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的博客是一个奇幻作品,在那里,我有一点残破和小脏,是个带着腥味儿抽延安的小孩儿,我喜欢那个我,她不符合任何标准,却让我安心。
她把我设置在我最喜欢的地方,那里粘腻而充沛,放置了很多的写作热情,我在那里完成了最初的写作,在很多人心里,那也是最好的一部分,文字是一个个花哨的埋伏。从那个房子搬出后,长达一年时间,我什么也写不出来,是一个废人。
有时候,把心安在暗处,才能塌实稳定。
写这些时,我的头脑在昏睡中,一会儿,去泡咖啡。昨晚,接到一个醉后的电话,有些小伤心跟小埋怨,因为醉,很多话听不清,好像说人心里面放着另一个人怎么会舒服呢?我忘了回了什么,只是答应了不再吃方便面吧?
生活要一笔一笔地赚出来,儿女情长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