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支持包包与阿紫 将残害少女者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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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与阿紫潜规则明星梦源源影视诱骗性交易保护女性杂谈 |
呼吁支持包包与阿紫
将残害少女者绳之以法
关注此类社会现象
女性权益保障及诉求机制亟待完善
可爱的包包与阿紫
漂亮女孩披露肮脏内幕
2008年4月24日下午三点开始,北京秦姓双胞胎花季女孩以笔名包包与阿紫并以“90后贱女孩”的身份,在自己的QQ博客空间里陆续发出文章,引起了网民们的注意。到6月22日晚上十点半共发出有实质内容的文字38篇。
初看这些文字,不过是小女生对父母、老师以及社会的一些另类观点,也反映出她们对汶川地震的关注且有善良的爱心捐助。
然而,随着博客的被人关注,两位女孩披露出一个骇人听闻的事件,寄托着她们明星梦的“源源影视工作室”是一个控制少女进行色情交易的机构,其领导人胡卫东和孟志邦是残害少女的魁首。两个女孩披露了这个所谓的工作室,有着严密的组织和周密的执行流程,胡卫东和孟志邦以包装明星为掩护,以“娱乐圈的潜规则”,用灌输、洗脑的方法引诱急于想成为明星的未成年少女“自愿”就范,并采取先与被骗少女发生关系录像掌控视频的手段,利用女孩子唯恐视频外泄的心理,控制、安排她们与所谓“投资人”进行性交易,所得钱财对半分成,进入工作室所有女孩都无一幸免。“投资人”多是京城有钱人,其中不乏著名企业的老总。这对姐妹透露,这个工作室前后控制了近百名少女,其中大多数是未成年少女。
今年4月10日,包包、阿紫姐妹过了18岁生日。她们的遭遇唤起了她们的社会责任感,为了防止更多女孩受骗,她们通过网络博客披露事件真相,并给海淀区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写了举报信,受到重视,涉案人员的4人已经批捕,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和审理。随后,有多名受害女孩站出来揭发源源工作室的内幕。
最近,《新京报》采访报道了相关事件。
呼吁支持包包与阿紫,将残害少女者绳之以法
可以肯定,包包与阿紫是弱者。她们刚刚接触社会,受骗时还没有成年,她们在美丽的梦想和高超的骗术面前没有鉴别的能力。然而,她们敢于站出来公开这些秘密,已经是鼓足了很大的勇气。她们正从弱者走向强者,然而这道路上充满了荆棘和困难。她们曾经两次到公安部门报案,都因“证据不足”而没有结果。许多女孩受了欺负不敢告诉父母亲人和朋友,施暴者因此而逍遥法外,包包与阿紫也曾经有过这样的矛盾。无论当初她们受骗的目的和原因如何,无论她们举报此事的真正目的如何,她们都表现出了应有的果敢,这也是我们教育女性保护自己真正需要的结果。
人们的心态不同,价值观不同,所以众说纷纭。那么我们要呼吁社会,支持包包与阿紫,在女性特别是未成年少女的伤害还不可避免的情况下,鼓励像包包与阿紫这样的女孩勇敢地向法律与舆论求助,让施暴者无处藏身。呼吁社会和用人单位,不要歧视包包与阿紫,给她们正常生活的空间。呼吁媒体网络,不要以抢眼的标题或以“贱女孩”为主题无休无止地渲染她们受骗被害的过程,摧残她们的心灵与精神。
如果包包与阿紫的举报事实成立,那么必须将胡卫东之流绳之以法,不仅如此还要重判,判死刑都不过分。呼吁我们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律师,要以对社会负责的职业精神,公正、透彻地办理案件,不能简单地以受害人“自愿”而“依法”处理,一定要认定其“诱骗”恶劣的性质。否则就会使更多犯罪分子有恃无恐,乃至钻法律的空子。
关注此类社会现象,女性权益保障及诉求机制亟待完善
我们不敢想像,像源源影视工作室这样的以“造星”为幌子实施诱骗残害少女的“合法”机构还有多少,影视工作室既然能形成行业,形成规模,这其中有没有“相通”的普遍规律?这其中有多少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有多少包包与阿紫“自愿不情愿”地生活在被残害之中?潜规则是如何在圈内形成?那些堂而皇之的制片厂、影视中心是不是都有潜规则?能不能以艺人“自愿”就把其中的罪恶一笔勾销?这些问题都令人深思。街头的强奸案不能容忍,那么潜规则下的“温柔施暴”就可以大行其道?我们的司法、妇联等行政、执法机关到底能不能“唯证据不足论”就把受害女性拒之门外?
在社会信息发达、人口流动、宽松开放、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如何保障女性的合法权益,已经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我们应该怎样教育我们的儿女,怎样告知女孩如何平稳度过青春期防范性侵害?明星成长之路应该怎样走、前辈明星的成功经验如何借鉴?女性身体该不该成为自己或他人谋取钱财的资源?流动人口、异地打工者的基本生理需求要不要尊重,如何解决?那些施暴者想过没想过自己的亲人中也有女性?我们在呼唤道德的同时还应该做点什么、多做点什么?我们这样的文明社会应该完善怎样的女性权益保障特别是诉求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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