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按:
艾米在前文中认为,我们都要从自己做起,先把自己的法制意识强化起来,搞明白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去捍卫去维护。艾米说得很对。
这里我要说的是某大学某教研室4个教授之间发生的事,上过法院,其中2个教授给我写了道歉书。下面的信件只涉及3个教授。这些事情历时5年,但一直没有解决。捍卫权利和尊严的力量推着我,艰难地、极具耐心地往前走。
XX:
你2009-5-26的EMAIL是这样答复的:"我重申,我的所作所为,于法、于理、于情、于道德良心,全都是奉献和服务,没有任何错误。请你自重,不要再给我发骚扰邮件!"
是谁不自重,是谁在骚扰,自有公论。请回答以下问题:
1.2007年初,你和ZXX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YWHX》第二版第一次稿费分发编者,稿费中未包括我作为主编的报酬。你有没有错?
2.你是副主编,第一版你都不是编者,现在的第二版是修订版,你却给自己分得1/4的主编费,和我主编一样,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执行。这是于法、于理、于情、于道德良心的吗?全都是奉献和服务吗?
3.我要求你们公开版务,公开与出版社往来书信的原始文件,这是我的合法权利。稿费分配应该以公开版务为前提。你们擅自强行实施稿费分配侵犯了我的权益。有没有错?
4.你和ZXX违背了委托书一些条款的规定有没有错?具体如下。
《YWHX》第二版“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对代理人、编者的权利与责任表达得很清楚:
“一、代理权限如下:3.代理人有权从出版者处领取本作品的全部报酬,然后按全体著作权人约定的分配方案分配。”稿费应该“按全体著作权人约定的分配方案分配“,而不是”以大多数编委同意的方案去发放稿费”。
该委托书第二条规定:“二、代理人保证在代理过程中尊重其它著作权人的权益,如因代理人过错给其它著作权人造成损失,由代理人负全部责任。”
ZXX和你还违背了委托书关于著作署名方式的约定,擅自改变主编与主审的署名顺序,导致出版社按改变的署名顺序出版了《YWHX》第二版。
此信同时发党办。
LXX
200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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