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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不该参与妖魔化数字

(2007-08-06 14: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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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羊城晚报

潇湘晨报

海南日报

分类: 《华夏时报》社论版

 

海口警方不该参与妖魔化数字

任孟山

海口警方近日推出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除新车上牌时允许车主进行10选1之外,海口车管部门还宣布将删除所有带“4”的小汽车牌照,引人注目。(8月6日中广网)

因为发音相近,“4”如同被诅咒过一样,不断在日常生活中被妖魔化。“4”已经成为不吉利的象征和预示,很多人唯恐避之不及。如果说这样的意识和行为只是弥散在民间,除了会心一笑之外,似乎也没有太多需要加以指责的地方。因为每个人都想求个吉利,避开“4”字不过是大家求取吉利的方式之一。其实,很多人在这么做的时候,也知道如此行为没有什么科学道理,不过是顺应民间的一时风气。

但是,权力部门如果也加入妖魔化数字的行列就不应该了,尤其是涉及到公共资源分配的时候就更不应该了。任何数字都是一种指代式存在,是为了说明数量或者标明符号以及表达其他含义。数字本身并无罪恶,也无邪气,其意义存在有赖于人类赋予。如果说民间方式是一种社会赋予,海口警方删除所有带“4”小汽车牌照,则是另外一种意义赋予方式,即用权力形式暗示“4”的邪恶。如果说社会赋予是一种自发形式,权力赋予则涉及到了权力的本源和运行等问题,即谁赋予了政府部门这种权力?政府有什么权力取消人们的选择权利?其间经过了什么的合法程序?

如果按照海口警方的逻辑,身份证号码中的“4”是否也应该被删除?社保号码中的“4”是否也应该被删除?假若如此,通行世界的“4”应该在中国被彻底不用,而5月4日的青年节似乎应该改为8月8日。不需经过复杂的逻辑,就可看出海口警方如此行为的荒唐之处。所谓“此举是结合海南民众忌讳带‘4’号码的风俗习惯而推出的便民措施”之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从权力实施的程序角度来说,海口警方的做法不是对民意的尊重,而是对民意的褫夺,并且是未经合法程序就进行的民意褫夺。

权力部门打出“便民”的大旗,做些“便民”的事情当然值得鼓励。因为在整个社会的权力运作中,不“便民”甚至是有意刁难民众的地方实在太多。权力部门本来就应该是为了“便民”而存在,在当下的社会现实中,很多时候却成了“便民”的障碍。不过,“便民”不能成为一个大筐,什么都要往里装,以至于取消“4”的明显不合程序正义(且不论结果正义)的行为也想贴上这个标签。牌照属于公共资源,从权力运作的角度讲,对公共资源的任何动作都需要经过合法程序。

因此,且不说海口警方此举的社会暗示效果,也且不说这样的做法是否真的“便民”,单说海口警方的行为合法性就实在值得质疑。就目前的现实而言,我们这个社会不缺权力独断下的拍脑袋行为,缺的是拍完脑袋之后的合法程序的完成与完整,海口警方的拍脑袋直接付诸实施的行为,需要给公众一个更有说服力的解释。

 

 

新闻链接:http://news.163.com/07/0806/12/3L7BOBNI000112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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