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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商君书》之心智体验

(2023-03-14 2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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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

感悟

杂谈

分类: 读书感悟

《商君书》也称《商子》,现存26篇,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是中国家喻户晓的人物商鞅及其后学的著作汇编。

《商君书》着重论述商鞅一派在当时秦国施行的变法理论和具体措施。

《商君书》论述了“强国弱民”。例如:《商君书》中有“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控制本国的人民,使之成为“弱民”,而不是“淫民”。商鞅认为国家的强势和人民的强势是对立的。只有使人民顺从法律、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但是,不要把“弱民”理解成“愚民”。《商君书》中认为人性本恶,必须承认人之恶性,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商君书》的文体多样。议论体有《农战》、《开赛》《划策》等十数篇,或先综合后分析,或先分析后综合,兼用归纳演绎,首尾呼应。有时也运用比喻排比对比借代修辞手法。说明体有《垦令》、《靳令》《境内》等篇,是对秦政令的诠释。辩难体有《更法》,通过人物对话相互驳辩来阐述中心论点,司马迁录入《史记-商君列传》,用以表明商鞅的主张。

《更法》篇第一 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去彊》篇第四 论削除民不听从政令带来的弊端,并需要籍以刑罚,专心农战,少事商贾做为解决之方。“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彊”《商君书·去彊》。国家把以对善人的宽大来治理奸恶的人民,国家必然陷入动乱,衰落。而如果国家以对付恶人的谨慎来治理善民,国家才可以稳定强大。

《开塞》篇第七 提出了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种历史变化的观点在哲学史上有重要的进步意义。在具体措施上,此书主张加强君权,建立赏罚严明的法治制度,取消贵族的世袭特权,奖励军功,提倡耕战,同时反对用诗书礼乐和道德教化的手段治理国家。《弱民》篇第二十 旨在阐述‘弱民’与‘强国’之间的相对关系。“民弱国彊,民彊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民如果强了,国君的统治地位就不稳了,所以国君的统治地位要想稳定必须先“弱民”。

关于《商君书》的作者,学术界颇有争论。第一种意见认为《商君书》基本是伪书,持这种看法的有郭沫若刘汝霖等。第二种意见是基本肯定《商君书》的作者是商鞅,持这种看法的人除史志的编著者外,还有吕思勉谭献等人。第三种意见认为《商君书》是商鞅遗著与其他法家遗著的合编,此书非作于一人,也非写于一时,持这种看法的有高亨等人。有人也提出的看法是,前两种意见有些牵强,第三种意见有一定道理。《韩非子-五蠹》篇说: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这说明商鞅确著有此书。《商君书》正好有《开塞》篇、《农战》篇,这说明韩非和司马迁所见到的商鞅的著作,基本都在此书之中。但此书在后人编纂或流传过程中,搀入一些其他法家的言论,这是不可避免的。

名句

1. 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2. 法者,所以爱民也。

3. 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4. 王者之兵,胜而不骄,败而不怨。

5. 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

6. 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

7. 法者,国之权衡也。

 商鞅(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复姓公孙,名鞅。战国中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少好刑名之学”,专研以法治国,受李悝吴起等人的影响很大。后为魏国宰相公叔痤家臣,公叔痤病重时对魏惠王说:“公孙鞅年少有奇才,可任用为相。”又对惠王说“王既不用公孙鞅,必杀之,勿令出境。”公叔痤死后,魏惠王对公叔痤嘱托不以为然,也就没有照做了。公孙鞅听说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者,欲收复秦之失地,便携同李悝的《法经》到秦国去。通过秦孝公宠臣景监,商鞅三见秦孝公,提出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君主之策。只有霸道得到秦孝公的赞许,并成为秦国强盛的根基。前359年任左庶长,开始变法,后升大良造

周显王十三年(公元前356年)和十九年(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实行变法,变法内容为“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这时太子犯法,商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刑其太傅工子虔与老师公孙贾。秦孝公十六年(公元前346年),太傅公子虔复犯法,商鞅施以割鼻之刑。变法日久,秦民大悦。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前340年,率秦赵军败魏国公子昂将军,魏割河西之地与秦,将人民迁居至大梁,此时魏惠王大忿:“寡人恨不用公叔痤之言也。卫鞅因功封于商十五邑

商君之法太过刻薄寡恩,设连坐之法,制定严厉的法律,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顶、抽肋镬烹之刑。尤其是军功爵制度,造成秦国贵族多怨。秦国公族赵良劝说商君积怨太深,宜“归十五都,灌园于鄙”,“不贪商、于之富,不宠秦国之教”,商鞅不听。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崩,惠文帝即位,公子虔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结果因未出示证件,店家害怕“连坐”不敢留宿,自是“作法自毙”;欲逃往魏国,魏人因商鞅曾背信攻破魏帅,亦不愿收留。后来商鞅回到商邑,发邑兵北击郑,秦国发兵讨之,杀鞅于郑国黾池,死后被秦惠王车裂之刑”于,灭商君之族。

鞅封于商,号商君,故《汉志》称《商君》二十九篇,《三国志·先主传注》,亦称《商君书》。

《商君书》共有26篇,其中两篇只有篇目而无内容,加上《群书治要》卷36引《商君书-六法》中一段,实际只有24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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