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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洛神赋》看新婚姻法de得与失

(2011-08-15 09:54:51)
标签:

新婚姻法

爱情

命运

洛神赋

曹植

情诗

杂谈

今夏的爱情,就像曹雪芹笔下的英莲,成了有命无运的东西。当“七夕”的缠绵还在令人意犹未尽之时,死不开眼的法律就及时地将一盆冷水刚正不阿地浇在了广大情侣们的头上。于是乎,大家顿时醒悟:爱情只是浮云!房子才是王道!房子的格局决定爱情的格局。

 

看到大家能够清醒过来,我很欣慰!但老实讲欣慰之中冒出来更多的是喜悦,身为男人和英莲相比,虽然命苦了点,可是运气看来还不至于那么差,在全球股市暴跌之时,居然还能迎来利好!实在要感谢祖宗之德!

 

说起祖宗,记得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教导我们:人不是动物,是高级动物,一定要加上高级两个字,以示区别。但本博似乎从小就慧根灵秀,颇不以为然,认为:人类都是由猴子变来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祖宗都是动物,干嘛非要把自己和祖宗区别开来?于是老师批评道:人类可是有感情的呀?!可是有头脑的呀?!可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呀?!

 

今日重温老师的批评,不知为何却想起了曹植的名篇《洛神赋》。古往今来情诗无数,窃以为《洛神赋》当推为翘楚。这一点恐怕很多朋友都不能赞同,因为《洛神赋》可能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情诗,何以还被推为翘楚?

 

《洛神赋》篇幅很长,在此不多赘述。大概是说在洛水之滨,曹植与洛神不期而遇,洛神惊为天人,令曹植心驰神往。于是曹植竭尽赞美之能事,用世间最为华丽的辞藻,在我们面前勾勒出一个天人形象:“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皎若太阳升朝霞,灼若芙蕖出渌波”,“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瑰姿艳逸,仪静体闲”……面对如此佳人,曹植怎能不动情,除非他是木头。但情归情,事归事,毕竟洛神是神,曹植是人,“人神道殊”,最终两人也只得天地两隔,相见无期。分别后曹植也是内心纠结了一阵,还想再觅芳踪,当然结果是一无所获,所以也只好转身回家:“命仆夫而就驾,吾将归乎东路。”

 

若《洛神赋》行文至此就告结束,只能算是记录了一场艳遇,艳遇之后各奔东西,纵然有曹植旷世的文采飞扬在字里行间,也只能流于品味不高的艳情诗。但曹植的笔墨在这个时候才真正展现出了他的奇绝之处,他在“揽騑辔以抗策”马鞭都举起来之后,并不是就此扬长而去,而是以“怅盘桓而不能去”这样七个字将文意陡然一转,最终结束全篇。

 

这最后陡转文意的七个字,使文章的格调一下子拔地而起,也使《洛神赋》就此脱离了艳遇的“低级趣味”,成为千古名篇。通常来讲大家并不注意这最后的七个字,可能更不会注意到在前文一直顺承记叙的情况下曹植会在文章的最末尾突然展开转折。而正是这一转使我们深信曹植对于洛神的感情不是滥情,“怅盘桓而不能去”的并不是曹植的人,而是曹植的情,是“余情绕怀,永世不绝”的真情。若是艳遇,则属快餐盒饭之类,吃过便忘,何必纠结?

 

真情不可言之过多,言之过多则为矫情。我想曹植正是因为深知此道,才将真情藏于末尾七字之中,只有缘者可得之。得之之后并无赘言,便将余韵带出篇外,此时无言胜有言,令人回味无穷。

 

《洛神赋》以外的其它情诗,大多满篇言情,言之过多实为矫情,所以格调反而低了。这也就是我说《洛神赋》是天下第一情诗的缘故。

 

今日的婚姻法,将房产权重新界定,必然促进中国人对于财产与婚姻关系的反思。但反思的结果却有两种可能:1、有可能婚姻就此沦为艳遇;2、也有可能婚姻成为纯粹的爱情。

 

从以往来看,爱情基本上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现在把这个物质基础撤掉,对于爱情不知是釜底抽薪,还是会让它从此站得更稳当一点?现在爱情的命运就掌握在我们手中,我们能否像曹植一样脱离“低级趣味”,不让婚姻变成艳遇,还要看我们在谈情说爱的过程中能否“有缘”找到那拔地而起的陡然一转。因为脚底下没了物质基础,爱情只能祈求向上升华,变身“高级”,否则会摔得很惨。

 

在爱情还是前途未卜的时候,也许我们应该再回味一下那个被房子绑架,从而可以整天风花雪月、满嘴爱情的矫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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