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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维权之路(5)公开我的一封信

(2010-12-30 07:07:10)
标签:

法律意见书

药物化学

雷小平

中级人民法院

杂谈

分类: 人性、诚信和公正

药化系党支部:

    你们好!2007年年底我向药学院党委反映仉文升和徐萍未得到我《药物化学》主编的许可,擅自分配稿费的事,快一年了还没有解决。我作为主编和编者,稿酬是我的私人财产,对版权的知情是我权利。我要求贵支部做好徐萍的工作,该认错的赶紧认错,不要再拖了。这个事件发生在药化系的四个教授之间,反映了在学术事务中的违法和道德缺失。希望在十一放假前当面谈。以下是我给药学院党委反映的意见,附给你们。

李安良

2008年9月24日

 

    从党办获知,药学院党委正在组织一次解决侵权问题的会议。为了取得实质效果,建议控辩双方摆事实,重证据,讲法律,不要在如何认识事实的问题上纠缠不清。

    在这个问题上有过深刻的教训。在区人民法院的庭审上,仉文升和雷小平大谈所谓教材取材是否有创新,那么有多少人可以将自己的创新写入教材?事实上,是否违法界限在于“在未经必要许可下,这种使用即构成对该教科书的侵权”,经过如此的波折,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我伸张了正义。

    第二个例子是,我在2004年6月30日向院里递交了《关于〈药物化学〉主编的维权陈述》(下文简称《陈述》),我提出的核心问题就是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但法律事务小组只听取另一方意见就作出评判,即《法律意见书》(北医(2004)法务字035号),法律事务小组从来没有向我作过任何调查和接触,这样的程序不公正。

    为了维护我的权利,我就《陈述》中第3个问题,即“仉文升和雷小平的《指南》的侵权”问题向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仉文升和雷小平将《法律意见书》作为证据递交区人民法院,影响了公正判决。后来经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仉文升和雷小平向我书面道歉。但仉文升等并没有接受教训,导致新的稿酬问题,今天的稿酬问题是一系列侵权的延续,是必定会发生的。

    这个事件发生在药化系的四个教授之间,反映了在学术事务中的违法和道德缺失。我提出以上问题是为了使会议取得实质效果。我还是这样的请求:等待的日子太长,我期盼问题尽快获得解决。

李安良

2008年9月24日

 

(2010年12月30日说明:雷小平为前任书记,徐萍为现任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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