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谢娜七宗罪
谢娜,湖南卫视主持人,李湘的替补。这位在电视上装疯卖傻、搔首弄姿
丑态百出的女主持,在07年以一系列恶习亮相各大媒体,特为她总结出七大罪
状,如有不详之处,请各位网友跟帖补上。

一:污染电视荧屏罪
罪状理由:提到谢娜的主持功底,大家肯定用:“瞎掰、说话结构松散、内容空洞,不分场合就一阵乱掰,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一个女人”来形容。而且着装暴露,说话粗俗,严重污染了电视荧屏,属于广电总局封杀的对象。喜欢谢娜的傻瓜们不外乎两种人:一种是愚昧无知、发育不成熟的小弟弟小妹妹;另一种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这归纳为疯子见疯子,惺惺相惜;
罪恶指数:★★★★★★★★★

二:衣着暴露罪
罪状理由:在最近国家广电总局提出干净化电视荧屏,反对低俗,主持人着装应该得体的情况下,她是公然叫板广电总局的第一人,着装怪异,靠露点来取悦观众
罪恶指数:★★★★★

三:诱惑少男罪
罪状理由:别人出名靠实力,谢娜出名靠绯闻,三十岁的谢娜,用独特的眼光瞄准了东方卫视的少男们,二十来岁的张晓晨和张杰,相继成为谢娜的绯闻对象,这就是典型的老牛吃嫩草。
罪恶指数:★★★★★★

四:打压李湘罪
罪状理由:这位李湘的替补,主持缺乏大气成稳,素质太低,语言低俗,说话结构松散,还做梦都想取代李湘成为湖南卫视的一姐,没有任何实力,所以就不惜一切代价和湖南卫视联合一起打压李湘。其中所谓娱乐圈的“潜规则”也许只有她自己和湖南卫视部分人知道。一姐靠的实力.
也需要观众的认可.而利用无耻手段打压李湘抬高自己,更感觉谢娜的愚昧无知。
罪恶指数:★★★★★★★★

五:“敲诈勒索”罪
罪状理由:近日,网络传的沸沸扬扬的和刘烨分手得到800万分手费,如真是如此,也真够厉害的,建议多找几个,不过,可怜刘烨那个笨蛋
罪恶指数:★★★★
六:反目成仇罪
罪状理由:这位去年东方卫视重点培养的对象,自签约湖南卫视后,就和东方卫视反脸,相继唆使东方卫视签约的选手跳槽,继师洋、马天宇上快乐大本营后,最典型的就是他的绯闻男友张杰抛弃东方卫视,来快乐男声参赛,这可狠狠的抽了东方卫视一记耳光。
罪恶指数:★★★
七:恶贯满盈罪
罪状理由:说话粗俗、打压好友、着装暴露、臭化荧屏、引诱少男、雇枪手炒作丢钱等事件,这一系列动作令人看了做呕。
罪恶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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