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权利和尊严的力量(2)

(2009-05-28 06:00:57)
标签:

xx

稿费

著作权人

代理人

教育

分类: 人性、诚信和公正

博按:

    艾米在前文中认为,我们都要从自己做起,先把自己的法制意识强化起来,搞明白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去捍卫去维护。艾米说得很对。

    这里我要说的是某大学某教研室4个教授之间发生的事,上过法院,其中2个教授给我写了道歉书。下面的信件只涉及3个教授。这些事情历时5年,但一直没有解决。捍卫权利和尊严的力量推着我,艰难地、极具耐心地往前走。

 

XX:

    你2009-5-26的EMAIL是这样答复的:"我重申,我的所作所为,于法、于理、于情、于道德良心,全都是奉献和服务,没有任何错误。请你自重,不要再给我发骚扰邮件!"

 

    是谁不自重,是谁在骚扰,自有公论。请回答以下问题:

    1.2007年初,你和ZXX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YWHX》第二版第一次稿费分发编者,稿费中未包括我作为主编的报酬。你有没有错?

    2.你是副主编,第一版你都不是编者,现在的第二版是修订版,你却给自己分得1/4的主编费,和我主编一样,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执行。这是于法、于理、于情、于道德良心的吗?全都是奉献和服务吗?

    3.我要求你们公开版务,公开与出版社往来书信的原始文件,这是我的合法权利。稿费分配应该以公开版务为前提。你们擅自强行实施稿费分配侵犯了我的权益。有没有错?

    4.你和ZXX违背了委托书一些条款的规定有没有错?具体如下。

    《YWHX》第二版“关于合作作品的授权委托书”对代理人、编者的权利与责任表达得很清楚:

    “一、代理权限如下:3.代理人有权从出版者处领取本作品的全部报酬,然后按全体著作权人约定的分配方案分配。”稿费应该“按全体著作权人约定的分配方案分配“,而不是”以大多数编委同意的方案去发放稿费”。

    该委托书第二条规定:“二、代理人保证在代理过程中尊重其它著作权人的权益,如因代理人过错给其它著作权人造成损失,由代理人负全部责任。”

    ZXX和你还违背了委托书关于著作署名方式的约定,擅自改变主编与主审的署名顺序,导致出版社按改变的署名顺序出版了《YWHX》第二版。

    此信同时发党办。

                                       LXX    2009-5-27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