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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管理体制国际比较

(2006-04-04 16:51:05)
分类: 学术观点

    能源管理体制国际比较

  目前,综观世界各国,国际能源管理体制基本上可以归纳有如下四大模式:

    1、高级别的集中管理模式。由国家设立高级别的能源部或燃料动力部等(例如美国和俄罗斯等);

    2、高级别的分散的能源管理模式(例如印度)。国家设有能源管理部门(如煤炭部),与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能源管理模式相似;

    3、低级别的集中管理模式。这种模式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例如日本在其经济产业省(原通商产业省)设有资源能源厅管理全国能源;

    4、低级别的分散的管理模式。我国目前采用这种能源管理模式。一些拉美国家曾采用过这种管理模式,如巴西、智利等国,并产生许多现实的和潜在的能源问题,例如能源供需统计资料失真、能源供需宏观调控目标混乱、能源产业内部存在矛盾和地方政府能源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后来这些国家纷纷组建统一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以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统筹能源各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协调,综合规划国家能源战略和制定能源政策。

  从能源生产、消费总量规模看,我国能源管理体制与美国的高级别的集中管理体制具有可比性,而与日本、韩国等没有可比性。因为美国既是世界第一大能源生产国,又是世界第一大能源消费国,能源管理相当复杂,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能源管理的复杂性与之可比。而日本、韩国虽然是世界上的能源消费大国但其不是能源生产大国,其能源管理相对简单。

    从国家管理体制改革看,我国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与俄罗斯的集中管理体制有可比性。因为俄罗斯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我国也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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