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难求的生活遭遇
任孟山
商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消费者开具发票,违反此规定的将面临最高3万的罚款。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发票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7月31日《新京报》)
消费者购物之后索要发票,商家售出物品后开具发票,在现代社会中是理所当然且于法有据的事情。但这只是理论上的逻辑,现实中的规则却根本不是如此。笔者可以在生活体验中的通讯发票为例说明这个事情。
每日使用的手机经常需要充值,经常使用的打卡固话也需要充值,在去年年底之前,充值的时候总是能够拿到移动或联通的手撕发票,100或50面额一张的,报销起来很方便。可是,从今年年初这样的发票突然没有了,每次问起来,销售商也不多讲,只说这种发票不再出了,新发票不知道何时出。如果你真想要发票,销售商就给你开个根本报销不了的收据,美其名曰“以后可以来换”。开始的时候我还很认真,每次充卡之后都开上收据准备来换,但渐渐地就疲倦了,因为新的发票总是没有,总是没法兑换,也就懒得再开收据,售卡的老板笑说:“以前的收据也不必留了,新发票估计是没有了。”
我有些不甘心,但又没有时间跑到营业厅去问,于是这件事情一直放在心里纳闷。怎么会没有新发票呢?根据信息产业部5月22日统计数据,到今年4月底,全国电话用户超过8.5亿户,其中手机用户为4.87亿户。如此巨量的用户,很难想象移动和联通每天能够售出多少张充值卡,如果没有新发票,岂不是在坑害消费者的同时在大量地偷税漏税?这好像不可能,因为移动和联通是这么大的公司,每年有上千亿的利润,不至于在乎这一点税收。于是,今天看到“商家拒开发票最高罚3万”的新闻准备写评论时,特意给移动服务部门打了个电话,得到的答复是这事不归他们管,公司已经给销售商配备了发票,各种小店售卡时说没有发票,可以让他们问一下上一级销售商。
真是奇怪!以前的时候,上一级销售商都把发票给下一级销售商,为什么现在不给了?难道是换发票后上一级销售商扣留后可以得到额外的利益?搞不明白。反正前天我去买卡时,仍然没有发票。我想举报,但我又不知道向谁举报,而且又怕举报之后有人报复我,或者接受举报的部门没完没了地问我问题,前者是身体承受不起,后者是时间浪费不起,只好继续吃哑巴亏,不过还是不心甘。所以,再看到新闻后的时候突然不想评论事件本身,倒是想好好说一下的生活中的发票难求之遭遇,相信有很多人和我有同样的经历和心情。不过,我不知道其他地方是否如此,至少在北京肯定如此,假若不信,你可以上街买卡一试或只是询问一下。
笔者在此想呼吁,应该尽快解决通讯发票久久不与百姓见面的问题。往小了说,我们花出去钱却无法拿到报销凭证,得找其他凭证充抵,实在是费时费力;往大了说,几亿手机用户和无数打卡的固话用户,每天产生的巨额通讯费,其税收有可能白白流失。昨天看到新闻说,近日出炉的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显示,中国网通山东省分公司月均工资基数2.13万元,月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6389元。我不是说人家的高工资和超高公积金与没有发票有什么关系,而是说这样的对比,让我在拿不到通讯发票的事后,心理更加不平衡。因此,国家在征求意见的同时,别忘了把这些事情尽可能地先解决好,再好的政策要想产生好的效果都需要认真执行,在新办法没有出台之前,不妨先按老办法将事情理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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