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狐连载之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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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长篇小说连载 |
大时代与小人物的博弈,小人物与命运的较量
一次荒诞的出走,尝尽人生的悲喜
隐忍与挣扎、沉沦与觉醒,特立独行的他能否扭转失控的人生?
第五章 /思念家乡(2)
从内心讲,宋书恩非常渴望到学校做一名教师,哪怕是顶替何玉凤。但他又怕到学校以后把自己困死在这里——何玉凤把这份工作让给他,他就被紧紧地绑住了,与她结婚也是早晚的事情。而与她结婚,就意味着他将作为何家的上门女婿在这里长期生活。而做一个上门女婿,又是在这样一个远离家乡的乡村,他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甚至是抵触的)。
但面对何玉凤的痴情与坚定,宋书恩无疑是难以拒绝的。答应她吧,走一步说一步,走到哪说哪吧。宋书恩这样想好,在何玉凤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说:“玉凤,我听你的,你回去跟学校说吧,我一定好好干,不辜负你对我的厚望。”
何玉凤伏在他怀里,久久地沉醉在幸福之中。
晚上,宋书恩把老四拉到小饭馆,把事情说了,问他这样做是不是妥当。
老四思考良久,说:“看来,何玉凤对你是真好。”
“书恩哪,我一直很欣赏你,但在有些问题上我的想法也许对你并不合适,比如爱情,这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我无法作出判断。我担心的是,你会重蹈高加林的覆辙,好一场,最后劳燕分飞,落得两败俱伤。与其如此,不如早做准备。”
宋书恩刚刚读过路遥的小说《人生》,为高加林的命运感动得热泪盈眶。老四把他看成了高加林——将来他一旦有点出息就会抛弃何玉凤。但何玉凤是刘巧珍吗?刘巧珍最大的问题是没文化,她与高加林没有共同语言。而何玉凤是高中毕业,还读了很多书,喜欢文学。显然,他和她之间并不存在思想上的差距。就宋书恩的情况,也就是一个农家子弟,况且他的家庭在农村还是很贫穷的,他的未来是什么?写作对他来说仅仅是一个梦想,究竟写作能够给他带来什么,还是个谜。也许,能做一个代课教师,对一个上不了大学的高中生来说,就是很不错的结果。
宋书恩一直在认真地听着老四的分析,他看他不说了,说:“四哥,你接着说。”
老四抿一口酒,吸一口烟,说:“还说什么呢?这些事情你自己应该能想清楚。你去了学校,有更多的时间写作,能写出点名堂的机会更多一些。反过来,你去了之后,就注定要跟人家玉凤拴到一起了。如何选择,局外人说不上来。不过,你一旦选择了,就要好好对人家,可不能背信弃义。”
宋书恩点点头,说:“四哥,我一直没对你说,现在我也有点离不开她了。”
老四盯着他看了好一会,说:“操,那你还让我在这说啥?我这话要是你说给玉凤,她不骂我是挑拨离间?”
“看四哥说的,我哪会把这话说给她?你对我好我心里门清。”
回到工地,宋书恩接替边大爷守夜。他坐在厨房里,望着夜幕下的县城,心里如何也平静不下来,家乡,母校,奶奶,爹,大哥二哥四弟,轮番在脑海里出现。他突然又想起了娘,娘那天下午躺在那张小床上,脸色苍白,头发纷乱——因为娘离去时间的长久,他已经习惯了没娘的生活,几乎没有回忆起过那一幕。
娘好像从冥冥之中来到他面前,那苍白的脸生动起来,闭着的眼睛也睁开了,还绽出了一个微笑。
“小三,你都长成大人了,娘想你们……”
宋书恩张了张嘴,想叫一声娘,却没有叫出来。这时,他看见那只白狐款款走来,走到离他三四米的地方蹲下来,注视着他。
他一激灵从迷糊中醒过来,揉揉眼,那只白狐就蹲在他面前。
他与它无数次对视。良久,他在它的目光中变得沉静,心里也没有了近来的焦躁。
你是谁?你是来帮助我的吗?你是来让我的内心平静下来的吗?面对白狐,宋书恩出奇地冷静与清醒。
它是一个狐仙该多好!宋书恩这样想着,感觉那白狐成了一个白衣少女,在向他露出灿烂的微笑。
宋书恩坐上开往大哥所在的城市——煤城的列车的时候,还不到八点。
那只白狐在凌晨四点多离去,消失在黎明前的黑暗中。他突然有了一个想法:去找大哥。他不回信,一定是有什么事情了,在没有做出最后选择的时候,他想听听大哥的意见。
