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碎片之五:高中时代生活片段回忆
说起来高中生活,有很多可圈可点的事情,比如我和几个同学建立文学社,高二以后几乎每周都写一个短篇小说,高中三年写了一部2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等等等等。
但这些事情真的没有趣味,我回忆起来也很乏味,除了对自己那时候对文学的执着佩服和一些苦涩之外,再没有更令人回味的东西了。
我想要恢复的这个片段,只是课堂上的某一个时段或是课间的某一幕。为了接近真实和尽可能的恢复生活原貌,我可能会描写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
我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课开始上的时间不长,我初中升高中的时候英语还不计入总分,尽管我只得了2分,但并没有影响到我考入重点高中。上了高中,不光自己内心对英语课很不当回事,关键是学校也不重视,英语老师奇缺,很多高中毕业生培训几天就能当高中的英语老师。正是这种情况,英语上课合班就成了家常饭。我要记述的这个片段,就发生在合班的时候。
我在八四届三班,经常与我们合班的是四班,两个班都是文科班。对待英语,有很多与我一样不重视的同学,对老师的讲课置若罔闻。那是个秋天的下午第二节课。这一节课轮到四班的同学到我们班去。第一节下课铃声刚响,就有四班的同学搬着凳子来到我们班。不大一会,教室里就被挤得水泄不通,还乱哄哄的。这时候,四班一个小眼睛、瘦高个的男同学搬着凳子站到讲台上往下望,小眼睛贼溜溜的。有同学说,这是某某某,估计在找麻袋(在我们那方言读音应该是麻zhai)。我很奇怪,课堂上哪会有麻袋?我很好奇地问四班一个很熟悉的同学,麻袋?啥意思?
这位同学告诉我,麻袋是一个女同学,脸盘长得不错,只是身段有点短粗,班里有几个专门研究女生的男同学组成了一个绰号研究委员会,给她形象地起了“麻袋”这样一个绰号。这位同学后来向我详细介绍了包括这个绰号研究委员会在内的几个委员会。
绰号委员会专门负责研究有特点的同学特别是女同学,然后给起一个恰如其分的绰号。从他们所起的几个绰号可见他们的水平非同一般:“一把抓”——这是为某个女同学起的绰号,该同学有个习惯,就是喜欢擤鼻子,擤鼻子的时候用右手满把抓住鼻子,然后用力一擤,鼻涕就到了手掌心,再把手心里的鼻涕一甩,就甩了出去,最后把两只手对着搓一搓,就算完事。按说,女同学做这样的动作应该是相对隐蔽的,但到底没有逃出喜欢观察的绰号研究委员会的目光;“护士”——这也是一女同学的绰号,她的特点就是皮肤白,喜欢穿白衣服,加上她妈妈在医院工作,她身上经常有一股“来苏水”味,活脱一个护士;“布袋条”——根据“麻袋”这个绰号的意义,“布袋条”就很好理解了,这个绰号拥有者,也就是那个女同学,突出特点就是个高、苗条;“烂梨”——同样是一个女同学,这个女同学的特点是脸上有烂梨一样的斑点,加上脸型很像一个鸭梨……
就凭着这几个为女同学起的惟妙惟肖的绰号,真不能小看这几个男同学所组成的各种研究委员会。
再说某某某研究委员会。前边的某某某,是一个人的名字,当然是一个女同学的名字。这个女同学是我们三班的,但因为其走路姿势独特、相貌姣好而进入了四班研究委员会的视野。这个研究委员会的研究成果表明:某某某从进学校大门到教室前门的步数是128步,用手撩头发通常是5~7次,最多的一次是9次;除了冬天冷的时候,她经常穿白力士鞋,春、夏、秋一般一个月中穿白力士鞋的天数是17~22;冬天一般穿黑色棉鞋,偶然穿白力士鞋;冬季之外的其他时候,不穿白力士鞋就穿黑色鞋帮、白塑料底的布鞋;她走路的姿势也被研究委员会变成很程式化的文字:脚抬得高,落地的时候前脚掌先着地,然后全脚掌着地,脚下就像按了一个弹簧,轻飘飘的;走路时胳膊小幅摆动,一般高度不超过一拳(约8厘米);喜欢用右手撩头发,通常是大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从额头正中间向斜后方撩去,刘海并没有在撩动的时候改变状态……
如果说这个某女同学研究委员会的成果还可以公布于众,那么下边要说的这个四班男同学生殖器研究委员会就有点低级趣味了。但他们的认真负责也不能不让人佩服。这个男同学生殖器研究委员会所做的这项工作,只能在夏天,因为高中时代男生们已经不是随便把生殖器拿出来的小男孩了。要想研究,就得采用一些非正常手段。
据说,几个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在夏季里别的同学午休的时候就开始辛勤工作:趁着某个同学睡着,就蹑手蹑脚地把这个同学的内裤退掉,然后用作废的筷子当工具,再用尺子测量并作记录:某同学长度多少厘米,直径多少厘米,毛发稀疏、浓密程度及颜色等等。当然,这种做法会把正在熟睡的同学惊醒,还有一些没睡着的同学也很反感,很多同学开始防备他们,有的睡觉不脱裤子,有的干脆趴在床上睡觉,反正都在提高警惕。因此,他们的工作进展的很不顺利,还会不时地发生争执甚至战斗。到最后他们的工作成绩也不十分突出,他们声称做了测量和记录的同学有十几位,而据可靠消息透露他们的测量对象一直都没有突破五个。
二十多年过去了,每每回忆起四班那几个研究委员会的同学,就会想起他们认真地站在他们班教室后门口数某某女同学走路的步数那一幕。应该说,那是我们两个文科班的几个顶尖的“顽主”,见天把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裤子整的有棱有角,有的还穿着铮亮的皮鞋,还不时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镜子照一照整整头发,再不然把皮鞋在裤腿上蹭一蹭……那时候很多同学对他们的注重形象很反感,现在想来其实那叫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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