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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频发说明社会责任缺失

(2011-07-26 09:41:52)
标签:

董秀成

中国发展

社会矛盾

文化

杂谈

分类: 学术观点

事故频发说明社会责任缺失

2011年7月26日/董秀成

 

    我们正处于一个多事之秋,最佳几个月来,在中华大地不断发生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有煤矿透水、桥梁倒塌、楼房倒塌、道路毁坏、煤矿火灾、公共交通客车追尾翻车、炼油厂火灾、海洋石油钻井原油泄漏等等,再就是7月23日发生在浙江温州境内的震惊中外的动车追尾特大事故。

    一次次安全事故发生,这不仅让人们惶惶不安,更让人们充满疑惑:这些事故为何频繁发生?人的生命是最有价值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每一个人非正常死亡都是令人悲伤的,谁都有父母、谁都有兄弟姐妹,谁都有亲朋好友,这些无辜死亡的生命会导致家庭伤悲和妻离子散,难道这些还要一次又一次地重演吗?

    安全事故在发生,可令人无法理解的是这些事故往往是相似的,一件事情偶然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类似事故不断重复发生,有些事故的过程简直就是一次又一次的翻版,只不过是换了时间和地点而已。

    俗话说,前车之鉴,后人之师,可为何在别处发生的事故可以在另外一个地方重新上演,事故就是事故,事故涉及无辜生命,这和在全国各地重复上演美国大片有着本质区别。

    每一次事故,其实都是全国事故频发的一个“缩影”,说到底是经济快速膨胀而管理又无法跟上步伐的缩影。个人为经济利益而丧失道德义务和起码的责任感,企业为追求利润而不顾一切快速扩张业务,地方政府为追求GDP而忽视其他所有民生事业,责任感在个人、企业与政府面对经济利益膨胀而显得有些微不足道,是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利欲熏心,让本来应该具有的道德人性尤其是社会责任感荡然缺失。

    如果认真分析这些事故,绝大部分都不是无法避免的天灾而是可以避免的人祸,责任人或责任方总是千方百计地将事故发生的原因归咎于自然灾害和天气变化,总是找出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来解释主观上的失误,很少有人从道德层面上去挖掘自己和分析自己,这种现象更加突显人们道德观念的欠缺和人性的淡漠,这才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真正可悲、可怕的事情。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确实到了道德“重建”的时刻了。如果我们不能痛定思痛,不能树立生命价值第一的观念,如果我们每个公民对其他人的生命麻木不仁,没有对社会、对国家、对生命负起社会责任的道德观,那么可以想象,这些事故必然继续发生,这些悲剧注定还会一次又一次地重演。

    社会责任意识既是道德问题,更属于社会制度范畴。对责任人如果不加严肃查处,就无法告慰那些无辜死亡者,更无法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人的生命价值永远高于一切,经济发展目的是为了人,社会进步也是为了人,如果失去人的生命价值,一切发展和进步都毫无意义。如果为了所谓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而让每个人都整天担惊受怕而没有安全感,这样的发展和进步不要也罢。

    社会需要和谐稳定,人性需要尊重和自由,个人需要尊严和体面。为了人性发展,为了生命安全,不要再让煤矿爆炸、工厂起火、河流污染、列车脱轨、桥梁坍塌、道路塌阱、房屋倒塌了。

    为了不再发生事故,人人都需要充实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别人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具有同等价值,在生命面前人人平等;为了尊重人性价值,企业别再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了,必须意识到社会责任、环境责任同等重要;为了不再让悲剧重演,地方政府别再为了“献礼”而草率完成各种工程项目,更不要为追求GDP而忽视人性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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