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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蕾与江苏卫视官司赢了钞票输了脸面?

(2010-12-16 13:50:08)
标签:

官司

郝蕾

江苏卫视

新永不瞑目

经济赔偿

分类: 娱评热点

文/阳光

郝蕾与江苏卫视官司赢了钞票输了脸面?



    近日,郝蕾和江苏卫视《新永不瞑目》剧组的换角纠纷案经历近一年的纠缠,官司终于终结,郝蕾如愿以偿的获得赔偿,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江苏卫视再付郝蕾劳务报酬30万元。

 

    30万的经济赔偿,对演员来说这数目不大也不小,表面看来郝蕾既赢了钞票也赢了官司,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但长达近一年的官司,真能挽回郝蕾被剧组开除的面子吗?我看未必,郝蕾赢了官司是真但输了脸面是实。

 

    一部电视剧拍到一半,被主办方半路辞退,宁愿损失大部分资金而换角,这种事情无论发生在任何演员身上都够丢脸。而且给出的理由是郝蕾不够敬业,拍戏中途经常半夜写歌影响拍戏。如今郝蕾虽然胜诉,但这种已经人尽皆知的新闻,观众早就有了一定的了解。

 

    对此结果,《新永不瞑目》总制片人陈小杭表示不满,在接受电话采访的他态度坚决,“虽然为此付出了代价,但向行业陋习作抗争,再大的损失也要做下去!”其中语气明显不服,暗批郝蕾拍戏不够敬业,,影响了剧照组,才被开除换人。

 

    据他透露,二审现场,双方律师都提供了新的证据。《新永不瞑目》的演员、导演、制片主任、制片人等都出示了书面证明,证实郝蕾在拍摄期间迟到,通宵写歌影响了工作状态,但法院对此不予采信,“法院的理由是提供证明的人都是剧组人员,跟剧组有利益关系。

 

    对于其他演员也证实郝蕾的行为,如果属实,无论真假,今后对郝蕾的发展肯定是致命的。哪个剧组愿意要一位问题演员给剧组增加麻烦。对于江苏卫视来说,输了官司但炒红了《新永不瞑目》,30万的代价,等于给电视剧做另类宣传,这种效果在电视剧开播之时就见分晓,江苏卫视也不必感觉委屈,毕竟强扭的瓜不甜,早散或许对双方都有利。

 

    业内人士透露,“宁可换导演,也不开演员”已成圈内潜规则。江苏卫视算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首开先河开除演员,这种向向行业陋习作抗争的行为,等于给今后的剧组和演员敲了一记警钟,无论是谁都可或缺,这样既提醒演员应该自律,也惊醒剧组与演员之间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两者之间在签定合同更应该细致。

 

    郝蕾与江苏卫视的换角官司,虽然赢了钞票,但输了脸面,获得了30万的经济赔偿,无论输赢,因演戏不佳被开除已经成为事实,能挽回在圈内的不利影响吗?估计得靠时间去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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