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地产调控必须走出“涨紧跌松”之老路
2010年7月20日/董秀成
声明:本人非房地产经济学者,以下观点纯属个人思考,缺乏经济学严密逻辑思维,分析仅供网友参考!
目前,从房价来看,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这是一个基本现实,政府和民众似乎该松口气了。然而,新政目标还是没有完全达到,房地产离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还有很大距离,因为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处于僵持阶段,交易量大幅度减少,观望持续。显然,这不是一个正常发展阶段,人们在观望、商人在观望,之所以观望是因为人们无法判断未来趋势,无论是判涨还是断跌,大家都不愿意出手,谁都不愿意当“冤大头”。
这次政府调控政策可以说是决心很大,利用经济、行政和舆论手段协同作战,目标就是一个:“价格不可以如此飞涨,必须抑制住不断涨价之风。”
其实,房地产和其他商品一样,供求关系是最终决定其价格的最重要因素,无论怎么调控最终都需要调节供求矛盾。不论是刚性的、正常的需求,还是炒房客的投资或投机需求,需求就是需求,需求大了而供给跟不上,价格必然上涨,这是基本经济规律。
过去几年的调控政策,包括此次调控政策,说到底都是“顾眼前”而“轻长远”的“涨紧跌松”路径,都是思维很简单的调控思路,先是调控一段时间,然后再放松一段时间,价格反弹而且过度,就再出台政策,如此循环往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政策。
从未来政策取向来看,国家必须有长远思维,必须重新设计国家房地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从供求关系上来设计政策,调控手段应该是经济手段而不是所谓临时的行政手段,更不能依靠短期舆论手段来引导市场,只有经济手段才可持续和长久。
从经济手段看,国家加大供给和抑制需求同等重要,两者断然不可偏废。例如,保障性住房增加、廉租房建设、土地供应和保障等都必须加大力度,这些是解决供求矛盾的主要途径。在需求方面,国家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市场投机问题,必须利用税收手段来明确给社会一个明确稳定的信号-“国家绝对不会容忍房地产过度投机行为”。
今后,国家必须从制度设计入手,着重房产税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的设计,从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目标为核心,尽快制定出既有可操作性的、长期基本稳定的税收政策草案,然后通过立法程序上加以确定。
经过一段时间和程序,让社会充分理解和支持税收政策,让公众和企业都彻底走出“房价只涨不跌”基本误区或定势,只有如此才可以真正使我国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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