事就雕刻情人的头像;龙啸云则患得患失,从一个慷慨豪迈的英雄人物变成了设计陷害李寻欢的卑鄙小人;林诗音根本就不爱龙啸云,有了孩子后,全部心思都转移到孩子身上。孩子却又因滥杀无辜,伤在李寻欢手下,林“惟一剩下的一点幸福”也被剥夺了。真是莫大的讽刺!

  千万不要学李寻欢。一定要记住,爱人是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与我们最亲近的人。佛经里说,爱是前世修来的缘分。既然有缘相遇、相知、相爱,就要好好珍惜。

  我的一个码字为生的朋友,周五晚上忽然有相熟的编辑紧急约稿,要他利用双休日做一个专版策划,稿费从优。无论是从与编辑的交情,还是从银子方面考虑,这个专版都是应该做的。但这朋友客客气气地说:实在对不起,我已经答应了双休日陪老婆一起去旅游。朋友可以有许多,你可以另外约人写稿,但我的老婆只有一个。原谅我,请允许我重色轻友。

  我由此对这位朋友十分敬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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