不到六点,宋书恩就跑到火车站买了车票。他给老四留了个纸条,还附了一封信——如果他不回来,就让老四把这封信转给何玉凤。
在留给何玉凤的这封信里,宋书恩写了很多他们在一起的甜情蜜意,写了很多对她的留恋,但最后选择不回来,是因为他的婚事必须征得家里同意——做一个倒插门的女婿,在老家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自己已经很对不起家里了,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再自作主张了。信的最后,他说如果何玉凤愿意跟他回柳青县,他们的爱情将会有一个美好的结果。
当然,宋书恩给老四交代,如果他回来了,这封信将没有任何意义,何玉凤也不会流着眼泪去读这封令她伤心欲绝的信了——他一直认为,她作为父母唯一的孩子,远嫁他乡的可能性少之又少。他选择了离开这里,就意味着他们爱情的终结。
这时候,宋书恩的理智简直匪夷所思,他做好了两手准备。当然他更倾向于去学校代替玉凤教书,这不但可以让他有一份较为喜欢的工作,还可以天天与亲爱的玉凤厮守在一起——十八九岁的青年,谁不陶醉美好的爱情呢,何况他们有了令人迷恋的身体接触。
夜晚十点多,宋书恩在煤城找到了大哥所在的煤矿,大哥不在,他见到了二哥。
宋书仲见了宋书恩,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他说:“你咋……咋跑了?爹都快急……急死了。”
宋书恩没有回答他的问话,问:“大哥咋没来上班?说他在老家?”
宋书仲说:“都是鸡巴工会想……想的鸟点子,给大哥在……在报纸上登……登了个征……征婚启事。”
“登征婚启事是好事呀,大哥都二十四了,该寻媳妇了。”
“来的人可真不少,还都可好看,谁知道里边有骗子啊?有个可漂亮的,叫啥古……古树花,农村的,还是高中毕业,年前来了几天,她都跟大哥住一块了,还跟大哥一起回老家过的年,咱爹别提多高兴了,说好五一结婚,爹把家里这几年攒的钱都拿出来给了大哥。过了年大哥跟那个古树花回到矿上,没呆几天那个鸡巴古树花就拿着钱偷跑了。大哥这不是去找了吗,十来天了还没回来,不知道能不能找到。”
宋书仲结结巴巴说着,用家乡脏话骂了一通古树花,又气愤地说:“这两年我跟大哥拼死拼活干,连肉都不舍得吃,到末了都给那个鸡巴古树花弄走了。我等着大哥娶个大嫂,下边也快轮到我了,这一弄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了。”
宋书恩回来之前的豪情一忽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马上就想到了留给何玉凤的信——第二天一定得给老四发个电报,让他赶快把那封信烧掉。
宋书仲把宋书恩领到一个小饭馆,五毛钱给他要了一大碗羊肉烩面。
宋书恩见他只要了一碗,问:“你不吃?”
宋书仲吸了一下口水,说:“羊肉烩面谁敢天天吃?今天歇班,我在伙房吃罢了。”
听了二哥的话,宋书恩心里酸酸的。这时候他发现,那个鬼精鬼精的宋书仲已经变成了一个老实巴交的矿工。
宋书恩很投入地吃着。说是羊肉烩面,翻腾了一大阵却没有见到成块的羊肉,全是碎糟糟的羊油末子。
吃完饭,宋书恩跟宋书仲到了宿舍——那宿舍脏乱不堪不说,还有一股子说不上来的味道,二哥的被褥不光脏,还潮乎乎的。
宋书仲说大哥因为有了古树花,搬到了单间宿舍,他走时候没留钥匙。宋书恩说随便迁就两夜吧,单间不单间不差事。
宋书恩和衣钻进被窝,躺在床上却怎么都无法入睡。
大哥的事情让宋书恩非常难过。他突然意识到,自己的家实在太穷了,穷到弟兄几个连寻媳妇都很困难。
我能够遇上何玉凤,不嫌弃我,还那么爱我,把工作让给我,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恩惠。而我,仅仅有了一点对文学的梦想,就对我们的爱情产生了动摇,甚至还以什么倒插门要征得家人同意为理由,准备不辞而别,这简直是不识好歹!……
漫长的夜里,宋书恩的思绪像一只刚刚学会飞翔的鸟一样在矿工宿舍里盘旋。没有入睡,他却好像一直在做梦,一会是爷爷的点头哈腰,一会是爹的面无表情,一会是大哥二哥满脸的汗水与黑煤粉,一会是娘苍白的脸,一会是那只白狐的眼睛……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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