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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和尊严的力量(1)

(2009-05-28 05:55:41)
标签:

法律

xx

稿费

信件

艾米

分类: 人性、诚信和公正

博按:

    艾米在上文中认为,我们都要从自己做起,先把自己的法制意识强化起来,搞明白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并依据法律去捍卫去维护。艾米说得很对。

    这里我要说的是某大学某教研室4个教授之间发生的事,上过法院,其中2个教授给我写了道歉书。下面的信件只涉及3个教授。这些事情历时5年,但一直没有解决。捍卫权利和尊严的力量推着我,艰难地、极具耐心地往前走。

 

XX:

    2009年5月10日我给党办写信反映问题,并请将我对XX和ZXX的意见转告党委,要求认定事实,期盼问题尽快获得解决。

    5月20日我向党办问询结果,被告知,XX说她没有错误。现指出XX的错误如下:

    1.2007年初,XX和ZXX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YWHX》第二版第一次稿费分发编者,稿费中未包括我作为主编的报酬。

    2.2004年5月26日,XX作为副主编在一文书上签字(见附件),确认ZXX和LXX并列主编,不分先后,享有同等权益。但XX后来的作为表明,她违背了承诺,侵犯了我的权益。

    3.XX和ZXX于2008年初和2009年3月再次将第二次及第三次稿费发给编者。据XX计算,拟分给我的前二次稿费达4000多元,第三次稿费为2000多元。我要求他们公开版务,公开与出版社往来书信的原始文件,这是我的合法权利。稿费分配应该以公开版务为前提。他们擅自强行实施稿费分配侵犯了我的权益。

    4.XX和ZXX违背了委托书一些条款的规定,内容已告知。

    XX和ZXX以各种借口,始终不公开与出版社往来书信的原始文件,说明信息不公开,程序不公正。程序正义是人类追求正义、保护正义公平的法律的起点。

    按照XX和ZXX以前的做法,请XX在3日内答复。

    此信同时发党办。

                             LXX    20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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